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进一步推进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1+6+3”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19-0387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11-19 公开目录 农业政策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政办﹝2019﹞39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政策解读链接: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进一步推进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1+6+3”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44号)及《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专案的通知〉》(商办〔2018〕22号)精神,现制定《商丘市进一步推进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1 6 3”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1”是指《商丘市进一步推进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和《商丘市进一步推进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1个总计划,“6”是指《商丘市关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加快建设粮食经济强市行动计划(2020~2022年)》《商丘市发展优质专用小麦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商丘市发展优质花生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商丘市发展优质辣椒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商丘市发展优质草畜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商丘市奶业振兴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6个专项行动计划,“3”是指《商丘市金融支持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发展十条意见》《商丘市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实施方案(试行)》《商丘市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考核办法》3个扶持政策。

现将《商丘市进一步推进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1 6 3”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丘市进一步推进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为加快推进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44号)、《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专案的通知》(商办〔2018〕22号)及全省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中心,以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为引领,以种养结构调优、加工能力调强、经营规模调大、产业链条调长为方向,大力发展优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果蔬(以下简称“四优”),以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经营规模化(以下简称“四化”)为基本路径,强化创新引领,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我市种养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之路,实现由种养业大市向种养业强市转变。

(二)基本原则。推动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要在正确处理粮食产量和产能、增产和增收、生产和生态关系的基础上,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农业结构调整要以市场为导向,尊重市场规律,顺应市场形势,立足本地市场,面向全国市场,着眼国际市场,满足社会对农产品的数量以及多样化、多层次、优质化和动态发展的需求。

2.坚持效益优先。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产业。各地要按照效益优先的要求,做大做强优势农产品,要因地施策,立足当地资源禀赋、生态条件、产业基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发挥比较优势,优化空间布局,逐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主导产品和支柱产业。

3.坚持科技支撑。推动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要充分发挥人才和技术的作用,以培育新农民、推广新技术为重要抓手,推进农村创业创新,以科技创新为内生动力,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加快实现种养业由要素投入驱动向科技创新驱动转变。

4.坚持绿色发展。推动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要把尊重自然、保护生态贯穿种养业转型升级全过程,以绿色发展为方向,大力推行绿色生产和清洁生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构建绿色发展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变绿色为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

5.坚持协同推进。推动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要坚持加工带动,产销衔接,种养结合,协同推进,鼓励因地制宜、就地生产、就近供应,从产业链、供应链统筹谋划种养业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进展,优质中高端农产品供给明显增加,产业绿色发展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粪污综合处理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产业融合发展程度明显增强,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以上,加工增值率提高到1∶2.5,产业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明显提高,种养结合明显加快,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8.5%以上,把我市打造成优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生产基地和优质林果基地。到2022年,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取得突破性进展,种养业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位居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以优质专用为重点,调结构。

1.发展优质小麦。调优粮食产业布局,创新服务理念,优化发展生态,大力发展优质专用小麦,根据适应性种植和比较优势的原则,因地制宜,综合考虑气候土壤条件、资源承载能力、环境容量、生态类型和发展基础等因素,推进优质专用小麦布局区域化。围绕优质专用小麦绿色高产高效技术、储藏加工、食品研发等开展联合攻关。积极推广配方施肥、土壤深松耕作技术,依靠科技提高优质专用小麦单产水平。鼓励引导企业参与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对优质专用小麦规模经营主体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的服务。每个县(市、区)建设一个不少于10万亩的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实行集中连片,统一管理,进一步示范带动周边乡(镇)发展优质专用小麦。到2020年全市优质专用小麦发展到190万亩;到2022年发展到210万亩。

2.发展优质花生。稳步扩大优质花生种植面积,提高单产,提升品质,提升产业综合效益。开展花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建设一批高油酸花生良种繁育基地。提升花生产品加工能力,加快建设全市花生产后干燥、冷藏、分选等初加工设施,支持开展花生油品、食品精深加工,培育商丘花生知名品牌。到2020年,全市优质花生种植面积发展到160万亩,其中高油酸花生面积发展到30万亩,花生总产提高到55万吨左右;到2022年,全市优质花生面积发展到200万亩,其中高油酸花生面积发展到60万亩以上,花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左右,花生单产有较大提高,花生总产提高到70万吨左右。

3.发展优质草畜。着力扩大优质奶牛、肉牛生产规模,积极推进奶牛养殖小区牧场化转型,支持肉牛基础母牛养殖和肉牛标准化规模育肥。积极做好“粮改饲”工作,扩大全株青贮玉米种植,大力发展牛羊规模养殖,加快建立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草畜生产保持稳定增长,到2020年,全市奶牛存栏7.8万头,肉牛存栏37.2万头,肉羊存栏300万只。奶牛规模养殖比重达90%以上。到2022年,全市奶牛存栏8.5万头,肉牛存栏43.2万头,肉羊存栏340万只,奶牛规模养殖比重达到92%以上。

4.发展优质果蔬。充分发挥柘城“中国三樱椒之乡”、宁陵“中国酥梨之乡”、夏邑“中国食用菌之乡”等区域公共品牌的影响力,着力扶持一批质量过硬、特色突出、有市场竞争力的果蔬品牌,带动全市果蔬生产。到2020年全市林果发展到100万亩,适当发展一些高效、名特优果品,优质瓜菜面积发展到200万亩;全市建成果蔬标准化生产园区20个,每县(市、区)建成标准化园区2个以上;到2022年全市林果发展到105万亩。优质瓜菜面积发展到260万亩;全市建成果蔬标准化生产园区40个,每县(市、区)建成标准化园区4个以上。

5.发展优质辣椒。做强辣椒特色优势产区。以柘城县、睢县、民权县等优势产区为重点发展三樱椒生产。以梁园区、夏邑县为重点大力发展鲜食辣椒。实施“名牌战略”,大力培育知名辣椒品牌,巩固和扩大传统市场,开拓和占领新兴市场。大力发展扶持辣椒深加工产业,扩大深加工产业规模,延伸辣椒产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优质辣椒加工率。到2020年,商丘市优质辣椒种植面积发展到90万亩,其中优质三樱椒面积50万亩;2022年,优质辣椒种植面积发展到120万亩,其中优质三樱椒面积70万亩。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以绿色生产为依托,提品质。

1.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行动,推进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便治理等。推广减量化和清洁化农业生产模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大力推广绿色防控病虫害技术,加大高效大中型药械补贴力度,推行精准施药和科学用药。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鼓励增施有机肥,提高有机肥使用比例和肥料利用效率。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推广农牧结合、集中处理、就近消纳、综合利用、适度放养等生态养殖模式,实现种植业与养殖业的良性循环。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制度,合理确定水库、池塘等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逐步减少河流、水库投饵网箱养殖,防控水产养殖污染。

2.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加快节水品种推广和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建设一批高标准节水农业示范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突出玉米秸秆机械粉碎深耕还田作业方式和秸秆青贮利用方式,加大“五料化”(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利用技术推广力度,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种养循环模式,建设一批大型沼气示范工程。发展节水畜牧业。鼓励引导大型养殖企业采取高压水枪清圈消毒、改进清粪方式、更换节水型饮水器等措施,打造节水型畜牧业示范场。

3.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走绿色兴农之路,扬优成势、突出特色,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和农产品质检体系。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格实施农(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生产台账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强化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监管。加强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建设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及时和商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接,逐步实现从田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

4.发展冷链物流。积极发展冷链多式联运,推动交通与冷链物流融合发展,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运输效率;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果蔬优势产区在产地推行产品预冷;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与产地进行对接,建设中转冷藏保鲜设施和果蔬配送中心,推广果蔬运输全程温控技术;支持蛋鸡养殖企业建设低温储存设施,加快构建运输、分销、零售环节的全程冷链。支持建设冷链物流基地,充分发挥我市交通区位优势,着力推动现代物流的快速发展。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商丘海关、中储粮商丘直属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以创新驱动为抓手,增动能。

1.选育推广良种。鼓励支持市农林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和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四优”新品种研发选育和示范推广。争取省种业自主创新重大工程项目支持,加快选育、引进、推广一批优质专用小麦新品种,高油、高油酸花生新品种,优良果树、无病毒苗木和名特优稀水果、蔬菜、食用菌新品种;抓好全市小麦种子繁育基地和育种基地建设,强化高油酸花生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提高良种供应能力和水平;加强果树良种苗木繁育、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加快优良苗木推广步伐。

