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gxw-2019-0012 | 发布机构: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生成日期: | 2018-12-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工信〔2018〕21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关键词: |
各县(区)工信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发局:
根据《商丘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商工信〔 2017 〕 29 号),请各县(区)认真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报 2018 年度商丘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二、请各县(区)工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筛选,严格申报条件和评定标准,确保推荐质量,按时推荐上报。
三、请于 12 月 15 日前以正式文件并附《商丘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推荐表》(见附件)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等纸质件一式两份报送市工信委中小企业服务局,同时将全部材料电子文档刻成光盘一并报送。
联 系 人:马 腾 联系电话: 3289318
电子邮箱: gxj1635@163.com
附件:商丘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
2018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