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260-2019-0023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8-12-02 | 公开目录 | 财政审计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2018年第23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商丘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21日至6月25日,对商丘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市直工委)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委市直工委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订政府直属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政府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的工作,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政府直属机关党组织、党员和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抓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政府直属机关党组织做好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指导政府直属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监督,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政府直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定期了解党员和群众对政府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党委、党委组织部反映情况和问题;制订政府直属机关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政府直机关的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负责审批政府直机关党组织的设置,政府直机关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负责政府直机关党的纪检及监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负责政府直机关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负责党代会、人代会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直工委2017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但审计中,也发现存在超预算支付车辆燃修费、支出手续不完整等问题,应加以整改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支付车辆燃修费14264.46元。
2017年,市委市直工委车辆燃修费预算30000元,当年实际列支44264.46元,超预算列支14264.46元。
(二)支出手续不完整,涉及金额23089元。
机关工委在支付租车费用、办公费用,燃修费时,存在未附清单问题,支出手续不完整,涉及金额23089元。
(三)不合规票据支出4850元。
2017年,市委市直工委在支付慰问费款项时,使用白条入账,涉及金额4850元。
(四)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涉及资金374758.99元。
市委市直工委在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时,未单独核算,涉及资金374758.99元。
四、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一)加强财务核算,强化单位财务支出报销审核管理工作,完善相关手续,严格发票审核工作,做到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合法、合规。
(二)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对超预算列支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加强专项资金的核算与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进一步健全资产管理登记制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