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800-2020-0009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扶贫办 |
公开日期 | 2019-06-21 | 公开目录 | 市扶贫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商丘市脱贫攻坚工作“回头看”实施意见》、《商丘市脱贫攻坚“防返贫、防滑坡、防风险”实施意见》、《商丘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扶贫巩固脱贫成果的实施意见》、《商丘市开展“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实施意见》等四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丘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9年5月13日
商丘市脱贫攻坚工作“回头看”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脱贫攻坚工作“回头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讲话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创新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对照问题抓整改,持续攻坚克难,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让贫困群众彻底摆脱贫困,加快全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提高已脱贫人口的脱贫质量,已退出的贫困县、村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确保新发生的贫困,能及时得到有效帮扶救助;确保每个家庭不愁吃、不愁穿,确保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义务教育、贫困家庭看得起病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贫困家庭有安全住房;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群众认可度明显提高、获得感明显提升。2019年底,高质量完成3.6万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县级主体原则。各县(市、区)承担主体责任,负责本区域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市直相关行业部门具体指导开展相关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照贫困县321、贫困村129、贫困户123退出标准扎实开展“回头看”,因户施策、因地制宜,制定帮扶措施。
(三)坚持归口管理原则。“回头看”工作,实行市级相关行业部门归口管理,各相关行业部门要根据核查出的具体情况,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细化落实到村到户“项目清单”,及时补齐短板。
(四)坚持统筹推进原则。处理好继续攻坚与防止返贫的关系,要把查找出的问题和短板,举一反三进行整改。统筹推进贫困县与非贫困县、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确保稳定脱贫、同步小康。
四、“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
针对中央巡视,省委巡视,贫困县摘帽退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审计等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回头看。
(一)核查精准识别工作。
1.核查精准识别工作,看群众满意度。对符合贫困标准的农户要做到应纳尽纳、并及时纳入。看是否有漏评、漏登现象。按照扶贫对象动态调整要求,收入是否达到要求(2018年为3400元),农户吃(饮水安全)、穿不愁、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情况。农户家中是否安装了自来水,手压井水是否有水质安全保障,家中是否有因贫辍学学生、或有两个以上上大学的学生、住房是否危房或住房条件较差(没有达到危房条件但房屋没有安装窗户、墙体轻度裂缝、雨天漏雨等)、家庭成员是否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扣除已享受的各类报销、救助后自负医疗费较高。对未纳入建档立卡的边缘户和其他低收入农户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独居老人户、大病户、残疾人户、计划生育户、住破旧房户、突遇自然灾害户、长期在外地居住突然回村居住的户、生活条件较差的户等。查贫困户中是否存在因各种原因没有登记户口的人员。查看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是否仅仅给予低保一低了之。及时关注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有意见的人员和信访人员要求纳入贫困户的诉求情况。
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要及时纳入,严格按照程序,逐级报批,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同时,利用好河南省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并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做好大数据比对工作。“四有”(在城镇购房、买车、参办企业、财政供养人员)人员,要慎入或不纳入,降低错评率。
2.核查精准退出,看贫困退出认可度。一看脱贫人口退出。提高脱贫质量,围绕户脱贫“123”标准,年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收入是否可持续,吃穿是否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是否有保障,户户是否有安全饮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有产业增收措施等。贫困户家中符合就业条件的是否就业。
二看贫困县村退出。围绕村出列“129”标准、县摘帽“321”标准,即贫困发生率是否低于2%,贫困县、村基础设施是否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是否进一步改变。公共服务水平是否持续提升。
要认真排查已脱贫户,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及时发现解决返贫问题,确保做到“返贫即入”。
3.查建档立卡信息是否有误。对照河南省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国家系统平台,认真分析2018年度数据存在的基础信息不精准、逻辑关系相互矛盾等突出问题,确保户、表、机保持一致,提高国家、省信息平台的数据质量。
(二)核查精准帮扶情况,看帮扶工作群众的满意度。
1.核查责任落实情况。各县(市、区)是否制定完善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果。市、县行业部门是否成立脱贫攻坚议事机构,并选派好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县委书记对贫困村是否全部遍访、乡镇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对贫困户遍访了多少。乡村干部、第一书记、帮扶队员对扶贫政策掌握程度。
要进一步了解县、乡、村结对帮扶工作安排情况、了解帮扶责任人的帮扶情况,扶贫对象对干部帮扶是否知晓、满意、了解帮扶部门是否做到“一人驻村、集体帮扶”,“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是否真帮实驻有效。在帮扶工作中,对已达到脱贫标准、脱贫质量好的贫困户继续巩固提升。对扶贫措施已取得成效,但脱贫质量不高、脱贫不稳的贫困户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对脱贫难度大、距脱贫标准有较大差距的贫困户要分析原因、改进帮扶措施,开展重点帮扶,确保不掉队。对贫困户帮扶是否有拔高标准、吊高胃口现象。对边缘户要开展帮扶工作,重点关心、关爱,落实好普惠政策,建立好帮扶台账。
2.核查政策落实情况,看扶持措施的到位度。以《三年行动计划》为主要依据,重点查看各行业部门政策部署和工作落实情况。
(1)饮水安全保障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查看贫困户安全饮水推进情况,贫困户是否存在吃水不安全和吃水困难等问题。针对个别贫困户和农户还没有安装自来水或虽然有水管但不通水的原因,要建立台账,做到心中有数。行政村没有全部通自来水的,每个村要有地下水的水质检验报告。
