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梁园区2017年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进展滞后进行批评的通报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18-019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7-31 发布日期: 2018-07-31
发文字号: 商政办〔2018〕82号 废止日期: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商政办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梁园区2017年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进展滞后进行批评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梁园区人民政府对2017年、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监管不严,致使高铁新城A4、A7安置地块自2017年10月底完成施工招标以来仍处于基础施工阶段。A8、A10安置地块工程施工招标仍未完成,滞后工程进度超过5个月。侯庄社区安置点多次变更,刚确定选址位置。梁园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总体工作滞后,已经影响到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整体进度,对此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梁园区充分认识到安置房建设进度滞后问题的严重性,按照2017年、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建立问题台账,细化各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2017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要抢工期、赶进度,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务必于8月底之前全面开工。否则,将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中心城区保障房和安置房建设督查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商政办〔2018〕29号)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特此通报。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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