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800-2020-0022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扶贫办 |
公开日期 | 2019-05-21 | 公开目录 | 市扶贫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脱贫组办〔2018〕58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窗体顶端
各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定点扶贫各单位:
定点扶贫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直各有关单位积极响应,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开展定点扶贫工作,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帮助改善基础设施、产业扶贫、智力扶贫、人才培训等方式,有力助推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当前,我市脱贫攻坚已由全面推进阶段进入了集中总攻阶段,为进一步凝聚力量、尽锐出战,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根据《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做到定点扶贫结对关系与市派第一书记派驻地相一致。市级参与定点扶贫的市党政机关及相关单位总数为 99个,共帮扶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建档立卡贫困村、艾滋病防治帮扶重点村、深度贫困村110个。帮扶时限为2017-2020年。为加强我市定点扶贫工作的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定点扶贫工作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计划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帮扶单位要加强对定点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具体工作机构和责任人,制定定点扶贫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应至少到定点扶贫村开展一次扶贫调研,班子成员每个月应轮流在村2天。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推动落实。按照“干部当代表、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的要求。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层层压实帮扶责任,不断加大帮扶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把驻村工作队开展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的重要内容,与驻村第一书记、贫困村脱贫责任组有关工作一并督查。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
紧紧围绕“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落实基础制度、办好惠民实事”四项基本职责,宣传贯彻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指导协助村党组织健全工作制度,培育后备力量,加强党员队五教育管理;帮助找准发展路子,参与制定脱贫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对贫困户的具体帮扶措施;协调帮扶资源、动员社会力量、统统安排使用帮扶资金、监督帮扶项目实施,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切实解决好帮扶人员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确保他们下得去、待得住、安下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定点扶贫工作台帐,对各项帮扶措施、帮扶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实行动态管理,抓好工作落实。要及时汇总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30 日前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情况适时进行督查巡察,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每年对各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和表彰。
各县(市、区)要参照以上要求,做好各地的定点扶贫工作。
(此页无正文)
商丘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
窗体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