(2)产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查看村主导产业的培育和贫困户发展产业情况,利益联结机制、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等。掌握建档立卡户产业扶持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特色农业、畜牧养殖、优质粮食、乡村旅游、特色加工、电商流通、设施农业、光伏收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产业。一是查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情况;二是是否存在大水漫灌,“人人”有份现象;三是发展产业仅仅在种植上给予补助造成建档立卡户产业扶贫收入较低现象;四是查看带贫协议是否规范、完善。五是查看发展产业存在的风险问题及对策。脱贫产业要有政府财政资金、金融资金注入或社会力量帮扶。
(3)就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一是查看组织贫困户参加职业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情况,二是落实劳务输出组织服务政策及补贴情况;三是创造公益性岗位惠及贫困人口及工资发放情况。四是“扶贫车间”、“就业基地”带动贫困人口情况,以及贫困人口就业公示栏、工资发放、协议签订等情况。了解掌握就业政策对建档立卡户年度带来的实际收入情况。
(4)农村危房改造落实情况。一是查看危房改造落实情况,补贴资金是否及时到位。二是查看改造后的质量情况,门窗是否安装到位,墙体是否有裂缝、房顶是否有漏雨等现象。三是查看厨房条件是否极其简陋,裂缝透风漏雨、无门无窗观感及差,是否危房。加强贫困户、边缘户的破旧房整改力度,完善住房安全性鉴定制度和各类公示公告制度。
(5)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一是主要查看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签约医生服务、财政补贴、慢性病办理、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建设和政策落实情况等。二是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者,不能出现因病愁吃愁穿。三是查看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及村医配备情况。四是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办理慢性病卡,政策宣传要到位,使每个慢性病人知道如何办理、在哪里用、能报销多少费用。
(6)教育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查看各类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一是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贫困家庭身体正常、应该上学的适龄儿童都能上学,不能因贫失学辍学、因学致贫。二是查看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是否到位。三是查看贫困地区乡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落实情况。
(7)金融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一是查看因地制宜为贫困户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情况,是否为不符合条件贫困户发放,二是扶贫小额信贷利率、贴息等是否按照政策要求发放。三是纠正户贷企用和以脱贫攻坚名义违规违纪融资等问题情况。四是掌握扶贫小额信贷还贷情况以及金融政策落实对建档立卡户带来的实际收入情况。
(8)综合社会保障脱贫政策落实情况。一是查看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是否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重点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落实情况。二是查看农村特困人口临时救助政策的落实情况。三是查贫困家庭老人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实情况。四是查符合条件贫困家庭及五保供养落实情况。五是查符合条件的残疾证办理情况,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落实情况。六是查看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灾害救助、福利保障救助、社会组织帮扶、慈善救助等措施落实情况。
3.核查工作落实情况。一是查建档立卡识别退出动态调整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查标准是否准确和程序是否规范,会议记录、公告公示等是否符合规定。二是各类扶贫项目开展组织实施情况。2018年的项目是否实施完毕,2019年的项目是否开始进行。三是脱贫攻坚各项巡视、监督检查、考核、摘帽退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看是否有方案、问题台账及整改结果。
(三)扶贫资金落实情况。
一是查看2018年度扶贫资金投入落实情况,重点查看专项扶贫资金是否还有结转结余情况,县(市、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落实到位情况。二是查看2019年项目库的建立完善情况,对照县级项目库管理制度查看项目库入库程序、项目库数量、项目实施计划编制质量。三是查看扶贫资金的规范使用情况,是否做到扶贫资金与扶贫项目安排相吻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是否精准,是否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四是查看扶贫资金是否按照合同,根据建设进度进行拨付资金。五是查看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照《商丘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商丘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补充规定》要求,是否在政府网站、乡、村公示栏公示公告,是否按照要求的时间、地点、内容等进行公告公示,实施的扶贫资金项目群众是否知晓。
(四)村级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和集体收入情况。
一是查看已脱贫村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情况,看脱贫村水、电、路、通讯、学校(幼儿园)、医疗条件、综合性文化中心等是否还有存在短板和差距。二是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查看贫困村的村容村貌治理情况。三是查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和支出情况以及稳定收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这次“回头看”工作任务重、标准高,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要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在今年“两会”上的讲话精神,做到贫困县退出后,“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退出后,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削弱。贫困人口退出后,帮扶责任人不撤离,帮扶政策不减弱。
(二)提升干部能力建设,扎实做好“回头看”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结合“讲政治、勇担当、马上就办、一抓到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加强干部的作风能力建设。持续抓好扶贫干部培训工作,提升基层干部的学习能力,结合脱贫攻坚新形势、新变化,学习国家扶贫工作大政方针、政策举措,使自己适应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为贫困群众找准帮助脱贫的途径。提升基层干部服务和办事能力,真正做到为贫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服好务。做到贫困对象精准、底数精准,解决好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三)严格工作程序。各县(市、区)要认真研究,吃透精神、掌握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流程,严密组织实施,确保不走过场。要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对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逐村逐户进行核查,全面补齐短板。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敢于较真碰硬的态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在既定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结合年度正常工作,紧密与“回头看”工作相结合,与各项整改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贫困县与非贫困县、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各项工作。
