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800-2020-0010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扶贫办 |
公开日期 | 2019-06-21 | 公开目录 | 市扶贫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窗体顶端
各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河南代表团、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紧迫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南代表团、甘肃代表团审议时对脱贫攻坚工作、乡村振兴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指示,为做好下阶段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全省领导干部会议就统筹抓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就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讲话重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意见。各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把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到全面学、贯通学、深入学,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各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坚持学以致用,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要清醒认识到我市脱贫攻坚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剩下的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要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贫困县摘帽后,也不能马上撤摊子、甩包袱、歇歇脚,要继续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切实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在攻坚期内,各县(市、区)务必做到扶贫机构不撤、人员不散、资金投入不减、政策支持不变。以防返贫、防滑坡、防风险为重点,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坚决避免短期行为,多措并举有效防止返贫和出现新的贫困。各县(市、区)、市脱贫攻坚各部门要坚决做到把握脱贫攻坚正确方向,咬定目标不放松,整治问题不手软,落实责任不松劲,转变作风不懈怠,要对标对表,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对脱贫攻坚工作全面进行“回头看”。
三、切实正视问题,迅速补齐工作中存在的短板
当前,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责任落实方面,个别县(市、区)领导存在松懈、自满情绪,个别行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在政策落实方面,存在政策清单不完善、政策落实不及时、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问题;在工作落实方面,存在资金拨付和项目公告公示不规范、帮扶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够全面等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迅速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四、注重融会贯通,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
当前正处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交汇期,实现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基础;巩固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是重点关键。各县(市、区)、各行业部门要统筹抓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系统总结脱贫攻坚中的经验做法,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各县要把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和基础工作,保持工作重心不偏移,持续推动群众生活改善;三区一市要主动作为,把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思想、时间任务和基本原则融入到脱贫攻坚的规划和行动中,将资金投入、项目安排、政策举措等方面优先支持脱贫攻坚,坚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同打好脱贫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搞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把乡村振兴作为我市“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商丘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9年3月29日
窗体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