2.推进农业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农业信息综合数据库和信息服务支持系统。开发建设互联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实施“互联网+”畜牧业建设项目,引导涉牧企业建设以物联网为基础的畜牧养殖、投入品、加工、商务等系统;依托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农兽药基础数据平台、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平台,加强数据采集、汇聚和关联分析,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农兽药基础信息、农产品市场信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精准监测,提高农业生产管理、指挥调度等数据支撑能力,推动涉农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推进农业大数据集聚。构建市、县、乡、村四位一体的农业信息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线上、线下的信息咨询与指导服务。

3.建设农业物联网。积极开展基于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农业建设,在粮食生产功能区、优质花生绿色高产高效标准化示范区、设施农业和畜禽水产养殖基地,大力开展生产过程实时监测、远程监测遥感、智能节水灌溉、飞机防治、测土配方施肥、农机定位耕种、饲料精准投放、疾病自动诊断、废弃物自动回收等精准化、可视化作业。建设现代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建设“互联网+精准农业”示范园和物联网应用示范点。

4.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工程,争取省级示范县和示范基地、企业项目支持,深化农商协作,开展农产品电商出村试点,推动特色农产品信息服务和网上交易,利用省级信息进村入户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知名电商平台,推动肉制品、奶制品、水果干果、种苗花卉、蔬菜食用菌等名特优农产品“线上”交易。支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探索,培育本土化涉农电子商务平台。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林科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以产销衔接为关键,促融合。

1.构建供应链。创新农业产业组织体系,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优势产区开展合作,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集聚现代生产要素,通过“公司+基地”“公司+合作社+基地”等形式,打通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于一体的绿色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着力发展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农业,推进原料基地化、加工规模化、产品优质化、服务多样化,实现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升值。大力培育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各经营主体间通过订单、合同等契约方式,明确权责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以入股分红、利润返还、贷款担保、流转土地等方式形成紧密的供应链利益共同体。

2.发展订单农业。鼓励引导加工企业、购销企业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与产地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开展订单生产,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不断提高小麦、花生、肉牛、林果订单率,争取实现奶业订单全覆盖。指导各地举办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推进产销衔接。鼓励发展农产品直销,推进水果干果、蔬菜食用菌、牛肉、牛奶等产品直接进批发市场、进超市、进社区。加强对订单农业的监管与服务,规范合同文本,强化企业与农户的诚信意识,切实履行合同约定。

3.推进精深加工。鼓励龙头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引进先进的技术、工艺、设备、人才和管理经验,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利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以及各类技改、科研、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等项目,促进加工技术装备改造升级。以初加工产品产后减损、贮藏保鲜、精深加工产品研发、副产物综合利用为主,引进推广一批成熟适用的加工技术、工艺和设施设备,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适应市场和消费升级需求,积极开发营养健康的功能性食品。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以做强龙头为方向,带升级。

1.实施龙头企业带动。依托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区域资源优势,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资金、技术、管理优势向优势区域集聚,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就近供应、就地生产,带动区域主导产业壮大,提升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高标准农田、粮棉油示范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参与“一村一品”建设,与乡、镇、村合作发展品质优良、附加值高的优势特色产业,重点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村一品”专业示范乡、镇、村。

2.深化园区带动。鼓励因地制宜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科技园区,支持其申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争取国家、省对各类园区的支持,发挥各类园区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建设现代农业先行区和示范区,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高地。创新体制机制,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户发展联合体,带动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户参与园区建设,通过股份合作、土地流转、园区就业等共享园区建设收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扶贫办。

(六)以标准化为路径,创品牌。

1.建设农业标准体系。制定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分等分级、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贮藏运输、包装标识等方面的标准,形成既与国际标准接轨又适合农业产业发展需要的农业标准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严格执行《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为主体,以“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为载体,以标准化菜(果)园、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水产标准化养殖基地为重点,集中连片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活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便利化,到2020年,实现“三品一标”产品数量年均递增6%以上,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3个、农业企业品牌10个、特色农产品品牌30个。到2022年,实现“三品一标”产品数量年均递增6%以上,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5个、农业企业品牌15个、特色农产品品牌35个。

2.建设农产品区域品牌。支持各县(市、区)以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为依托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引入现代要素,改造提升传统名优品牌。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传统农耕文化,培育竞争力强的优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畜禽、优质林果、特色养殖区域农产品品牌。支持“三品一标”产品参加全国性或区域性展会,鼓励各县(市、区)、行业协会和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展销会、博览会、互联网等多渠道开展品牌推介。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等一批示范工程,提高供给质量。结合“一带一路”建设,鼓励引导我市优势农产品走出去,提升商丘农产品品牌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加大品牌保护力度。依法保护品牌,维护品牌质量、信誉和形象。积极参与中国农产品品牌大会的展览、交流,推进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带动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推进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分产业设立工作推进办公室,负责产业转型升级的具体推进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部门协作,共同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强目标考核,定期督导检查,总结推广经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科技带动。推进农科教统筹服务。统筹农业、科研、教育、科技推广资源,重点围绕育种能力提升、绿色农业供应链(特别是冷链)建设、农业信息化、农产品精深加工、一二三产业融合、品牌培育等任务,充分整合、有效利用各方人才培养、科技研发等资源,主动适应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需要,推进模式创新,提升研发能力,与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相互配合、加强协作,形成推进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的综合合力。加强农科教联动服务。加快构建农业科研和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联动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网络,支持引导社会化服务主体参与农技推广服务。深入开展“千名科技人员包千村”科技服务行动,包村包户指导农民落实绿色技术。要利用示范基地、示范园、示范场,开展新技术、新成果的展示、参观、观摩活动。

(三)完善经营体系。完善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有序实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相关改革任务,探索总结适合我市不同区域的“三权分置”具体实现路径和办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配套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与农业产业政策结合、与脱贫攻坚政策结合,构建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完善利益分享机制,更好地发挥在推进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建立产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四)强化人才支撑。加快培育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人才知识更新,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推广服务能力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依托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农科教联动服务机制,大力培养农村干部,鼓励年轻干部到农村一线锻炼,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工作,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加快培育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和农村实用人才,着力提高其生产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培养造就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五)加大财政支持。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突出支持重点,创新扶持方式,落实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和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政政策。统筹运用相关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对高效种养业优势区域、关键环节给予重点支持,促进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相关产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带动金融资金、社会资本支持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

(六)强化金融保障。建立完善“政、银、担、保、投”联动支农机制,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撬动金融资金、社会资本支持高效种养业转型发展。健全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发挥农业保险政策导向作用,落实农业保险支持“五优四化”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在优质小麦、优质花生示范县开展高保障小麦保险和高保障优质花生保险试点;鼓励保险机构在中央和我省补贴险种保障水平基础上,通过商业附加险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应立足我市各地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因地制宜开发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利用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促进优质小麦、玉米、花生、大蒜等农产品规模化经营,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科学配置资源、实现优质优价。

商丘市进一步推进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三年

行动计划(2020~2022年)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44号)、《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专案的通知》(商办〔2018〕22号)文件精神以及全省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推进会议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我市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截至2018年底,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2715个,其中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782家,实现总产值2073.7亿元,占据全市工业总产值的半壁江山。目前我市绿色食品业主要分为面制品、肉制品、果蔬制品、乳制品、油制品,其中面制品加工、肉制品加工、果蔬制品加工涉及的企业比较多,分布区域比较广;乳制品涉及的企业比较少,主要分布在虞城县、睢县。

1.面制品:全市面粉、淀粉加工企业300多家,方便食品制造企业120余家,其中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8家。全市年加工小麦能力900多万吨,实际加工小麦700多万吨(利用商丘本地小麦400万吨,外调小麦300多万吨),小麦粉产量580万吨,90%面粉销售到外地;年饲料加工消耗玉米230多万吨(其中企业加工饲料143万吨,消耗玉米90万吨,其余是自配料),年青储玉米18.6万吨。淀粉及淀粉制品2.5万吨,方便面59.7万吨,糕点1.5万吨,饼干7.35万吨,膨化食品0.3万吨,焙烤食品1.2万吨,速冻米面食品91万吨。小麦粉日产300吨以上企业26家,其中五得利商丘面粉公司目前日产3000吨,二期工程正在建设,建成后日产规模将达6000吨。