(五)加大督导暗访力度,确保“回头看”工作扎实有效进行。重点督查各阶段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工作开展好、行动迅速、效果明显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开展迟缓、效果较差的县(市、区)、乡镇、行业部门或驻村工作队给予通报批评或进行约谈。
六、时间要求
(一)开展“回头看”工作阶段,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找出脱贫攻坚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帮助解决的事项,列出项目清单。
(二)建立“回头看”台帐工作阶段,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以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基础,建立2019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台帐,按照一户一台帐,进一步深化细化产业、就业、社会帮扶等政策帮扶工作,做到因人因户施策。
(三)打好帮扶“组合拳”工作阶段,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针对“项目清单”,按照归口负责补短板原则,提交相关部门,明确完成时限,全面实施产业扶持、就业创业帮扶、社会帮扶、政策救助等,确保工作落实。
(四)同步督查、整改提高阶段,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市脱贫攻坚督查组将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主要以暗访为主,对“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和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同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其整改,确保巩固提升脱贫质量。
“回头看”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形成“回头看”工作报告,于2019年9月30日前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商丘市脱贫攻坚“防返贫、防滑坡、防风险”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脱贫攻坚成果,经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脱贫攻坚“防返贫、防滑坡、防风险”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采取得力措施,在扎实推进2019年脱贫任务的基础上,在全市开展好脱贫攻坚“防返贫、防滑坡、防风险”工作,与脱贫攻坚“回头看”紧密结合起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提升脱贫攻坚质量,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防返贫。
1.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围绕户脱贫“123”、村出列“129”、县摘帽“321”标准,全面排查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确保政策落实的持续性和稳定性,避免短期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整改,提升脱贫质量。重点关注大病重病户、老人户、破旧房户、低保户和五保户等特殊群体,提高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精准度,做到“应进则进、应退慎退”。
2.扎实开展健康扶贫工作。要逐村逐户对患大病及慢性病的已脱贫人口全面排查,主要查看报销政策落实情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情况、医保费财政补贴情况、慢性病卡办理情况等。针对未脱贫人口中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占比高和返贫率高的问题,继续落实“防、服、减、保”四道健康屏障,完善医疗保障基金救助保障机制,综合施策,确保医疗有保障,有效防范因病因残致贫返贫。
3.扎实开展破旧房整治工作。按照“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要求,要逐村逐户针对已脱贫户住房情况开展全面排查,要重点排查非贫困村破旧房情况,主要查看危房改造情况、疑似危房、老旧房、漏雨房以及老宅空院等情况,完善各类公示公告材料、资金补贴手续等,建立完善破旧房鉴定评估机制,实施危房“清零”行动,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
4.扎实开展教育扶贫工作。要逐村逐户排查已脱贫户的教育保障问题,主要查看适龄学生因贫辍学、各类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障和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辍学、因学返贫。
5.扎实开展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作。全面排查贫困户安全饮水实施情况,贫困户是否存在饮水不安全和饮水困难等问题。加强群众饮水质量评估监测,实施贫困户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确保所有贫困户安全饮水达标。
6.扎实开展“边缘户”帮扶工作。推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排查“边缘户”台账建立情况,对每户“边缘户”也要选派帮扶人(联系人),完善帮扶措施,强化对“边缘户”的帮扶,落实好各项普惠政策,持续提高“边缘户”收入,提升满意度。
(二)防滑坡。
1.持续开展好产业扶贫工作。要逐户排查各类扶贫产业发展情况和带贫效果,查看带贫协议的规范性,查看带贫产业和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情况,杜绝短期带贫行为,增强产业扶贫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主要举措,加大对扶贫产业发展的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力度,增强产业发展潜力,尤其注重挖掘、培育群众可参与、可入股、可就业的优势产业,增加产业收入,提高贫困户产业扶贫覆盖面,为持续稳定带动群众增收打下坚实基础。
2.持续开展好就业扶贫工作。要逐户排查贫困人口就业状况、培训状况、工资待遇和就业补贴落实情况。坚持把鼓励创业、扶持产业、带动就业作为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的有效途径,继续开展“春风行动”、“技能脱贫”、“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为贫困劳动力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服务,不断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充分利用“保洁员、护林员、保险宣传员”等公益性岗位为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支持扶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吸纳更多贫困人口就近就业。
3.持续强化各项政策落实。要逐户排查各项政策落实情况,根据贫困户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查找政策落实漏项。以行业扶贫为重点,进一步做好金融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扶贫助残、危房清零、交通扶贫、电力扶贫等一系列行业扶贫工作。各单位要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夯实工作责任。引导各行业部门将相关政策向非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和“边缘户”延伸,逐步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提高脱贫满意度。
4.持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对照村出列“129”、县摘帽“321”的标准,与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对全市农村道路、村级活动场所、安全饮水、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设施、绿化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需求排查,补齐“硬件”短板,全面巩固提升。注重规划,统筹兼顾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全面提升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5.持续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倡导依靠劳动脱贫致富的理念,激发贫困群众和所有农户争做致富户、文明户的积极性。做好贫困群众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发挥致富带头人的“传、帮、带”作用,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继续开展好脱贫星级评定和脱贫励志奖评选活动,完善奖励政策,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动力。通过“爱心超市”“心连心”超市、“同心圆梦”超市等帮扶载体使贫困群众得到实惠,全面推行孝善基金养老模式,建立健全孝善基金管理机制,营造孝老爱亲、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
