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商丘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19-0370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11-01 公开目录 其他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政文〔2019〕222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加快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商丘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建慧(市长)

副 组 长:吴祖明(常务副市长)

张家明(副市长)

岳爱云(副市长)

倪玉民(副市长)

李建仓(副市长)

王金启(副市长)

执行组长:张家明(副市长)

成  员:李长领(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 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朱向东(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韩 涛(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

张红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郭 刚(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于水旺(市民政局局长)

王全国(市财政局局长)

郭幸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侯 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付绍玉(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孙玉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张树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陈书英(市审计局局长)

康建国(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景 胜(国网商丘供电公司总经理)

王景宇(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张 兵(梁园区区长)

栗朝举(睢阳区区长)

高大立(永城市市长)

刘海鹰(夏邑县县长)

白 超(虞城县县长)

路 标(柘城县县长)

马同和(宁陵县县长)

曹广阔(睢县县长)

张团结(民权县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百城提质办,负责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牵头和协调工作,付绍玉兼任办公室主任,冯先宏、赵涛、张志勇、胡学恩任办公室副主任。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商丘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商政办文〔2018〕22号)同时废止,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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