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商丘市2018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农转用的批复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18-0327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12-27 公开目录 城乡建设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政土〔2018〕418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你管委会《关于商丘市2018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商示管〔2018〕16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张阁镇刘小庙村委会等3个村委会胡玄庄村民组等5个村民组集体农用地37.3009公顷(其中耕地34.864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我市2018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同意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此复。

附件:商丘市2018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农转用明细表

2018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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