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ssydwsjgswglj-2018-0006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19-01-14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商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政务公开信息报告如下。
2018 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作为机关事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管理、服务、保障”的职能,在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便民的基础上,推进我局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制度,规范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服务对象和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情况
1. 领导重视,健全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 492 号 ) 和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为加强对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具体”的工作机制,成立了陈常亮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效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 提高认识,完善措施。
一是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政务与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政务与信息工作与机关事务工作同布署、同落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培养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强化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设置专门的办公场所,指定兼职人员负责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年度规划、软硬件环境建设和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积极开展人员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有关文件法规,并对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3. 完善制度,确保实效。
完善的制度是开展好工作的重要保障。2018年,我们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信息与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注重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建立了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一是修订《商丘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充实完善原有内容,并增加奖惩措施,确保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坚持每周一例会制度,将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提上日程,每周一汇报,每月一点评,每季度一总结,保证工作开展的针对性。三是加强科室(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通过工作互动,保证信息来源的时效性和真实性,各科室(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协调开展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监管并举,加强对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和绩效考核制,在局年终考评中,将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评优范围,调动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 年,利用商丘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5 条,通过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 41 条。
5. 公开回应解读情况。
2018 年我局没有收到需要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或重大舆情情况。
6. 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 年我局没有收到任何书面或者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7.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 年我局未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举报投诉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2018 年,我局在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
1. 信息与政务公开数量不够多,有时认为机关事务工作不够重要,都是一些服务保障工作,无需公开。
2. 对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力度不够大。机关事务工作繁锁复杂,需占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导致了抓业务工作过多,而忽视了对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3. 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性不够。存在信息与政务公开的技术、手段比较单一,工作方法因循守旧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拓展和创新。
4. 专项资金投入量小。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资金投入不够。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商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26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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