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260-2019-0025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8-12-02 | 公开目录 | 财政审计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2018年第25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商丘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21日至6月25日,对共青团商丘市委(以下简称团市委)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团市委为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的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创建基层组织制度,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对青少年活动阵地进行规划和管理;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少年的意愿和呼声,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贯彻实施《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参与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的制定,研究指导社区团的各项工作;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工作发展等工作,提出相应政策,开张各种活动;领导全市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市青年社团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青年团体的交流工作,负责青年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团市委2017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但审计中,也发现存在支出手续不完整、固定资产未入账、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等问题,应加以整改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支出手续不完整,涉及金额155190元。
团市委在支付出差补助、会议费等费用时,存在未附清单、未列明具体事项等手续不完整问题,涉及金额155190元。
(二)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5299元。
2016年,团市委在购入手机、办公桌椅等资产时,未入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5299元。
(三)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涉及金额1913520元。
团市委在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1913520元时,未单独核算。
四、 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一)加强财务核算,强化单位财务支出报销审核管理工作,完善相关手续,做到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合法、合规。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进一步健全资产管理登记制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三)加强专项资金的核算与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