(三)防风险。
1.防产业扶贫风险。对已实施和即将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要从项目建设、带贫机制、带贫效果、风险防控等进行全流程排查和评估产业扶贫风险,重点关注好产业选择风险、市场波动风险、自然因素风险、合作经营风险。要加强对产业扶贫的领导, 引导经营主体积极参加产业保险,设立风险防控基金,实行产业盈亏评估,建立市场“逆周期”调控和风险预警等防控机制。要加强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完善全产业链服务。要打造农产品特色品牌,与电商扶贫紧密结合,建立网上销售渠道,扩大“农超对接”范围,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化解产业扶贫风险重点在于建立健全多主体、多渠道的风险分担机制,在政府加强基层监管和产业引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2.防脱贫标准风险。对照脱贫标准,对已脱贫户全面排查脱贫标准落实情况,要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严格坚持现行的脱贫标准,做到既不降低标准,又不盲目吊高胃口,落实和宣传好各项普惠制政策,降低非贫困人口心理落差,提高群众满意度,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防止因脱贫造成的社会风险。
3.防金融扶贫风险。对已实施的各类模式的扶贫贷款,要全面掌握项目实施情况、贷款主体情况、资金运转情况,降低小额扶贫贷款逾期风险。根据政策调整,完善金融服务、信用评定、风险防控、产业支撑四大体系,探索金融扶贫新机制、新办法。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度,扩大扶贫贷款覆盖面,提高户贷户用率,探索建立健全风险保证金管理制度,重点强化产业支撑,降低金融扶贫风险。
4.防资金项目风险。对已实施和即将实施的扶贫项目要全面排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项目质量、项目监管、带贫绩效方面的问题和不足,迅速整改完善。要强化项目论证和储备,严格程序,增加群众参与程度,实行阳光化公开管理。修订完善各类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强化制度落实和工作监管,强化项目库建设、投资评审、招标投标、项目实施、工程验收、竣工决算等环节管理。严格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两个一律”要求,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全程绩效评价体系,对全省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实行动态监控。强化扶贫资金项目审计,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扶贫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防范扶贫资金项目风险。
5.防重大负面舆情。对所有扶贫信访事项全面排查,重点排查落实情况,把扶贫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重大负面舆情的发生。要加大涉及脱贫攻坚的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力度,切实加强领导,建立扶贫工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程度,把握舆论发展走向,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到信息畅通、反应快速、联系紧密,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应对、早处置, 做到及时、客观、透明,把握舆论的主动权,最大程度消除社会负面影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脱贫攻坚“防返贫、防滑坡、防风险”工作,作为今年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强化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与脱贫攻坚“回头看”紧密结合起来,持续提升政治站位,认真研究完善工作推进措施,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量。
(二)改进作风,工作下沉。各级各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持续问效,“马上就办,一抓到底”,继续坚持“三五”基层工作日制度,切实下基层、到一线,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困难问题。特别是驻村第一书记、驻村队员和帮扶责任人要严格落实驻村工作制度,指导村“两委”理清思路推进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序推进落实。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脱贫攻坚“防返贫、防滑坡、防风险”的常态化督导检查,以暗访为主,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真督实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落实。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半年考核和年度成效考核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工作被动或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问责。
商丘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扶贫巩固脱贫成果的实施意见
为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充分发挥产业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支撑作用,以产业发展防控返贫风险,确保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我市6个贫困县为主战场,统筹兼顾三区一市,以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稳定脱贫为目标,以引导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种养业、加工业为抓手,以提升产业扶贫质量为方向,大力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提升行动,着力打造产业扶贫“升级版”,努力实现“县有带贫龙头企业,乡有扶贫产业园区,村有产业帮扶基地,户有增收致富门路”的“四有目标”,有效拓宽农村贫困人口增收致富渠道,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重点围绕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通过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扶贫车间、转移就业、资产收益、乡村旅游、电商扶贫等,实现产业项目对贫困户全覆盖,同时大力发展光伏扶贫项目,采取财政出资、集中建设、收益分配到户的办法,实现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全覆盖,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防控返贫风险。
三、实施原则
(一)市场导向。适应市场多样化、优质化的需求,顺应消费需求趋势和产业发展规律,尊重贫困群众意愿,注重先期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脱贫产业和项目,避免盲目建设和无效投资。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推动发展优质、安全、成熟、高效的农业产业,强化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效益。
(二)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各县(市、区)区位差异、产业基础和市场条件等因素,结合当地资源、种养习惯,找准产业扶贫切入点,推进扶贫基地建设,加快“一村一品”、“一户一策”落实,培育发展优势比较明显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
