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080-2019-0003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9-03-08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2018年,市民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打造服务型部门,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积极落实工作责任
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商丘市民政局2018年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以局长总负责、分管副局长牵头部署和局有关科室和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制度,并明确局科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市民政局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有关政务公开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抓落实,由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增强责任意识,要求将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百姓最关心、利益最密切的民生问题列入重点公开领域,要求规范性文件、政务动态、法律法规、专项经费的使用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压实责任,及时公开民政信息
市民政局将公开透明作为民政工作的基本要求,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推行政策执行阳光透明,深化权责清单公开,规范公开办事指南事项,推行简政放权,各类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好人大代表、政协提案办理,2018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30余件,涉及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养老等问题,这些建议内容翔实、贴近民生、针对性强,充分体现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民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收到的建议和提案,我局依照规范程序,进行认真组织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非涉密的件,在“商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在局领导组织下,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会,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就重点公开信息及具体公开模式,进行具体业务辅导,要求实行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招标采购方案、中标及实施情况,规范发布内容等。
市民政局提前发布社会组织年检公告,公开年检需提交的材料、工作流程、注意事项等,及时在报纸和网站上公布年检结果。及时公开社会保障和民政服务信息,重点是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救灾抢险、社会捐助和优抚安置等内容,资金信息细化到个人,加大公开力度,增加民政服务事项的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78 条 ,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48 条,通过政府微博公开政府信息524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50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56条。
三、多管齐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市民政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落实同步解读机制,对民政系统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法规,通过《商丘日报》、《京九晚报》、商丘电视台、商丘广播网等媒体及时宣传民政工作、解读民政政策、及时发布权威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公布民生信息。充分利用低保公示栏、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定期更新信息内容,主动公开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执行情况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 ,依申请公开是2件网上申请,已全部答复。
市民政局对群众关切的社会问题,及时关注和回应,对群众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反馈,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办理“12349”便民服务中心和“12345”市长热线交办的投诉件,指定专人负责,对反映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要求相关科室人员了解情况并提出解决办法和答复意见,局领导审定后正式回复。2018年市民政局“12349”便民服务中心接听回应群众咨询6800余条,接受投诉件23个,全部做到及时回复。
在办事窗口和局属各单位办事大厅,设置明白卡,办事指南手册等方式,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实行内容、依据、程序、标准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对市长信箱收到的群众咨询和投诉信息,及时进行答复和处理,并对处理结果积极反馈。积极参加政风热线、行风热线,通过宣传民政政策、解答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扩大民政信息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权威性和渗透力。2018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 16 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1 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 5 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个别信息的更新速度还有待提高。二是工作方式缺乏创新,工作质量、方式创新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的工作新机制。
商丘市民政局
2019年2月28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 2018 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商丘市民政局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78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2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6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6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于水旺 审核人:冯东亮 填报人:李春发 | ||
联系电话:0370-3288783 填报日期:2019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