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fzggw-2019-0146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发展改革委 |
公开日期 | 2019-11-04 | 公开目录 | 批准信息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发改投资〔2019〕50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贵单位呈报的《关于批复商丘市神火大道(华商大道-南海大道)两侧绿化带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申请》(商城管〔2019〕268号)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和《商丘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商政办〔2018〕106号)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咨询机构审查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商丘市黄河路(清凉大道-梁园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该项目北起华商大道,南至南海大道,道路全长约1814.015米。机动车道、中央分隔带、侧分带及非机动车道均已实施,实施道路两侧各14米绿化带(含园区步道),总实施宽度28米。由于神火大道(华商大道-华升路)段西侧绿化带及人行道已经实施,故本次实施神火大道(华商大道-华升路)段东侧14米绿化带(含园区步道)及神火大道(华升路-南海大道)两侧各14米绿化带(含园区步道)。
二、主要建设内容
绿化工程等。
三、概算总投资
该项目投资总概算核定为3093.502万元,较可研批复估算投资核减282.498万元,核减率8.4%。核减原因:一是原先估算价格过高:二是对有些设计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优化,优化后对高出部分进行核减。
四、有关要求
1.经过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的依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应符合审定的投资概算,原则不得突破。
2.请你们按照批复的内容,根据评审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设计,结合工程实际,加强概算投资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和调整设计。
3.此文件有效期为2年。批复后2年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可在期満前3个月内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最多延期1年。
附件:总概算汇总表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
总概算汇总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费用(万元) | |
第一部分工程费用 | 2726.333 | ||
一 | 道路工程 | 460.624 | |
二 | 行道树 | 88.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