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370-2018-0117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18-11-20 | 公开目录 | 案件信息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商)食药监食罚〔2018〕1004号
二、案件名称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海之蓝酒等白酒案
三、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商丘市睢阳区茗桩副食便利店
四、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11403MA43DLAB9L
五、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二粉
六、主要违法事实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海之蓝酒等白酒,货值金额5460.00元
七、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八、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履行方式:自动履行 期限: 2018年11月29日
九、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商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