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丘市第四水厂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szfgzbmsfzggw-2019-0133 公开责任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
公开日期 2019-07-23 公开目录 批准信息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发改城镇〔2019〕33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批复商丘市第四水厂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商城管〔 2019 〕 155 号)收悉。为提升供水质量,保障供水安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由北京中金万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商丘市第四水厂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位于田园路南侧、工业路东侧、黄河西路北侧、君台路西侧,现第四水厂内。工程总规模 20 万 m3/d ,包含对现有 10 万 m3/d 水厂改造工程和 10 万 m3/d 扩建工程 , 配套管网总长度 127.885km ,其中主管道 114.805km ,预埋支管 13.08km 。 主要建设内容是对现有设施的改造及新增处理建构筑物的建设,以及相应的变配电系统、自控系统的新建改造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估算 66448.13 万元,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

三、建设期限: 24 个月。

四、要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和节能要求,优化节能设计,节省施工能耗。

五、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原材料采购均采用公开招投标。

请尽快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及各项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土地、规划、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政策后,项目方可开工建设。商发改城镇〔 2017 〕 71 号批复同时作废。

2019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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