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168X-2018-0327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12-27 | 公开目录 | 城乡建设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政土〔2018〕418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你管委会《关于商丘市2018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商示管〔2018〕16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张阁镇刘小庙村委会等3个村委会胡玄庄村民组等5个村民组集体农用地37.3009公顷(其中耕地34.864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我市2018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同意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此复。
2018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