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260-2019-0009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8-12-02 | 公开目录 | 财政审计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2018年第9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商丘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5月10日,对商丘市档案局(以下简称市档案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商丘市档案局为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正处级,编委核定全供事业单位编制32名,正处级领导1名、副处级领导2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业务指导科、档案管理科、技术保护科5个科室。截止到2017年12月底,在职在编人员1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1人。
市档案局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市档案工作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负责全市档案事业单位的统筹规划、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档案业务工作。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档案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但审计中也发现在预算执行和单位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应加以整改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支出97818.36元。
审计发现,2017年度商丘市财政局批复该单位支出预算为24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99.30万元,项目支出为40.90万元;2017年度该单位实际经费支出为2499818.36元,超预算支出97818.36元。
(二)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列支费用208765元。
1.审计发现,2017年度市档案局在经费支出中,部分发票未附商品清单列支办公经费合计186665元。
2.2017年度列支燃油费300元发票,无出票单位发票专用章。
3.2017年度白条列支驾驶员劳务费21800元,其中2017年11月15号凭证,提前列支2018年劳务费4800元。
(三)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费用7200元。
(四)会计账簿登记不合规。
审计发现,市档案局使用铅笔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要求。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市审计局已经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