(三)主体带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经营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带贫作用,强化贫困村、贫困户与产业园区、基地的利益联结,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增收,防范贫困户“单打独斗”的经营风险。
(四)自愿参与。鼓励引导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参与扶贫工作。充分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采取企业(合作社)带动、自主创业、合作协同、政府支持的办法,密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使贫困户参与、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实现稳定脱贫、持续增收。
四、实施对象
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
五、实施内容
(一)谋划产业项目。把项目作为产业扶贫的总抓手,因地制宜,遵循规律,发挥优势,扬长避短,下功夫谋划好产业扶贫项目。2019年,每个县(市、区)都要围绕主导产业,谋划3—5个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大型产业项目,要把项目建设作为产业扶贫的总抓手,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产业支撑。要把谋划实施产业项目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县域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开放招商结合起来,精准谋划项目,建立完善项目库,确保产业项目覆盖到每村、每户。(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二)发展特色农业。在贫困地区着力发展地域优势突出的特色种植业,支持建设一批生态好、效益高、质量优、品牌强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做好永城市优质强筋小麦、富硒小麦和高油花生,梁园区辣椒、草莓,睢阳区西瓜、花生,夏邑县食用菌、“8424”西瓜、花卉苗木,虞城县富硒红富士苹果、黑小麦,柘城县三樱椒,宁陵县的金顶谢花酥梨、花生、白蜡条杆,民权县花生、葡萄、水产养殖,睢县优质林果、芦笋种植,使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村建设成“一村一品”专业村,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三)提升畜牧养殖。优化贫困地区畜禽养殖结构和生产布局。稳步发展猪、禽,大力发展牛、羊,突出发展奶牛业,建设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充分发挥畜牧龙头企业的作用。夏邑县桂柳牧业集团种鸭养殖基地,虞城县科迪乳业,睢阳区牧原集团,梁园区贵友集团,柘城县宇康养殖专业合作社,宁陵牧原集团、豫东牧业,睢县瑞亚牧业、花花牛乳业,民权县科尔泌牛业等,要进一步扩大规模,总结完善带贫模式,增强幅射带动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四)培育龙头企业。各县(市、区)要遴选一批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产业带动能力,能大批量吸纳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管理有序,照章纳税,按时交纳社会保险,企业资产负债率小于60%的龙头企业,每个贫困县至少选择3家以上带贫龙头企业给于重点扶持。通过对扶贫龙头企业的重点扶持,辐射带动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引导贫困地区贫困农户有序进入市场,有效增加收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五)组建专业合作社。在贫困村组建带贫农民合作社,采取资产入股、订单生产、保底收购和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等方式,带领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已经建立的要支持培育发展壮大,尚未建立的指导加快组建,使每个贫困村都有带贫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每3-5个非贫困村至少有一个带贫农民专业合作社,本着自愿的原则,积极吸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争取使每个有劳动能力并适宜在当地发展的贫困户至少加入一家合作社,让每个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资源资产入股的方式加入一家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当地产业优势,围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组织贫困户从事种植、养殖以及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等,同时和本县(市、区)龙头企业合作,把更多贫困户纳入产业化经营链条,实现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六)管好扶贫车间。持续抓好扶贫产业基地建设,加强扶贫车间管理,通过龙头引领,建设一批有特色、高质量的产业扶贫基地、就业车间,吸纳贫困群众就近就地就业。进一步加强对扶贫车间、就业基地的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带贫效益。2019年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车间维护和管理制度,加大招商力度,努力提高扶贫车间的利用率,尽可能多安排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就业。对于就业的贫困户给于一定的奖励。(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发改委)
(七)实施光伏项目。将光伏扶贫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资产收益扶贫的重要途径,开展村级光伏发电扶贫产业项目,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增加收益。重点扶持无劳动能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收益;加强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建立完善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户受益;组织好光伏扶贫收益对象精准识别工作,重点向老、弱、病、残,低保、五保贫困人口倾斜,力争实现光伏扶贫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发改委)
(八)做好转移就业。做好转移就业工作,努力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使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有就业需求的都能实现转移就业;建立县、乡、村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完善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加强市、县、乡、村四级劳务中介服务,实现劳务组织,用工单位和贫困群众无缝对接,做到随时申请、随时接纳、随时培训、随时上岗;建立和推行外出就业奖励机制,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奖补;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贫困人员就业,帮助贫困家庭增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人社局)
(九)探索资产收益。以“资产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途径,以有实力、诚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经济效益好、农民稳定增收的产业项目为平台,以财政扶贫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农村股份制、股份合作经济,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新模式,增加贫困人口财产性收入,通过土地流转模式、资产入股模式、扶贫车间收益模式、光伏扶贫模式、金融贷款折股量化模式等具体途径,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与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分享经营收益。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家有未成年子女的农村单亲贫困户和重残、一户多残的贫困户受益。要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方式,让贫困户和村集体稳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委、政府,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金融管理局、发改委)
