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260-2019-0010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8-12-02 | 公开目录 | 财政审计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2018年第10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商丘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6月20日,对商丘市粮食局(以下简称市粮食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商丘市粮食局为行政单位,规格为正处级,核定全供行政单位编制28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副组长兼监察室主任1名;正科级7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该局内设办公室,调控科,监督监察科,财务科,流通与技术发展科,人事教育科共6个科室。截止到2017年12月,在职在编人员为17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粮食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相关财会制度的要求。但审计中,也发现在预算执行及所属单位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应当加以整改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专项资金508万元。
审计发现,市粮食局2017年收到财政拨入专项资金“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专项资金508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市粮食局应拨未拨付各相关单位508万元。
(二)存在擅自设立行政性收费项目50000元的问题。
审计发现,市粮食局2017年度,在无行政性收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设立行政性收费项目,从中央储备粮商丘直属库收取粮食监管费50000元。
(三)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6356.50元。
审计发现,市粮食局2017年度因审批手续不完善,违规报销差旅费6356.50元。
(四)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审计发现,市粮食局2017年末“其他应付款”科目贷方余额1166005.52元,其中:储备补贴1062564.98元、工程款93440.54元、财务挂账利息补贴10000元,且往来款项账龄均超过三年以上;“应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1129760.98元,且往来款项账龄均超过三年以上。
(五)未按规定取得发票2730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市审计局已经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审计决定要求执行的有关事项,市粮食局的积极执行。对审计机关要求整改纠正的事项,市粮食局及所属单位均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