2.果蔬制品:全市果蔬加工企业80家,其中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50家,主要是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葡萄酒制造、蔬菜水果罐头制造、速冻果蔬食品制造。年生产销售果汁和蔬菜汁饮料27.8万吨,葡萄酒8.5万千升,果蔬罐头8万吨,速冻果蔬2.5万吨。除个别葡萄酒外,加工原料基本上是出自本地,但相对于我市每年生产的1000多万吨水果蔬菜,加工率还不高。

3.肉制品:畜禽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企业80余家,肉、禽类罐头制造企业6家,其中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9家。年生产冷鲜肉40万吨,冻肉1800吨,熟肉1.5万吨,速冻肉制品5.8万吨。

4.乳制品:全市乳制品加工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家,年产乳制品80多万吨,全部为液体奶。主要生产企业为科迪乳业,其他企业产量较小。

5.油制品:植物油加工企业40余家,其中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全市年产精制食用植物油12.3万吨。全市没有大型植物油加工企业,豆油、花生油加工企业集中在民权县、睢县,其他多为规模比较小的小磨香油加工企业。

(二)面临形势。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升级的需要,优质、安全、绿色、健康、休闲食品的需求呈刚性增长,这为食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我市作为农业大市、农产品加工大市、食品工业大市,已经进入转型升级的新阶段。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现代供应链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这为推进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带来了新机遇。绿色食品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有利于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完善供应链,提高附加值;有利于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影响力,抢占国内外中高端市场,对加快由食品业大市向绿色食品强市跨越,对加快构建我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建设现代制造业强市意义重大。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绿色安全、营养方便、质量效益,以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为方向,重点围绕肉、面、油、乳、果蔬五大行业,打造绿色原料基地,做大做强食品加工业,加快完善冷链物流体系,提高产品研发能力,培育知名品牌,推动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加快构建、同步提升,提高我市食品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现由食品加工大市向绿色食品强市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优势产业基础为发展导向,实施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准确把握食品行业发展方向,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以肉、面、乳、油、果蔬为主导产业的食品加工优势地位,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强化指导,务求实效。

坚持以补短板破瓶颈为问题导向,转变发展方式,提质增效。着眼于食品行业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利益结构等深层次矛盾,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广绿色高效的生产方式,完善行业发展机制,破除产业发展瓶颈,促进产业链条和谐共生、良性循环、提质增效、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以城乡居民需求为市场导向,实施创新驱动,提升品质。根据消费升级需求,调优产品市场供给结构,减少低端供给,增加中高端供给,催生和培育新的市场需求,构建以食品供给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生产消费结构,实现更高层次的供需动态平衡。

坚持以促进转型升级为目标导向,实施激励机制,完善措施。瞄准绿色食品业发展定位,集聚各类资源要素,强化工作措施,构建政府推动、龙头带动、创新驱动相结合的联动机制,增强综合竞争力,合力推动食品行业向高端绿色智能融合转型升级。

二、目标任务

肉、面、油、乳、果蔬等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取得突破性进展,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关键环节核心技术和装备取得较大突破,行业整体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更加突出,满足城乡居民绿色食品需求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2.5∶1提高到2.6∶1;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以上;农产品加工增值率达到1∶2.5。到2021年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2.6∶1提高到2.7∶1;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7%以上;农产品加工增值率达到1∶2.6。到2022年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2.7∶1提高到2.8∶1;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8%以上;农产品加工增值率达到1∶2.7。

到2020年肉类总产量达到63万吨,猪肉、牛羊肉、禽肉比重分别达到63%、17%、18%,低温、调理、发酵和休闲肉制品占深加工的60%以上。到2021年,肉类总产量达到65万吨,猪肉、牛羊肉、禽肉比重分别达到62%、18%、18%,低温、调理、发酵和休闲肉制品占深加工的63%以上。到2022年,肉类总产量达到67万吨,猪肉、牛羊肉、禽肉比重分别达到60%、19%、19%,低温、调理、发酵和休闲肉制品占深加工的65%以上。

到2020年小麦专用粉产量占全部小麦粉总产量的比例达到12%;到2021年小麦专用粉产量占全部小麦粉总产量的比例达到13%;到2022年小麦专用粉产量占全部小麦粉总产量的比例达到15%。

到2020年新增优质生鲜乳7万吨,新增乳品加工能力10万吨,乳制品产值超20亿元;到2021年累计新增优质生鲜乳10.5万吨,新增乳品加工能力15万吨,乳制品产值超25亿元;到2022年累计新增优质生鲜乳20万吨,新增乳品加工能力20万吨,乳制品产值超30亿元。

到2020年高油花生达到90万亩,高油酸花生达到30万亩,绿色食品达标率70%,花生油用、花生食用加工率达到80%以上。到2021年,高油花生达到95万亩,高油酸花生达到40万亩,绿色食品达标率75%,花生油用、花生食用加工率达到85%以上。到2022年,高油花生达到100万亩,高油酸花生达到60万亩,绿色食品达标率80%,花生油用、花生食用加工率达到90%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精深加工,做优面制品。

1.加快专用面粉发展。着力开发面制品精深加工产品,增加专用粉、功能性淀粉糖等食品以及保健、医药等方面的有效供给。支持梁园区五得利面粉、虞城县春发食品、永城市华冠面粉、永城市汇丰面粉、永城市华星粉业、民权县神人助粮油、民权县双龙粉业、永城市鑫麦园面粉、虞城县兴旺食品、永城市永新面粉发展优质面粉、全麦粉、高档专用面粉和功能性面粉。支持夏邑县雪玉粉业、睢阳区诚实人实业集团等企业发展小麦淀粉、小麦胚、谷朊粉等深加工产品。

2.加强挂面、面包糕点等面制品品牌建设,提高市场知名度。支持睢阳区诚实人实业集团、永城市汇丰食品、柘城县金平安面业、永城市伟硕实业、永城市宫川食品、虞城县佳美农业、夏邑县凯利达面粉、夏邑县中原粉业、柘城县红辣有限责任公司等挂面生产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提高产品质量,丰富产品类型,增加多元化、定制化、个性化产品供给。支持鼎鑫食品、万象食品、名代食品、闽乡缘食品等面包糕点等深加工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尤其要积极引导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及绿色食品,提高品牌知名度,增强市场占有率。

3.丰富主食加工产品。推进面粉、玉米、杂粮杂豆主食制品工业化生产、社会化供应,增加多元化、定制化、个性化产品供给。着力扩大速冻面食品规模,改造建设一批规范化、智能化、规模化的大型主食生产加工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支持科迪食品、宁陵福润食品、虞城双洋食品、虞城华伟食品、虞城禾豆坊食品等企业形成速冻食品加工产业集群,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新模式,发展速冻水饺、汤圆等快捷食品,增加学生营养餐和团膳供应,开发多档次、多品种的高档及多维营养馒头、挂面、鲜湿面、杂粮、薯类等主食加工产品,加快主食产业化生产和商品化供应的步伐。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丰富产品类型,做强肉制品。

1.调整肉类结构。按照适当降低猪肉比重、增加牛羊肉比重、稳定禽肉比重思路,优化肉类结构。在猪肉方面:稳定存栏,减少落后产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质量效益;在牛肉方面:发展优质品种肉牛,加快推进柘城莲旺、柘牛农牧、汇洋畜牧、民权科尔沁等大型优质肉牛规模养殖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中高端牛肉产品;在羊肉方面:加快推进宁陵县豫东牧业、睢县钰鑫养殖、民权县韦业养殖等大型肉羊基地建设,推进肉羊标准化屠宰,优化羊肉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羊肉精深加工;在禽肉方面:加快发展黄羽肉鸡、适度发展白羽肉鸡、大力发展优质蛋鸡。

2.发展精深加工高端产品。通过鼓励、引导、扶持畜禽屠宰企业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依托众品食品、贵友实业、鑫隆食品等生猪屠宰加工龙头企业,虞城县华英乐为肉鸭屠宰加工龙头企业,加快畜牧业初加工、粗加工产品向精深加工产品转变,加快粗放、低效畜产品向安全、高效畜产品转变,提高优质、特色畜产品的比重。科学集成应用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绿色技术,发展精深加工高端产品。应用非热加工、新型杀菌、高效分离、节能干燥、清洁生产等新技术,增加低温肉制品供应。支持睢阳区邦杰牛肉、民权县德荣牛肉发展高端加工牛肉产品,支持企业建立品牌保护体系,稳步提高品牌影响力,争创中国驰名商标。