(十)发展乡村旅游。依托贫困县的资源优势和环境优势,大力发展农业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红色旅游等,在贫困县着力培育一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市民农园、民居农庄、民俗观光村和农业公园等农业旅游重点景区。引导各贫困县积极创建省级都市生态农业示范点和“一村一品”乡村旅游示范点,依法依规,规划建设一批集度假、科普、餐饮、观赏、娱乐为一体的多功能特色休闲农庄,培育、做大一批旅游产品,融现代农业、乡土风情、娱乐休闲、文化教育和农事体验为一体的乡村旅游产业,实现农业与旅游业的紧密结合。鼓励扶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发乡村旅游产业,助推贫困村、贫困户增收致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委、政府,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十一)构建电商平台。大力实施“互联网+扶贫工程”积极构建“电商平台(企业)+合作社+贫困村+网店”的电商扶贫生态链,建立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网络,构建电商扶贫平台,探索建立一批“淘宝村”“微商村”,实现线上线下融合,扩大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和规模,解决买难卖难问题,帮助贫困群众搭上“电商快车”。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商务局)
(十二)发挥能人带动。通过配强村两委班子、老党员老干部等村贤带动、培养致富带头人、鼓励回乡创业、探索企业带贫等措施,加强耦合带动,对年收入超过30万元的致富带头人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各县(区)要制定具体的奖补政策,从项目上给于一定的倾斜,资金上给于奖励。(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十三)设立孝善基金。实施“孝善扶贫工程”,积极倡导推广“孝善养老”文化,由村委会引导,群众发起,乡村“贤人”自愿结合,成立村级孝善基金会,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60岁以上(含60岁)老人,鼓励做子女的每月向老人寄送“孝心养老金”,建立“本村孝善子女群”,在群内定期发布孝敬老人、尊重老人的典型事迹,宣传孝善文化,提高村民文明素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十四)开发公益岗位。通过扶贫车间租金和光伏项目等资产性收益,结合行业部门,开发多种公益性岗位,如:护理员、环卫工、治安管理员、保险协理员等,优先安排贫困人员就业,帮助贫困家庭增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人社局、自然资源规划局、金融管理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产业扶贫硬仗指挥部,加强对产业扶贫工作的领导,加大产业扶贫工作推进力度,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抓好资金、政策和项目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推进产业扶贫工作,主动担当履职,凝聚工作合力,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强配合,联动推进。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产业发展专项工作推进组,指定专人专班负责推进产业扶贫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一要强化财政支持。要加大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用于产业项目,为产业扶贫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坚持财政资金向扶贫产业倾斜,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拿出一部分对产业发展好的县(市、区)进行奖励。二要强化金融支持。推广运用“卢氏模式”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信用评价、风险防控、产业支撑“四个体系”建设水平,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资金使用规模和效益,坚持信贷资金向扶贫产业集中,用足用活金融扶贫政策,加大对带贫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
(三)强化政策激励。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制定支持产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措施,出台各项奖补政策,推动各项产业扶持措施的落实。要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机制,对发展产业的贫困户进行奖补;要把同贫困户关系紧密程度、带动效果作为安排项目资金、示范合作社评选等政策支持的必要条件,同时在安排资金时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助。
(四)完善利益联结。完善龙头企业、带贫主体和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利益联结模式,把贫困户纳入产业链;龙头企业、合作社合作带贫要做到有章程、有协议、有合同、有股权、有分红和有记录;要保证财政投入所形成的资产,收益权优先分配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并鼓励向丧失劳动力或弱劳动力的贫困户倾斜。同时要加强收益分配的监督管理,对扶贫车间租金和光伏项目等资产收益要避免简单分红,要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奖励、补助等方式帮助贫困户增收。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和金融扶贫“企贷企用”、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方式,避免“一股了之”输血式扶贫。
(五)健全服务体系。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在全市贫困村设立产业指导员,围绕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开展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为贫困村选准脱贫产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产业链的服务。要针对合作社和贫困户的需求,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强化信息服务,搜集发布产品需求、市场预测、灾害预报等信息,帮助合作社规避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同时政府要为贫困户防范风险提供保障,出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种植、养殖等保险,彻底解决贫困户在种植、养殖及家庭财产等方面的损失与担忧,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为贫困户防范风险提供保障。 (六)推广带动模式。按照互利共赢、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原则,根据贫困户自身条件和脱贫需求,密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关系,积极推广脱贫攻坚以来形成了“1+N”多种产业扶持脱贫模式,利用“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形式,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的带贫作用,通过“入股分红、劳动务工、代种代养、订单收购、土地流转、产业发展”等带动贫困户增收。着力发展“农业+”“互联网+”“旅游+”等新业态、新模式,增强贫困户自身“造血”功能,推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七)发挥示范带动。建立产业扶贫观摩点评制度,采取现场观摩、点评、督查巡查、暗访、通报相集合的形式,对各县(市、区)产业扶贫工作情况检查。