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260-2019-0013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8-12-02 | 公开目录 | 财政审计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2018年第13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商丘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20日至4月26日,对商丘市信访局(以下简称市信访局)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商丘市信访局是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以市委领导为主的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市委工作部门,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部门。局机关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实有23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2名;离退休10名。内设办公室、办信科、接访科、催办查办科、综合调研科、协调联络科、信访信息科、网络信访科、纪检监察室、妇女工作委员会和商丘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11个科室。下设商丘市驻京(省)信访工作站一个二级机构,事业编制6名,实有2名,其收支情况均在局财务统一核算。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项目支出373239.64元
经审计,市信访局2017年度挤占驻京省接访工作组项目经费,驻京省交通、通讯费列支本单位办公、培训和下乡扶贫、督办案件等费用373239.64元。
(二)不合规票据列支44200元
经审计,市信访局2017年度用与经济事项不符的发票支驻郑工作组房租44200元。
(三)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经审计,市信访局2017年度账面额度结余与财政结余额度不符,总账“财政拨款收入”数与明细账不一致,明细账摘要、余额不记录。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商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市信访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市审计局将跟踪后续整改情况,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