3.促进全产业链发展。以“强链、延链、补链”为重点,促进全产业链发展。积极培育生猪、肉牛、禽类等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支持企业采取基地自建、联建、订单、合作等方式,建立来源稳定、过程可控、质量优质的绿色养殖基地,扩大精细加工生产规模,拓展直营直销、专卖、电商、私人订制等销售形式,拉长产业链条,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引领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标准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增强加工能力,做特果蔬制品。

1.推进产地初加工。积极申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扶持我市蔬菜标准园和优质果蔬生产基地建设贮藏窖、保鲜库和烘干设施,完善配套田间预冷、预选分级、包装冷藏等设施,提升产后净化、分类分级、干燥、预冷、储藏、保鲜、包装等初加工能力,以延长供应时间和货架期。

2.发展果蔬精深加工。重点支持久芳农业、帝丘农业、坤利食品在发展脱水蔬菜的基础上,发展净菜、预制菜肴、蔬菜汁、果蔬粉、蔬菜脆片深加工。同时,发展美容蔬菜、蔬菜面条、蔬菜面包等具有特殊功能的花色蔬菜制品;支持广植农业、饮之键生物科技、金维果维饮品发展鲜果、果酱、果饮料,拉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品质。

3.发展食用菌精深加工。重点支持夏邑县、民权县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依托金之荣食品、蓝天食用菌、天邦农业开发食用菌酱菜类、菌汤类、饼干类、休闲食品类等菌类系列深加工产品,提高增值效益。

4.发展食药同源加工产品。发挥山药、葡萄、番茄、胡萝卜等特色农产品功能性特质,支持果蔬粉、果蔬酱、果蔬饮料、果蔬酒等特色果蔬深加工,增加食药一体化食品多样性。支持开展果品、蔬菜、菌类和中药材等所含花青素、类黄酮、多酚、香菇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提取技术研究和转化增值,开发营养均衡、养生保健的加工食品,在质量、档次、品种、功能以及包装等各方面满足各种消费群体和不同消费层次的需求,拓展特色果蔬加工空间。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实施优质乳工程,做大乳制品。

积极实施优质乳工程,推广低温生产工艺,实施绿色化清洁生产,实现节能降耗、降本保鲜。支持科迪乳业扩大巴氏奶、低温酸奶等低温乳制品生产供应,加快开发绿色有机奶、功能牛奶、保健牛奶、奶酪等适销对路的适合不同消费群体的高端乳制品,形成多品种、多层次、差异化的产品结构。支持乳品企业自建、收购、参股奶源基地,提高自有奶源比例。推进低温奶存贮分拨中心、配送中心等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在零售点、社区、学校等投放低温冷藏设施,构建涵盖运输、贮藏、分销、零售等各环节的乳制品全程冷链体系。通过休闲观光牧场创建、互联网+应用、物联网+应用等大力培育奶业发展新业态。支持乳制品企业积极参与电商营销,发挥线上线下互补作用,不断拓展网上互动、定制生产、订单消费等多种模式,拓宽销售渠道。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发展高油酸花生基地,做精油脂制品。

加快发展绿色、高油、高油酸花生生产基地,占领花生内在品质、食品安全制高点,重点建设民权县、睢县、宁陵县、虞城县、睢阳区花生基地,实行高油、高油酸花生生产的专种、专管、专收、专贮、专用、专加工,保障加工产品品质。利用有机、绿色、高油、高油酸花生原料,支持民权花仙子粮油、民天油脂等油脂加工企业开展花生油料深加工,培育有机、绿色高油酸花生油品牌,争夺高端油品市场;支持长领食品、永生堂饮品等花生食品加工企业充分利用优质花生资源,发展高附加值的裹衣花生、风味花生、花生饮料等休闲食品等,适度开发花生蛋白制品,不断拉长花生加工链条。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重点行动

(一)绿色原料基地安全保障行动。加快建设绿色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推进生产过程标准化,打造绿色食品业第一绿色生产车间。在优质专用小麦、优质花生基地,加快完善提升田、林、路、渠、井、电等生产基础设施。

1.生产设施标准化。建设优质专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果蔬标准化基地,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快温室大棚、集约化育苗等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圈舍建设,配备标准化饲养设备、环境控制设备。

2.生产技术标准化。突出粮食、油料、蔬菜、畜牧等重点领域,开展种质资源创新,研究和应用分子育种等先进技术,建立流程化、模块化、工业化、信息化的育种体系,突破一批制约种养业发展的重大科技瓶颈。大力推广优质强筋小麦、高油酸花生等粮经作物良种,提高良种覆盖率。

3.生产过程清洁化。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和农业水环境污染,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幅,实现使用量零增长。畜禽粪污、农膜、农作物秸秆基本得到资源化、综合循环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开展畜禽粪污治理资源化综合利用、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农膜回收行动,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绿色工厂生产安全保障行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绿色食品业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逐步实现食品制造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支持绿色食品业加工企业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生产、管理、销售、仓储等环节进行信息化改造,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提高生产过程的可控性,减少生产线人工干预,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最大化释放企业生产力,降低生产成本。智能化管理软件要与企业自身的生产特性相结合,逐步实现适合企业自身发展路线的智能化操作流程。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绿色食品物流安全保障行动。立足综合交通、产业基础两大优势,突出规模化、标准化、智慧化、专业化,加快推进冷链物流标准体系、公共信息平台、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和冷链多式联运、物流专业人才培养,培育引进一批大型冷链物流企业和综合服务能力强的集成物流企业,加快实现由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转型。

1.发展肉类冷链体系。适应规模化养殖、工厂化生产,支持肉类产品骨干企业在主产区建设一批加工中心,加强肉类屠宰后排酸、预冷等低温初加工设施建设。依托中心城市和大型冻品交易市场,规划建设肉类加工配送中心,在销售终端加强冷库建设和冷柜配置。

2.发展速冻食品冷链体系。支持速冻企业在主要生产基地建设自动化立体冷库,在主要大中型城市建设区域配送中心,联合第三方物流企业拓展干支线速冻食品冷链运输线路,在中转、储存和配送等流通环节建立严格的温度监控和质量追溯系统,构建智能温控仓储、冷链运输、加工配送、终端销售、全程可追溯的“无断链”速冻食品冷链物流体系。

3.发展乳制品冷链体系。围绕巴氏奶、酸奶等低温乳制品,加快推进配套冷链体系建设。推动科迪乳业在主要产品销售地建设低温乳制品分拨配送中心,鼓励分城市、分地区、跨行业联合建设低温共同配送中心,支持配备低温储运设施设备,在社区、学校、零售点投放低温设施设备,构建涵盖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乳制品存储配送销售等各环节无缝隙的冷链体系,实现温度控制的全覆盖。

4.发展果蔬及特色农产品冷链体系。适应规模化种植和设施农业发展,加强果蔬产后预冷、初级加工、储存保鲜和低温运输,提高产后附加值。加快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低温储藏保鲜设施建设。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贸连锁企业建设具备集中采购、低温加工、跨区域配送能力的果蔬配送中心和中转保鲜库;积极与果蔬产地对接,在果蔬运输环节推广全程温控技术,建立面向销售终端的一体化冷链物流快速调配体系。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绿色食品安全检测监控保障行动。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质量安全监管、风险监测评估和全程追溯协作,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加强绿色食品业检测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支持建设绿色食品业质量检验机构,形成以市级为支撑、县级为基础的公益性绿色食品业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加强对绿色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通报制度,对食品安全严重失信的企业,向社会通报。搭建全市从产地到餐桌的全程绿色食品业追溯体系和服务平台,建立完善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度,实现产品来源可查、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品牌引领高端发展行动。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通过质量铸就品牌,通过创新培育品牌,通过产业化构建品牌,通过诚信维护品牌,通过宣传唱响品牌,打造绿色名牌,叫响商丘食品。加强企业品牌建设,突出品牌差异性,精心提炼品牌核心价值理念;加强自主创新,强化技术攻关,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支持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鼓励企业获得有机、良好农业规范等通行认证,推动出口绿色食品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支持绿色食品企业拓展品牌营销传播渠道,做好品牌宣传推介工作,讲好品牌故事,提高特色农业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和持久生命力的国际知名品牌,培育一批产品叫得响、质量信得过、美誉度高、消费者认可的国内知名品牌和区域知名品牌,挖掘一批具有悠久历史和传统工艺的“老字号”品牌,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新品牌。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六)循环链条发展行动。鼓励支持绿色食品业加工企业探索多途径实现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循环、全值和梯次利用,提高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以绿色原料、绿色仓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为重点,构建绿色食品产业体系。鼓励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建立绿色、低碳、环保的循环经济系统,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物耗水平。大力开展麦麸、麦胚、玉米芯、菜叶菜帮、等外果、残次果、果皮果渣、皮骨、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示范,促进产业节能减排、提质增效。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传统食品业向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发改、科技、工信、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部门、行业、地区之间的协作配合,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在立项审批、土地审批、环评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保障绿色食品加工新上项目顺利实施。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合力支持绿色食品转型升级。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统筹运用相关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对绿色食品业龙头企业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技术改造、科技研发、电商平台、对外出口、质检安全、品牌创建、原料基地建设等给予支持。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7〕71号)精神,充分利用省先进制造业发展、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支持绿色食品龙头企业技术改造、智能化生产建设,支持企业质量品牌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减费降税政策,降低企业成本。