每半年分区域对各县(市、区)产业扶贫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观摩点评,交流经验,发现典型,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促进产业扶贫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商丘市开展“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扶贫扶志扶智相结合”指示精神,着力解决部分贫困对象志短、智短的情况,用好政策激励,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自主自强、脱贫光荣的意识,不断激发内生动力,补齐“精神短板”,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夯实思想基础、凝聚精神力量,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我市与全国人民一道步入小康社会,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小康路上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乡村抓落实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强带动、挖潜力、激活力,把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精神撑起来、信心树起来,形成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引导与激励相结合。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又是脱贫致富的主体。要从政策层面避免简单发钱发物,防止政策“养懒汉”。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树立正面典型,激发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引导他们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
(二)宣传与培训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坚定脱贫致富、加快发展的信心,发扬自强自立精神,引导贫困群众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防止扶贫工作陷入“福利陷阱”。
(三)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从“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的转变。注重增强扶贫对象和扶贫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找准突破口,找准发展路子,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发展全局。
三、目标任务
针对一些贫困户安于现状、“等靠要”思想严重,普通群众争当贫困户等问题。通过精神扶贫,输血与造血并举,扶贫与扶志、扶智并重,激发干部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避免“越穷越要、越要越懒、越懒越穷”的恶性循环。通过开展扶志扶智,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实现每个贫困户思想观念明显转变,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升,脱贫致富信心明显增强,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好转,贫困户参与度、满意率、知晓率和获得感进一步提高,生活环境、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
四、工作措施
(一)推进移风易俗。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通过抓制度约束、带自治管理,抓价值引领、带成风化人,抓目标导向、带长效机制,从发挥党员干部作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整治婚丧陋习、弘扬尊老爱幼、培育优良家风、深化文明创建、加强文化引领、农村社会治理等8个方面狠抓落实,积极组织文明村镇创建和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持续加强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建设管理,有效遏制陈规陋习,进一步减轻群众人情消费负担。(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文明办)
(二)开展政策宣传。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巡回宣讲和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有效发挥“两中心一平台”宣传教育功能,结合“四下乡”和“三五”基层工作日,积极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扶贫政策的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能听懂、能领会。在贫困村和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行政村开办“扶贫课堂”,深入浅出地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扶贫惠民政策,进一步增强和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勇气。(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有关行业部门)
(三)强化业务培训。市委组织部重点做好县(市、区)县处级领导干部、市派第一书记和市级相关部门扶贫政策业务培训。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扶贫部门重点抓好辖区内扶贫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的业务培训;各乡镇(办事处)重点抓好本级扶贫干部、贫困村“两委”、本土人才和新任驻村工作队成员的政策业务培训相关政策业务培训。全年,要完成至少一轮各类政策业务培训。进一步激发扶贫干部内生动力,关爱激励扶贫一线干部,探索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切实激发扶贫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
(四)实施“双培双带”。深入开展贫困村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和基层党组织培养工程,打造一支永不撤离的脱贫致富工作队。以深化“六个精准”提升脱贫攻坚实效和帮助贫困群众脱贫增收为目的,通过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强有力的政策扶持,在我市贫困地区培育一批有带动成效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通过村“两委”班子、老党员、老干部、村贤能人等耦合带动,带领贫困地区发展集体经济,改变落后面貌。通过鼓励回乡创业、探索企业带贫等措施加强耦合带动贫困户增收,并在政策上给予一定支持,通过耦合带动激发内生动力。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提升士气、弘扬正气、激发活力,不断加强自身思想和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注重引导村内党员干部结合实际找差距,理思路、定措施,切实把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因地制宜发展项目。把产业发展和村集体经济作为打好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支撑,鼓励村“两委”班子、致富能人带领村民成立专业种植合作社,流转土地,发展特色规模化种植、养殖,或根据当地情况发展劳动密集型加工业。三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各县(市、区)可为每个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注入一定数量的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可以打捆集中使用,也可以通过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村办企业、入股上市公司等方式,使每个村获得一定数额的稳定收益,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四是实施企业带贫工程。发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带动作用,通过生产带动、劳务增收、产权入股+劳务、设施租赁+劳务、订单农业、合作经营、带资入股和自主创业等模式,带动贫困户脱贫。各县(市、区)建立在外创业成功人士信息库,引导其将在外打工积累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带回家乡创业。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度,支持贫困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实施,鼓励贫困户投工投劳参与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成部门)
