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征公告字〔2019〕6号 商丘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19-0038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02-11 公开目录 征地拆迁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征公告字〔2019〕6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商丘市2017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12日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商丘市2017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8〕1278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及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现将商丘市2017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商丘市2017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商丘市睢阳区古宋办事处火神台村委会、书院社区居委会、古宋居委会、方圆居委会、老南关村委会,宋城办事处张吉庄居委会、五里井村民委员会。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及拟开发用途见下表:

被征收土地单位权属 被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安置(人) 拟开发用途
总面积 农用地 征地补偿标准 社保标准 青苗补偿费 附着物补偿费 农业人口 安置途径
耕地(水浇地) 其他农用地
古宋办事处 火神台村委会朱营居民组 1.9794 1.7464 0.2330 90 13.2 2.25 按照商政〔2017〕5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据实补偿。 510 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拆迁安置 住宅用地、教育用地、医卫慈善用地
书院社区张庄西居民组 0.1773 0.0364 0.1409 108
古宋居委会保庄居民组 0.0768 0.0768 108
古宋居委会东南门居民组 0.1330 0.1330 108
方圆社区洪庙居民组 2.0372 2.0372 108
方圆社区柳王庄居民组 0.6732 0.6732 108
老南关村委会老关第二村民组 0.9044 0.9016 0.0028 108
老南关村委会老关第六村民组 2.3626 2.3495 0.0131 108
老南关村委会老关第三村民组 0.704 0.6990 0.0050 108
老南关村委会老关第四村民组 0.7365 0.7015 0.035 108
老南关村委会老关第五村民组 3.17 2.7025 0.4675 108
老南关村委会南刘村民组 0.8028 0.7134 0.0894 108
老南关村委会汤庄第二村民组 4.6245 4.0022 0.6223 108
老南关村委会汤庄第一村民组 2.262 2.0642 0.1978 108
宋城办事处 张吉庄居委会郭家村民组 1.3993 1.3993 108
张吉庄居委会秦家村民组 1.2351 1.2351 108
五里井村民委员会贾庄村民组 1.1167 1.0992 0.0175 108

四、补偿费用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联系方式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人、使用权人应于公告颁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商丘市国土资源局睢阳分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互相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联系电话0370—3215656。

六、对征地批复有异议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有权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自公告颁布之日起,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的树木、作物或建筑建造物、构筑物等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2019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