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商)市监药罚〔2019〕3002号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公示

索引号: szfgzbmsscjdglj-2019-0018 公开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19-11-01 公开目录 案件信息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商)市监药罚〔2019〕3002号

二、案件名称

销售劣药感冒软胶囊案

三、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

四、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91411400757117366F

五、法定代表人姓名

香兴福

六、主要违法事实

销售劣药感冒软胶囊,违法所得19465.97元。

七、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八、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履行方式:自动履行2019年10月27日

九、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19年10月12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