(五)推广实用技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贫困村提升工程,针对农村发展和农民知识结构,抓住群众急需时节,组织产业发展专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手把手、面对面,因地制宜抓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真正为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提供最新科普知识。(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扶贫办)
(六)做好人才服务。推动人才向贫困县、贫困乡镇和贫困村聚集,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向贫困县选派优秀教师支教,优秀科技人员到贫困区县提供科技服务、指导,为贫困地区公开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同时,采取措施鼓励贫困地区培养本土创业致富带头人、科技带头人、种养殖能手、农村经纪人。(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扶贫办)
(七)开展星级评定。借鉴扶贫超市的成功经验,本着节约、就近、便民、高效的原则,对行政村内信誉度较高、基础条件较好的超市,按照标准进行规范、改造、提升,在面向市场经营的同时,为贫困群众积分兑换物品做好服务。按照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置增收致富之星、政策明白之星、移风易俗之星、户容整洁之星、反对迷信之星、学用科技之星、良好家风之星、诚实守信之星、模范守法之星、热心公益之星等若干“星级”,通过星级评定获取一定的积分,用积分可以在扶贫超市内兑换相应的商品,同时对表现突出、获得“星级”较多的农户进行年度表彰,发放奖牌,另外进行相应的积分奖励,运用星级评定+扶贫超市的模式激发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八)开展励志评选。引导广大贫困群众树立战胜困难自主脱贫的信心和勇气,激发内生动力,充分发挥自强不息、艰苦创业脱贫致富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脱贫励志模范”在全市范围内的未脱贫户中进行评选认定,自愿不享受政府产业、就业等扶持补助政策,能够自主脱贫,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一定要求,能够按时稳定脱贫的贫困户可参加评选。满足评选条件并经过评选程序当选的贫困户授予“脱贫励志模范”称号,党委、政府给予适当的自主脱贫奖励。(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九)弘扬孝善文化。针对目前贫困户多为独居老人的实际情况,弘扬敬老爱老,创新赡养模式,树立良好社会风尚。对全市65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分类建立台账,全面掌握老年人信息、经济收入、劳动能力、子女供养等现状,由村级责任组牵头组织,对贫困老年人子女是否有赡养能力进行认定。广泛开展孝老爱亲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儿女”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设立孝善光荣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孝老爱亲、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成立孝善理事会,注重提名推荐村中威信高、办事公道、为人正派的党员、群众中的乡贤等担任会长。孝善理事会在村“两委”领导下,具体负责村孝善敬老基金的筹集、发放、管理等工作。发掘和利用“孝赡文化”从“孝”字入手,围绕“孝”字做文章,挖掘和启动情感资源,各村根据村情民俗,讨论制定《孝老敬老村规民约》,赡养责任人与被赡养人签订赡养承诺书,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市文明办,市扶贫办)
(十)建立评价体系。建立以行政村为单位的考核评价体系,利用村“两委”班子评议会、村民代表会、民主测评等形式对贫困户进行定期综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落实积分和政策奖励。同时,加强对非残、非病且有一定劳动能力但不积极参与各项脱贫增收措施,仅仅想依靠政府救济、兜底脱贫人群的正确引导,防止出现“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情况。对有劳动能力但长期不参与落实增收措施的人群进行教育引导,切实提高贫困户的致富主动性和积极性。(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扶贫办)
(十一)开展专题活动。一是开展“五讲五知”公民道德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开展讲形势、知党恩,讲道德、知荣辱,讲文明、知礼仪,讲诚信、知敬畏,讲法治、知底线道德教育实践活动。讲形势、知党恩方面,重点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宣讲,开展文艺晚会、图片展、摄影展活动,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讲道德、知荣辱方面,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为主线,深入开展“六进”工作,通过道德讲堂等载体,强化公民道德教育;讲文明、知礼仪方面,结合“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和民风建设“十个一”工作,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创建文明镇村、家风家训示范村、最美家庭等;讲诚信、知敬畏方面,重点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诚信教育,建立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对群众日常行为的道德约束;讲法治、知底线方面,重点加强法治宣传,落实“三官一律”进农村、法律援助等工作,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二是深化典型宣传教育。积极挖掘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推荐一批勤劳致富、自强自立、自强励志的模范人物,通过媒体宣传、新媒体宣传、村“道德讲堂”宣讲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倡导勤劳致富的良好风尚。以基层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为蓝本,组织文化文艺战线积极创作一批弘扬勤劳致富、文明风尚的文艺作品,并结合“三下乡”、文化惠民等工作,开展文化文艺巡演。三是创新拓展宣传载体。在主干道路两侧、乡村重点区域通过设置宣传牌、文化墙等形式,宣传脱贫攻坚、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等内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深入推进村史文化挖掘工作,重点围绕村名来源、历史沿革、大事记、人物风土、文化传说等方面进行系统梳理、提炼,在各级媒体上进行推送宣传。通过编纂村史、村谱或通过建设村史馆(民俗馆)、碑石、文化墙等形式,展示村史文化,弘扬乡村文明。(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明办,市文联,市史志办,市扶贫办)
五、强化保障
(一)层层落实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激发内生动力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保障工作力量,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各村责任组长、驻村第一书记、“两委”班子要切实履行落实责任,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工作抓到位、出真功、见实效。
(二)注重分类指导。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注重因地制宜,落实好各项激励政策,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充分考虑财力、民俗、民意等因素,主动作为,坚持因人因村因地施策,做到不失一隅、不落一人。
(三)落实政策保障。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激发内生动力详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补助对象和标准。同时加大的政策扶持力度,金融扶贫、产业扶贫、转移就业扶贫牵头部门要出台系列保障措施,确保激发内生动力工作扎实推进。
(四)强化督查巡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强化对激发内生动力工作的督查巡查,对工作部署推动有力,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在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工作开展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