(三)强化金融支持。充分发挥已设立的企业还贷应急周转金作用,减轻企业还贷压力。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绿色食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信用记录较好、带动作用明显的发展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优先安排企业订单收购优质小麦、优质花生资金贷款。

(四)加强担保体系建设。要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增强融资担保能力。鼓励各级政府性担保机构创新担保产品,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不断提高对绿色食品业融资项目的服务水平。各级政策性投资担保机构要加大对绿色食品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放宽担保条件。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相对应的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覆盖范围,为生产、储存、加工、物流、品牌及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险服务。

(五)支持企业融资上市。要加大对有上市意愿的企业的培育力度,支持绿色食品业龙头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在新三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发行企业债券等形式到资本市场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缓解融资难。

(六)落实用电优惠政策。支持绿色食品业龙头企业供配电设施建设,优先保障企业生产用电需求;对龙头企业生产用电,在电价调整时给予支持。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政策。

(七)完善用地政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将绿色食品业龙头企业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要优先用于绿色食品业龙头企业。对绿色食品业养殖加工企业用地,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八)强化科技支撑。发改、科技、工信等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帮助有条件企业加快建设产品研发或工程技术中心,提高企业原始创新能力。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生产装备和技术,加强装备、原料、工艺的集成和优化,提高企业引进吸收再创新能力。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签订合作协议,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和技术创新体系。

(九)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绿色食品业龙头企业及社会力量采取“走出去,引进来”方式以商招商、以亲招商、以资源招商,针对绿色食品业龙头企业短板,引进国际、国内领先企业来商投资合作,补链延链,拉长深加工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

商丘市关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加快建设

粮食经济强市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加快建设粮食经济强省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45号)精神,推动我市粮食产业经济快速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粮食安全方针政策,做好“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的大文章。以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为主线,以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有效解决市场化条件下农民售粮问题、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保障粮食质量安全为重点,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动粮食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协同发展,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建设粮食产业经济强市步伐,为扛牢粮食安全重任提供产业支撑。

(二)主要目标。着力建设适应我市市情和粮情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粮食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和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显著增强。绿色优质粮食产品有效供给稳定增加,到2020年,全市优质专用小麦种植面积达到190万亩,2022年达到210万亩;优质花生种植面积2020年达到160万亩,2022年达到200万亩;粮食加工转化率2020年、2022年、2025年分别达到88%、90%、92%;主食工业化率2020年、2022年、2025年分别达到53%、57%、65%;粮食加工业产值2020年达到526亿元,2022年产值达到610亿元,2025年产值达到760亿元;到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的粮食企业(集团)数量达到1个,10亿元以上的粮食企业数量达到10个以上,粮食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持续增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2020年达到50个,2022年达到52个,2025年达到92个,覆盖全市50%以上的乡镇;粮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2020年达到6个,2022年达到7个,实现产粮大县全覆盖,粮食科技创新能力和粮食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二、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

(三)重点建设“四大载体”。

一是着力创建示范县(市、区)。紧紧抓住全国开展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县遴选的机遇,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相关项目的申报和建设工作,创建一批优质粮食产业特色县(市、区)、特色小镇等。永城市、虞城县、民权县要全面落实“好粮油”示范县(市)建设规划,达成建设目标。

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排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是支持粮食产业园区建设。依托粮食主产区、特色粮油产区和关键粮食物流节点,推进产业向优势园区集中。着力建设永城市现代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区,打造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产业新区,实现“中国面粉城”向“中国食品城”的跨越式转变。虞城县以保税物流园区、科迪集团、金豆子集团、佳美农业等为依托,建设集粮食深加工、中央厨房、速冻快食食品、粮食仓储物流为一体的粮食产业园区。以商丘(宁陵)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核心,着力打造服务城市、致富农民、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夏邑县、民权县、梁园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县(区)也要规划建设好粮食产业园区,积极引导粮食加工和深加工企业向园区聚集。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是组建商丘市粮食产业集团。以优质国有粮食企业为基础,以混合所有制为主要形式,联合粮食仓储、面粉、食品、饲料加工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物流仓储企业组建粮食产业集团。通过强强联合、技术创新、打造品牌,发挥粮食大市的优势,瞄准企业主板上市的靶点,打造在省内乃至在全国有一定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的知名粮食产业集团。

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等。

四是壮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粮食产业集团建设。开展战略合作与重组,做大龙头企业规模。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情况,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参与承担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在确保区域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创新龙头企业参与地方粮食储备机制。完善全市优质小麦、优质花生等优质粮油收储政策,支持龙头企业承担优质粮油收储业务。

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储粮商丘直属库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增强多元主体发展活力。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引领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一批具有竞争力、影响力、控制力的国有粮食企业,有效发挥稳市场、保供应、促发展、保安全的重要载体作用。鼓励国有粮食企业积极开拓粮食种植、加工、物流、销售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和质检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鼓励龙头企业与各类市场主体建立粮食产业联盟,实现优势互补,优化粮食产业资源配置。

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创新粮食产业发展方式

(五)促进粮食全产业链发展。围绕优质小麦种植结构调整,支持粮食收储、加工企业和粮食经纪人与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产销对接和协作,建设优质小麦种植基地,完善绿色优质特色粮油“专种、专收、专储、专用”发展模式;鼓励粮食企业建设物流、营销和粮食银行等服务网络,开展“五代”(代收、代储、代干燥、代加工、代销售)服务,实现粮源基地化、加工规模化、产品优质化、服务多样化,着力打造绿色、有机从田间到餐桌的优质粮食供应链。

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六)发展粮食循环经济。开展粮油副产品循环、全值和梯次利用的探索,支持河南诚实人实业集团、夏邑县雪玉粉业等粮食深加工企业开发麦胚系列产品、副产品酿造制品等,提高粮食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以绿色粮源、绿色仓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为重点要素,构建绿色粮食产业体系。支持大型粮食龙头企业建立绿色、低碳、环保的循环经济系统,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物耗水平。推广“仓顶阳光工程”、秸秆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展麦麸、麦胚、玉米芯、饼粕等副产物综合利用,促进产业节能减排、提质增效。支持粮食产业园区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主食、粮油、饲料、功能食品、生物燃料、秸秆发电、医药、环保等各类涉粮企业向园区集聚,打造工艺相互依存、物料近距离转运、“三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和粮食资源循环利用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和区域大循环。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七)积极发展新业态。推进“互联网+粮食”行动,积极发展粮食电子商务,推广“网上粮店”“主食厨房”等新型粮食零售业态,完善城乡粮油配送供应网络,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加快粮食仓储、物流、加工、销售企业与河南省“粮安工程”智能化管理平台互联互通,推动粮食关联企业信息共享。建设以商丘市为中心,在省内延伸到开封市、周口市、漯河市、驻马店市、许昌市、南阳市、信阳市,在省外向南延伸到亳州市,东到宿州市、淮北市、徐州市,向北延伸到菏泽市,共涉及到4省13个市94个县,约覆盖133307平方公里范围的电子交易平台。拓展物流运输、粮油配送、金融服务等功能,服务种粮农民、涉粮企业和食粮百姓。

