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340-2018-0036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供销社 |
公开日期 | 2018-12-25 | 公开目录 | 协调服务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供文〔2018〕17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 、 区 )供销社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公司 :
为贯彻落实国家农业农村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六部门联合召开的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 商丘市农业局、市供销社等九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商丘市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 ,切实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现将全 市 供销社系统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领导,增强责任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双节期间是食品消费旺季,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农村社会稳定,也关系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食品安全做出 重要 指示,提出了“四个最严”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落实好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二、吃透精神,迅速行动
各县(市 、 区 )供销合作社要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的指导意见》(农质发〔2018〕11号)、《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8〕12号)和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 组的文件精神,按照 国家 六部门联合下发文件任务分工和会议精神要求,主动与当地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对接,全力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抓紧部署对所属各类经营网点,特别是农村加盟店、村级便利店等重点环节,集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食品经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络流入农村市场。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各县(市 、 区 )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以人为本,重在预防”的指导思想,切实把好食品经营源头关,加强日常监管,认真开展查厂家、查证件、查质量的排查工作,坚决杜绝销售各类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产品,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重点对象: 直属企业和 各基层社网点、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经营主体。
(二)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 假驴肉 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四、扎实推进,规范有序
各县(市 、 区 ) 供销社 要坚持边整治边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经营者自查自纠与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集中力量和时间,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8年12月19日—21日)
各县(市 、 区 )供销合作社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搞好配合,联合行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突出重点、迅速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2月中下旬)
各县(市 、 区 )供销合作社要组织力量,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大检查、大清理、大行动、大培训,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治理行动,严打重惩、打出声威、形成震慑、营造氛围, 配合有关部门 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
(三)检查督促阶段(2019年1月)
市 农业、商务、公安、 工商、质检、药监、畜牧 、 科技 、供销社等 九 部门将联合派出工作检查组,对各县(市 、 区 )专项治理工作成果进行检查,督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2月)
对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有效监管模式,向全 市 范围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搞好服务,保障供应
各县(市 、 区 )供销合作社要建立完善农村食品重要供销渠道,持续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推动构建安全、高效的农村食品市场体系。要加大力度组织质优价廉、适销对路的货源,通过连锁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方式,发展农村食品配送,既能让假冒伪劣的食品清除掉,又能让质优价廉食品占领农村市场,切实把优质安全、物美价廉食品送到农村、送进农户,向 省社、市委市政府 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六、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 县(市 、 区 )供销社及所属食品经营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经营者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和安全经营,努力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社会氛围。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中,对发生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以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并报 市 社 经济发展科 。
联 系 人:韩 卫
联系电话: 0370-3368272
电子邮箱: jjfzk2017 @1 26 .com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