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220-2019-0015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商务局 |
公开日期 | 2019-08-01 | 公开目录 | 其他信息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商务〔2019〕82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商丘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全市商务领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发局,局机关各科室,商务稽查支队,局属各企业:
现将《全市商务领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5月5日
全市商务领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 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商贸行业群死群伤火灾和“小火亡人”事故,确保在商务领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商安委办〔2019〕32号)文件要求和方案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市开展商务领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商业活动、重要商贸场所、重点商务领域,督促各级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商务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减少一般亡人火灾,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市商务局成立“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薛涛任组长,黄锦志、赵福领、秦西佩、张峰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办公室、运行调节科、市场秩序科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此次专项行动。
三、工作范围及重点内容
分析全国近十年群死群伤火灾和我省近二十年来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发生场所和起火致灾原因,结合当前我市消防安全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确定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范围为商场市场、非星级酒店(宾馆)、加油站等场所。
(一)普遍存在10类突出问题
1.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商场市场、非星级酒店(宾馆)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2.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3.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商场市场、加油站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商贸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5.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6.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7.违规动火用电。违规使用电气焊进行明火作业。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违规装修施工。在火灾或爆炸危险性场所违规使用明火做饭、取暖。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
8.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单位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涉及多产权、多经营主体的单位未建立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未书面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未明确统一管理。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位值班人员不在位,不清楚岗位火灾风险和处置流程。微型消防站人员不能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9.日常巡查检查不到位。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0.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二)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
1.顶棚、墙面、地面、隔断、以及售货柜台、固定货架等采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
2.仓库、办公室、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3.室内步行街、中庭等区域违规设立柜台、摊位、游乐设施,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或堆放可燃物。
4.仓库或周转库房未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与营业、办公部分进行分隔,未安装甲级防火门,使用超过60W的白炽灯等高温灯具或灯具下方堆放物品。
5.食品加工区的明火部位未靠外墙布置,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与其它部位分隔;敞开式的食品加工区未采用电能加热设施;设置在地下的餐饮场所违规使用燃气。
6.商户未定期清理油烟道,违规存放、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7.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未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8.违规在营业期间进行装修、装饰、改造施工,施工区域未严格落实与周围采取物理分隔、配备相应灭火器材、明确专人现场看护等防范措施。
9.违规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存在集经营、住宿、仓库为一体的“三合一”、“二合一”现象。
10.敞开楼梯、自动扶梯等贯通上下楼层的部位,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措施;管道井、电缆井孔洞封堵不严。
11.防火卷帘下堆放杂物;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关闭状态。
12.疏散门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违规设置门槛、踏步。
13.室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商品、货架占用、堵塞;室外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通道上堆放物品、停放车辆、设置障碍物。
14.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规格、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被遮挡、覆盖或缺失、损坏。
15.电气线路老化,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未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保护;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未进行防火隔离。
16.在门厅、楼梯间、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
17.灭火器压力不足、喷射软管龟裂、简体锈蚀。
18.室内消火栓被遮挡,水枪、水带缺失;旋转型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转动机构锈蚀。
19.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未对消防设施进行年检和定期维护保养。
20.建筑外墙门窗上违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宽虹灯、电子显示屏等障碍物。
21.针对卖场、仓库(含各类周转库房)、餐饮区、儿童活动场所、员工办公(住宿)场所、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变配电室、装卸货平台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未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未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22.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23.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操作消防设施设备不熟练。
24.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未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不具备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其他单位未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25.未制定科学合理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
1.未逐级逐岗位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明确专人看护和巡查客房、布草间、厨房、配电房、洗衣房、各类库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2.未落实每月消防检查、营业期间防火巡查。
3.未进行季度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半年应急疏散演练。
4.采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
5.厨房未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油烟道未定期清洗,未配置灭火器、灭火毯等灭火器材。
6.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气线路未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保护;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上或未进行防火隔离。
7.营业期间违规进行装修、改造、油漆和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施工作业。
8.客房和餐厅包房门后未设置楼层疏散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门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违规设置门槛、踏步;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金属栅栏、广告牌。
9.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宾馆饭店,未对消防设施进行年检和定期维护保养。
10.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落实24小时值班,操作消防设施设备不熟练。
(四)加油站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
1.未逐级逐岗位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未落实每月消防检查、营业期间防火巡查;未进行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
3.油罐区存放杂物、易燃物品,有明显油气味或积水,安全标志不齐全。
4.操作井有明显油气味,存在锈蚀、渗漏现象,跨接不良,量油口密闭不严。
5.卸油区有明显油污和油气味,卸油口密闭不严,管件、开关存在锈蚀、破损、渗漏现象。
6.静电仪接头不牢,有锈蚀损坏现象。
7.前庭场地存放易燃物品,存有积水、油污,警示标语不全。
8.加油机加油枪渗漏,过滤网破损有油污,管线和胶管连接密封不好,存在老化、渗漏现象。
9.配电房挡鼠板、绝缘胶带、通风窗砂有老化、破损现象,堆放杂物,有积尘、蜘蛛网,标识警示牌不齐全。
10.照明设备线路杂乱,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现象,开关插座有线头裸露现象,灯具有损坏暴露零火线现象,灯具照明度不正常,不符合防爆要求等。
11.消防器材不全,灭火器有过期失压现象,消防器材存放位置不合理,存放环境不卫生等。
四、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自查自改。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组织对商贸行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单位台账底册,按照10类突出问题和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场所常见隐患进行逐一对照,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5月25日前,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分别书面报送市商务局办公室。
(二)集中排查。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和隐患清单,采取约谈、督办等形式,跟踪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隐患问题。8月中旬前,将排查情况及单位底册台账书面报送市商务局办公室。
(三)开展专项治理。各县(市、区)商务局结合大型商业综合体、加油站和宾馆饭店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巩固前期治理成效。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和突出风险,开展1至2次商务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四)综合施策推进。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要主动将其纳入行业诚信体系,并向当地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金融、证券、保险等部门公布通报,推动在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等方面联合惩戒,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五)加强重点防范。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坛、世界园艺博览会、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各地按照“以面保点、整体防控”的思路,在确保各类场所绝对安全的基础上,针对火灾防范重点和难点,加大管控力度,确保商贸系统安全形势稳定。
五、工作阶段和步骤
即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25日前)。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结合实际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科学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6日至10月10日)。各地按照既定工作措施,督促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落实商贸系统隐患排查,着力整治各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确保全市商务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各县(市、区)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织机构,定期分析研判,加强指挥调度。
(二)跟踪问效,狠抓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定期赴各县(市、区)开展专项行动督导工作。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要强化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情况,请于5月10日前报送市商务局办公室,5月至9月,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月1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杨汉林,电话:2512515,邮箱:sqszs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