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八)培育商丘粮食品牌。通过规划引导、质量提升、自主创新、品牌创建、商标注册、特色产品认定等,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全国或区域性名牌粮油产品。积极参与“河南好粮油(主食)”“河南放心粮油(主食)”示范工程,培育优质粮油自主品牌和区域品牌。围绕打造“商丘好面”“商丘馒头”“商丘面条”“商丘糕点”“商丘速冻”开展丰富多彩的品牌创建与产销对接活动,提升商丘粮食品牌的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2020年底建成“放心粮油”专卖店(柜)100个以上。加大粮食产品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培育消费者信赖认可的粮油产品品牌。

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

(九)持续推进主食产业化。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以面、米为原料的主食加工和深加工,促进馒头、面条、饺子、米饭等传统主食和面包、饼干、糕点等西式主食的工业化生产和社会化供应。一是支持10家面粉生产企业搞好精深专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支持梁园区五得利面粉、虞城县春发食品、永城市华冠面粉、永城市汇丰面粉、永城市华星粉业、民权县神人助粮油、民权县双龙粉业、永城市鑫麦园面粉、虞城县兴旺食品、永城市永新面粉等10家较大规模面粉生产企业深化与高等院所之间的产学研合作,深化技术改造,由目前生产的包子饺子面条粉,向高档专用面粉、功能性面粉、淀粉、谷朊粉、小麦白蛋白制品、小麦膳食纤维等高附加值产品方向发展。二是支持10家挂面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丰富产品类型,满足不同市场需求。支持科迪食品、诚实人食品、汇丰食品、金平安面业、伟硕实业、宫川食品、佳美农业、凯利达面粉、中原粉业、红辣食品等10家挂面生产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提高产品质量,丰富产品类型,增加多元化、定制化、个性化产品供给。三是支持10家面包糕点等深加工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市场知名度。对于加工面包糕点、方便面、谷元粉、麦胚、速冻食品、馒头包子的麦客多食品、鑫鼎食品、万象食品、名代食品、闽乡缘食品、雪玉粉业、华伟食品、福润食品、美味源食品、妙奇妙食品等10家深加工企业,支持加强品牌建设及宣传,尤其要积极引导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及绿色食品,提高品牌知名度,增强市场占有率。四是推进主食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推荐认定一批“放心主食”加工企业。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作坊置换+联合发展”等新模式。加快学校、企业主食工业化生产和供应的步伐。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提高粮油产品质量。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优质麦种植,2025年全市优质麦种植面积达到全覆盖,其中优质强筋小麦播种面积占20%。积极发展特色小麦、豆类、花生等粮油作物种植。支持梁园区五得利面粉、虞城县春发食品、永城市华冠面粉、永城市汇丰面粉、永城市华星粉业、民权县神人助粮油、民权县双龙粉业、永城市鑫麦园面粉、虞城县兴旺食品、永城市永新面粉等面粉生产企业采用“公司+农户”“公司+经济合作组织(合作人)+农户”形式实施原粮定单采购。强化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环保和安全生产,倒逼粮食企业加大技改力度,退出落后工艺和过剩产能。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一)引导粮食仓储企业转型发展。通过参股、控股、融资等形式,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拓展现有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用途,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粮食产后服务,为加工企业提供仓储保管服务,为期货市场提供交割服务,为“互联网+粮食”经营模式提供交割仓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粮食配送服务,提高粮食仓储企业经济效益,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夯实粮食产业发展基础

(十二)建立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适应粮食收储制度改革需要,实施老旧仓房原址改造,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退城进郊。整合仓储设施资源,采取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合理规划、布局、建设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粮食“五代”服务,促进粮食提质减损,实现企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三)发展和完善粮食物流体系。结合国家“十三五”规划,规划建设集粮油中转、仓储、储备、保税、期货交割、粮油加工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内河码头现代粮食物流园区;推广原粮、面粉物流“四散”(散储、散运、散装、散卸)化、集装化、标准化。加快粮食物流与信息化融合发展,促进粮食物流信息共享,提高物流效率,把商丘建设成为区域性粮油食品物流中心、加工中心、信息中心、交易中心和价格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丘海关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四)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粮食种植、收购、储存、销售及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粮食质量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发挥智能化粮库作用,在收购、储存、销售、出库环节为粮食质量安全追溯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粮油企业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强企业自律,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加工。支持粮食质检机构建设。开展全市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安全风险监测。

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商丘海关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六、强化粮食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

(十五)加快推动粮食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鼓励粮食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共同设立研发基金、实验室、成果推广站等,加强营养健康、质量安全、节粮减损、加工转化、现代物流、“智慧粮食”等领域急需关键技术研发,做好粮食科技人才、科研机构等与企业对接工作,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力争新增企业省级研发中心6个以上,高档专用面粉、功能性面粉、淀粉、谷朊粉、小麦白蛋白制品、小麦膳食纤维等高附加值产品产能明显提高。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六)促进粮油企业自主创新。推广应用高效节粮节能成套粮油清理、检验设备,提升粮食品质及快速检测设备的技术水平。支持粮机制造企业提高关键粮油机械制造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具有售后服务便捷高效、质量可靠、适应绿色环保发展趋势的特色粮机制造业。引入智能机器人和物联网技术,开展粮食智能工厂、智能仓储、智能物流等应用示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七)加强粮油专业人才培养。实施人才兴粮工程,培养和引进创新型粮食科技人才,支持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合作,搭建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平台,为粮食产业服务。支持商丘经济贸易学校优化专业设置,开展相关专业培训,加快培养行业短缺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培育“粮工巧匠”,提升粮食行业人员的技能水平。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七、保障措施

(十八)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工业发展、“双创”等相关财政资金,对粮食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技术改造、科技研发、电商平台、对外出口、质检安全、品牌创建、原料基地建设等给予支持。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精神,充分利用省先进制造业发展、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支持粮食深加工龙头企业技术改造、智能化生产建设,支持企业质量品牌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现代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基地)建设和粮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争取河南省粮油深加工企业扶持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投放我市,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粮食产业的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粮食清选机械、烘干设备,按规定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落实粮食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国家简并增值税税率和降税率有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国家现行税收政策免收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粮食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经费,符合有关税收政策规定条件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九)完善金融保险支持政策。各县(市、区)要设立企业还贷应急周转金,减轻企业还贷压力。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粮食深加工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信用记录较好、带动作用明显的发展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优先安排企业订单收购优质小麦资金贷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粮食收购、加工、仓储、物流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融资担保机制,降低银行信贷风险。支持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债券、在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中原股权等交易中心挂牌等形式,到资本市场融资。引导粮食企业合理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管理价格风险。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企业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多种服务模式。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为粮食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走出去”提供保险服务。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商丘中心支行、农发行商丘市分行、商丘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落实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对粮食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支持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变为出让用地,增强企业融资功能。改制重组后的粮食企业可依法处置土地资产,用于企业改革发展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落实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网商丘供电公司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粮食精深加工企业、社会各界力量以商招商、以亲招商、以资源招商,针对粮食加工短板,引进国际、国内领先企业来商投资合作,补链延链,拉长粮食深加工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制定推进本地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具体方案,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发改、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要在立项审批、土地审批、环评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保障粮食精深加工新上项目顺利实施。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合力支持企业品牌创建。加大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实绩在粮食安全市(县、区)长责任制考核中的权重,强化相关考核工作。粮食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推动产业园区建设,加强粮食产业经济运行监测。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强化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粮食产业。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措施和部门协作机制,发挥粮食等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在标准、信息、人才、机制等方面的作用,共同推动全市粮食产业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商丘市发展优质专用小麦专项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为深入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促进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加快我市优质小麦发展,提高优质专用小麦供给质量和供给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安排部署,树立大食物观、大农业观、大生态观、大市场观,着力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以“四优四化”为重点,坚持市场导向、适应性种植、比较优势的原则和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的基本思路,着力调优粮食产业布局,创新服务理念,优化发展生态,大力发展优质专用小麦,实现“专种、专收、专储、专用”,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推动我市粮食产业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市优质专用小麦面积发展到190万亩;到2022年发展到210万亩。在全市形成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和产销加一体化的产业格局。充分发挥我市粮食生产优势,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

