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19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P0110-2019-0003 公开责任部门 市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19-09-12 公开目录 计划规划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司文〔2019〕22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商司文〔201 9 〕 22 号

商丘市司法局关于

印发《2019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 机关各科室:

现将《 商丘市司法局 201 9 年 精神文明建设 工作 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 9 年 3 月 14 日

商丘市司法局

2019年精神文明建设 工 作 方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我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年。做好2019年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牢牢抓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重在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建设, 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和要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建品牌、典型宣传之中,着力在生动鲜活、具体形象、入脑入心上下功夫,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做好理论性阐释和实践性转化,不断加深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更好地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生动实践和成效,营造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浓厚舆论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文明主题,持续推进思想道德建设

1、加强法治道德理念宣传工作。 从法治的角度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力度,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融入贯穿精神文明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系统的职能特点,在立法、普法、执法和执法监督、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把法治道德理念、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到每位群众中去。

2、开展道德模范推荐学习活动。 持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积极发现、培育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向各级文明办积极推荐各类道德模范和“好人榜”人选,(“身边好人”分为:“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五个类别),不断推出一批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营造全局上下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3、持续深入弘扬优秀传统美德。 在做好勤劳节俭、遵德守礼、孝老敬老宣传,培育良好社会风尚的同时,要持续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商丘好人”活动,深入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传播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好人好事,营造“讲道德、做好人、树新风”浓厚氛围。通过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激励干警职工健康向上,奋发有为。

4、围绕节日主题传承中华文化。 围绕“我们的节日”主题,繁荣发展节日文化,广泛开展各类主题鲜明、丰富多彩、健康向上,体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的系列活动,积极参与社区群众性文体活动。结合“法律八进”活动,引导人们更新观念过佳节、移风易俗树新风,形成节俭过节、公益过节、敬老过节的良好风气。组织开展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劳动、八一建军、端午、中秋、国庆等“我们的节日”活动,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民俗活动、民间艺术,把中国符号嵌入人心。

5、积极引导市民提升文明素质。一是开展“礼让行人”主题实践活动,积极践行“车辆在斑马线前主动礼让行人、行人在有信号灯的斑马线不闯红灯、行人在斑马线快速通行”的文明交通行为,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发放倡议书、签订承诺书等各种形式,对所属公务车、私家车驾驶员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带头开展“礼让行人”、“文明驾驶”、“文明停车”等活动。二是开展争当“商丘司法行政系统好车主”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拒绝交通违法,与交通陋习说不”等活动,动员我局车主参与争当“商丘司法行政系统好车主”,形成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文明交通氛围。按市文明办要求,有序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到主要交通路口和无灯控斑马线路口,对“车辆不按规定文明礼让斑马线、行人在有信号灯的斑马线闯红灯、行人在斑马线不快速通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6、大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者,深入社区、农村、公共场所、服务窗口等围绕主题按月实施各类志愿服务,坚持党员带头,广泛开展“志愿乡村行.奋进新时代”系列活动项目、“志愿服务进社区”项目、“阳光助残”志愿服务项目、“文明旅游・为中国加分”志愿服务项目、“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志愿服务项目、“美丽中国”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项目,“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党员志愿服务项目、网络诚信和文明上网志愿服务项目、关爱光荣退伍军人和军属志愿服务项目、庆祝建国70周年志愿服务项目、助力精准脱贫志愿服务项目、文明交通和安全出行志愿服务项目、国际志愿日主题活动等13个志愿服务主题项目活动,通过志愿服务活动实践,激发志愿者的公益热情,不断提升全系统志愿服务工作水平,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助力増辉。

(二)结合职能特点,打造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创建特色

今年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关键年,要以丰富创建内容为重点,推动我局在优化服务、造福民生发挥重要作用,提升层次,扩大影响。积极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认真落实社会责任。切实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打造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特色。

1、 统筹做好依法治市工作。利用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和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等抓手,研究出台具体办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引领作用。

2、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以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服务型行政执法“两个抓手”为重点,推动执法为民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的有效落实,实现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相统一。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持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3、深化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水平,加大推进三大平台一体化建设,深化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推行公证网上在线服务,推动实现公证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对接,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建立完善绩效考核、激励约東、执业监管、质量管理和投诉查处等制度,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公信力。深化法律援助工作,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辯护全覆盖试点,提高试点工作质效,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诉讼代理和非诉讼服务。落实司法部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认真执行案件回访、质量评估制度,提升办案质量。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适时出台《商丘市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双严十二条”要求,推进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执业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把宪法宣传教育摆在首要位置,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推动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景区、进交通、进宾馆,实现宪法学习宣传“全覆盖”。推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考试、宪法宣誓、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好2019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认真做好仲裁工作,持续推进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继续深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认真组织好2019年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认真做好“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4、扎实做好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监狱安全稳定,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做好服刑人员,刑释人员信息录入核查核实。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加强刑释人员衔接安置。做好刑释人员教育帮扶和救助管理,深化“雨霁”志者帮扶活动。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人民调解中心,下设若干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年底前实现县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矛盾。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 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在局党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组长负总责,副组长负责对各自分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督促和指导。局文明办负责落实,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市委文明办的通知要求,严格动态管理在落实上下功夫,加强创建工作长效管理制度落实,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健全完善“各负其责、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和投入机制。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分析形势,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任务,确定时间进度,责任分工到人,推动工作落实,切实保证活动有计划、有制度、有步骤、有成效地组织实施,全体干警要按照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考评奖惩机制,确保创建工作责任落实。

(三)坚持全员上阵。 全体干警职工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将 单位公车和个人私家车违反交通法规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单位考核内容;干警、职工要实名注册学雷锋志愿者,志愿者每人每年参加活动不低于8次,每次不少于4小时;积极发挥学雷锋志愿服务站作用,工作期间有专人值班,提供应有的咨询和指引服务。服务站配置有针线包、打气筒等工具。

(四)切实转变作风。 坚持以人为本、务求实效,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着力解决“四风”问題,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工作本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水平。着力创新思想观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律性,针对性、创造性和实效性。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本着节俭,朴素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

(五)抓系统管行业。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要更进一步,各县(区)司法局、局属各二级机构主要领导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摆上议事日程,积极开展各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并不断实现创建的升级提档。努力把商丘市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做扎实。

(六)严格督查评比。 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大督查”内容,坚持每月督查、每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对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文明科室、文明个人和文明家庭,年终要进行评比表彰、进一步激发干警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情。

(七)建立规范台帐。 各单位开展的一般性活动应有:通知、简报不少于5张照片(不同角度)、活动总结;重要活动(如会议等)应有:通知、方案、领导讲话、会议议程、主持词、签到表、简报不少于5张照片(不同角度)、活动总结;正式文件须经局办公室审核,以正规文件留存;活动结束后,所有资料除本单位留存外,完整资料应交局文明办一套。 确保资料台帐全面反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过程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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