三、工作重点

围绕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做文章,着重克服分散零星种植、混种混收混储混用、技术标准不达标、产销脱节等突出问题。

(一)推进区域化布局。根据适应性种植和比较优势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综合考虑气候土壤条件、资源承载能力、环境容量、生态类型和发展基础等因素,重点选择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推进优质专用小麦布局区域化。每个县(市、区)建设一个不少于10万亩的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实行集中连片,统一管理,进一步示范带动周边乡(镇)发展优质专用小麦。

(二)推进规模化种植。要克服混种问题,开展单一品种集中连片种植,提高区域内优质小麦产业和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程度。一是依靠乡(镇)政府和组织,动员组织广大农户,整村、整乡(镇)开展优质专用小麦种植。二是支持引导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发展优质专用小麦。鼓励以村、以乡(镇)为单位或以新型经营主体为依托,每个县(市、区)至少组建1个优质专用小麦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努力培育1~3个种植面积超1000亩,从事优质专用小麦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推进标准化生产。按照“四专”要求,在生产、收储、加工等环节实现优质专用小麦全程标准化生产。在种植上,市级制定优质专用小麦栽培技术手册,逐县成立专家指导组,市对县技术骨干开展技术培训,严格按照优质小麦生产技术规程规范生产管理;在收储上,粮食收储企业要按品种、按标准单独收储。严格执行优质强筋麦国家标准(GB/T17892—1999);在加工上,加工企业要按照强筋小麦粉国家标准(GB8607—88)进行加工。充分发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专家技术指导组作用,加强生产过程的培训、指导和服务,指导农民和规模经营主体按标准进行生产,按品种单独收获;鼓励引导生产性服务组织,在开展单项、多项、全程式生产服务过程中,按照标准进行统一服务。

(四)推进产业化发展。要实行订单种植,以销定产,实现产加销一体化。筛选一批从事优质专用小麦加工的龙头企业,如河南麦客多食品有限公司、商丘市百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佳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参与优质专用小麦产、销、加一体化工作。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定期召开产销对接会,推进粮食收储企业、加工企业与产地和规模经营户的产销衔接。引导粮食收储企业、加工企业,通过自建、联建原料生产基地,或依托粮食购销经营主体,开展订单种植、合同收购。中央和地方各类粮食收储企业根据加工企业的需要,提供优质专用小麦的收储、代收代储和仓储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调动农民积极性。坚持农民自愿原则,着重解决好农民发展优质专用小麦积极性不高的问题。运用品种的、技术的、资金的、政策的综合扶持措施,发挥“五个一”效应,即:政策资金补一点、农民管理节一点、依靠技术增一点、企业收购加一点、农业保险保一点,通过惠农补贴政策,实现优质优价和多种节本增效措施的落实,实现优质专用小麦种植效益的提升,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

(二)强化技术支撑。结合生产实际,筛选适合当前生产种植的优质专用小麦品种,制定适合当地生产的优质专用小麦生产技术规程,为优质专用小麦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建立统一的技术服务平台,加强技术指导和生产服务,着重在品种选用、精细整地、合理密植、测土配方施肥、前氮后移、冻害预防、化学调控、赤霉病防治、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后期一喷三防等关键技术方面做好宣传和指导。对种植优质专用小麦的行政村或种植大户都要有技术人员全程跟踪服务,确保各项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到户到田,为产量增加和品质达标提供保障。每年都要建立各级优质专用小麦品种的试验示范展示田,加强对专用小麦产量和品质的跟踪调查。同时,要根据每年的优质专用小麦生产情况,由信誉好、实力强的种业公司负责,在当地安排一定规模的优质专用小麦种子繁育田,为下年度生产提供种子供应。

(三)增强基础服务能力。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抗灾减灾能力,着重解决产量和品质不稳的问题。对于优质小麦主要种植区,要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区,最大限度降低优质专用小麦生产风险。要加快推进土地流转,规范土地长期承包合同,不断扩大小麦规模种植面积,为优质专用小麦稳定发展奠定基础。要积极扶持种植专业合作社、植保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支持他们积极探索开展病虫草害统防统治、一喷三防、统一机械深耕、统一机械播种等关键重大技术推广工作。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财政要通过加大资金投入、统筹整合现有资金等渠道,支持优质专用小麦发展。一是用好现有项目资金。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县(市、区)要按规定使用好优质小麦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对优质专用小麦种植要统一供种或给予一定补助;粮食装备提升项目要优先向规模优质专用小麦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对从事优质小麦购销、加工的企业贷款给予贴息;金融机构、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要对从事优质小麦生产、加工和营销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进行贷款支持,提供信贷担保服务。二是开展小麦完全成本保险试点。支持人保财险公司、中原农业保险公司等涉农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开展小麦完全成本保险试点,为优质专用小麦生产保驾护航。

(五)搞好粮食产销对接。以发展优质专用小麦为重点,推进由传统满足温饱的“口粮生产”到面向市场的“小麦经济”转变,通过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做强做大龙头企业,稳定壮大惠及千家万户的原产品基地,培育一批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强的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重点支持梁园区五得利面粉、虞城县春发食品、永城市华冠面粉、永城市汇丰面粉、永城市华星粉业、民权县神人助粮油、民权县双龙粉业、永城市鑫麦园面粉、虞城县兴旺食品、永城市永新面粉等10家规模较大面粉生产企业。采用“公司+农户”“公司+经济合作组织(合作人)+农户”形式,按照专种、专收、专储、专用的要求,通过召开产销对接会、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介,推动优质专用小麦订单生产模式,引导面粉加工、食品加工、种子企业、粮食购销经纪人等与优质专用小麦生产所在乡(镇)、村对接,和农户签订订单生产协议,开展定向、订单收购,实现农企双赢。一方面满足对优质原粮的需求,一方面确保优质专用小麦优质优价,推动基地种植产业的发展,形成加工带基地、基地促加工,粮食产购加销一体化发展格局。

附件: 商丘市发展优质专用小麦任务分解表

商丘市发展优质花生专项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四优四化”重要决策部署,推进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调整种植业结构,加快优质花生产业发展,提升花生品质、效益和供给效率,现结合商丘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导向,加快结构调整,以“四优四化”为抓手,以促进花生产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物质装备、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转变花生产业发展方式,立足产业发展基础,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加强政府引导支持,依靠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快产业集群建设,完善品牌建设,推进花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花生产业综合可持续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稳步扩大优质花生种植面积,提高单产,提升品质,提升产业综合效益。优质花生规模化种植得到快速发展,形成民权县、宁陵县、睢县、虞城县优质花生核心示范县,打造虞城县、睢阳区和宁陵县等高油酸花生示范区,辐射带动全市优质花生规模化生产。到2020年,全市优质花生种植面积发展到160万亩,其中高油酸花生面积发展到30万亩,高油酸油用、食用优质花生示范推广面积有较大提高,花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力争花生单产增长15%,花生总产提高到55万吨左右;到2022年,全市优质花生面积发展到200万亩,其中高油酸花生面积发展到60万亩以上,花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左右,花生单产有较大提高,花生总产提高到70万吨左右。建设一批高油酸花生良种繁育基地,进一步提高高油酸花生良种供应能力,推动高油酸花生大面积种植。开展花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建设一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基地,推广花生单品集中连片种植、化肥农药减量使用、病虫害绿色防控、防止黄曲霉素污染、节水控膜降耗等标准化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提升花生产品加工能力,加快建设全市花生产后干燥、冷藏、分选等初加工设施,支持开展花生油品、食品精深加工,培育商丘花生知名品牌。

三、发展优质花生的原则

(一)因地制宜的原则。选择自然条件适宜、群众有种植传统的民权县、宁陵县、睢县、虞城县和睢阳区的部分重点乡(镇)进行标准化种植,推进花生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引导全市适宜区发展优质花生产业。

(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花生产业化发展为主导,按照绿色生态、安全高效和资源循环的原则,整合优势资源,统筹协调花生种植生产、综合加工、休闲旅游,加强产业间的联动,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重点突出的原则。重点突出,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实施好民权县、宁陵县、睢县花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好虞城县、睢阳区高油酸花生良种繁育规模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加强良种繁育、栽培管理技术、安全生产、品牌保护等工作;逐步建成商丘市优质花生种植、科研、加工、销售、品牌等为一体的完备产业体系,围绕产业链建设,提高产业的综合效益。

四、重点工作

(一)布局区域化。沿黄河故道打造优质花生核心建设区,涉及民权县双塔镇、人和镇、野岗乡、白云寺镇、龙塘镇、程庄镇、孙六镇、老颜集乡;宁陵县逻岗镇、阳驿乡、柳河镇、城郊乡、程楼乡、刘楼乡、乔楼乡、石桥镇;睢县董店乡、尚屯镇、西陵寺镇、尤吉屯乡、涧岗乡、周堂镇;虞城县利民镇、田庙乡、刘集乡、乔集乡、张集镇、黄冢乡等25个乡镇,主要推广种植豫花9719、商花5号、商研9938、商花511、远杂9847、豫花9326、商花11号、商花21号等优质高产优质品种,种植面积100万亩以上,占全市总面积的50%以上,逐步形成良种繁育、生产示范等完善的花生生产基地,为产业的提升提供源动力,辐射带动全市花生产业发展。

依托河南省高油酸花生良种繁育规模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在睢阳区勒马乡、毛 堌 堆镇和虞城县刘店乡 3 个乡(镇)建设高油酸花生良种繁育规模化示范基地,重点示范推广开农71、开农61、豫花37、豫花65、商花26号、商花30号等高油酸花生品种,为全市提供高油酸花生良种和加工原料,同时集成配套高油酸花生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在全市推广应用。全面推进睢阳区花生生产高油酸化,建成全市高油酸花生示范区。

(二)经营规模化。依托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或土地托管,发展优质花生规模化生产。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以整乡(镇)、整村为单位与企业签订订单,建立优质花生生产示范基地,实行统一供种、统一播种、统一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全程机械化服务。

(三)生产标准化。一是落实生产技术规程与产品标准。按照产品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的要求,严格标准化生产,制定花生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加强花生高效产业示范园创建,推进花生“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GAP)认证,积极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实施示范区要做好轮作倒茬增施有机肥和测土配肥,改良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健全统防统治体系,完善服务,提高专业化防治队伍的服务水平;在优质花生种植、加工、储藏等生产环节严格按照我市制定的机械化生产技术标准、有机绿色生产技术规程、有机绿色花生产品标准、花生原料储藏技术标准等进行生产、储藏、加工。建立优质花生绿色高产高效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加快各项规程及标准在生产中推广应用,实现生产过程、设施设备以及产品的标准化,提升花生品质、品相、品牌。二是强化技术集成创新与推广转化。加快高油酸花生油用、食用新品种繁育、示范推广。开展标准化种植模式研究推广。主推小麦-花生两熟标准化种植模式,主推麦后夏花生起垄种植模式,推广减量化生产和清洁生产技术。推广测土配方节肥增效、病虫害绿色防控、防止黄曲霉素污染等关键技术,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推广节水栽培、覆膜覆秸秆栽培技术,减少灌溉用水总量;推广废旧地膜循环再利用无害化处理技术、生物可降解膜,减少农膜污染,实现清洁生产。三是加强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配套田间井、渠、路、林、电等基础设施。推广土壤改良、机械深耕深松、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提高土壤肥力。

(四)发展产业化。一是壮大龙头企业,培育交易市场。立足资源优势,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载体,大力扶持和发展一批本地花生加工企业。重点壮大花仙子集团、河南长岭花生有限公司等10家龙头企业。培育民权县双塔镇、绿洲办事处、人和镇,宁陵县阳驿乡、逻岗镇和虞城县田庙乡、黄冢乡等7个初具规模的花生交易市场,为全市商品花生加工、流通、价格稳定提供可靠保证。二是促进产销衔接。各县(市、区)特别是花生主产区从生产加工等环节要按照企业及市场需求制定发展目标,鼓励支持加工企业自建、联建原料生产基地,引导企业同规模化生产基地和种植主体发展订单生产,开展产销对接,实现优质优价。三是提高加工利用率。支持花生产业链向产前产后延伸,拓宽副产品综合利用途径。支持花生饼粕蛋白综合利用及花生秧、花生壳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开发利用,开展花生秸秆饲用化配比试验示范,促进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四是完善花生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市场行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花生协会建设,调动和发挥花生社团组织在花生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积极作用;继续加大对花生病虫害统防统治协会和统防统治科技服务公司的扶植和引导,逐步形成灵活高效的病虫害统防统治网络体系;建立商丘花生营销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营销促销的组织化程度;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协会+农户”的生产方式。五是加快三产融合。立足花生优势区域,引导龙头企业集聚发展,推动跨区域兼并、重组、整合、优化,全力扶持打造现代化优质花生产业集团。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发展优质油品、休闲食品、调味品,重点支持发展有机、绿色高油酸花生油品、食品,加快三产融合,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优质花生产业体系。

(五)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政府管理职能与执法力度,提升花生质量安全监测机构的监测水平与效率,制订和完善花生生产、收获、分级、仓储、包装、加工、流通等关键环节标准,严格执行标准化生产加工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产、销、用全程管理体系,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病虫草害统防统治技术、黄曲霉毒素污染及农残防控技术,完善花生交易中心配套质检设备与手段,建立健全覆盖花生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全程监管体系和农产品质量溯源系统,积极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监控和风险评估,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六)做好试验示范。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加强与花生产业相关科研院所合作,引进优质种子资源,建立良种种质资源保护基地,开展新品种种植比较试验示范,整合新品种的高产栽培技术模式,制定统一的技术方案,组织并培养技术队伍,提高良种覆盖率,促进花生生产的专业化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引导。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发改、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水利、交通、科技、扶贫、气象、农机、电力、农信社等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优质花生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花生产业的综合指导、协调、服务等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在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制定详细的工作和技术方案。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加强农业行政、科研、教学、推广等部门联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坚持市场引导和行政推动相结合,创新机制,稳步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做好政策引导工作,宣传贯彻指导思想,发挥引导与调控作用,明确花生产业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等,把握计划实施的前瞻性、动态性、可调整性、可操作性、协调性等。

(二)促进土地流转,创新发展机制。在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有序”的原则,创新土地流转制度和运作模式,通过转包、转让、出租、入股、联营等多种方式,向有科研技术、有经营实力的专业户或企业依法合理流转。力争在农业投融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龙头企业扶持、农业综合执法等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相关部门要在土地使用、税收减免、吸引外资、加快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人才引进和重点龙头企业扶持等方面,制定并落实一系列配套政策,为花生产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推广推行花生灾害保险,确保农民收入稳定和增强产业发展抗风险能力,推进花生产业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目标价格保险。开展花生目标价格保险,对于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花生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花生目标价格保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与的原则,根据不同花生品种的收益确定费率和保费,提高农民种植积极性。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力度,加快花生产业化进程,提升综合竞争力。以县(市、区)为单位“走出去,请进来”,加强与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大北农集团等大型压榨、饲料加工、养殖企业联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优惠政策,力争让企业在本地落地生根,实现花生仁、饼粕、花生壳、花生秧完全利用,确保我市优质花生产得出、卖得好、效益高,促进优质花生产业稳定快速发展。

(五)完善服务体系,促进持续发展。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完善农业产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强化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政府农技推广服务,争取中国农业科学院、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河南农业大学等国家级、省级农业科研机构、教育机构的支持,加快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上下相连、功能完善、高效运用的农业服务网络和体系。二是健全种植户培训机制。壮大本土农业技术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立新型人才培训、激励制度,尤其是对花生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市县两级农业广播学校每年培训花生技术人员和农村实用人才1500人以上,到2022年全市本土花生技术人员和农村实用人才达到8000~10000人。三是加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花生产业的发展需求,建立技术、市场等信息服务体系,建成与区级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网络连接的网络系统,形成覆盖全市的农业信息网络。四是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完善农业执法机构,充实执法队伍,改善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商丘市花生产业化经营的顺利推进和可持续发展。

附件: 商丘市发展优质花生任务分解表

商丘市发展优质辣椒专项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为切实提升优质辣椒产业现代化水平,发挥优质辣椒产业在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快全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以农民增收为目的,突出产品质量安全,稳定优质辣椒面积,优化区域布局,调整设施品种结构,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力培育优势品牌,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辣椒产业优质、安全、生态、绿色、高效发展,为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新活力。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商丘市优质辣椒种植面积发展到90万亩,其中优质三樱椒面积50万亩;2022年,优质辣椒种植面积发展到120万亩,其中优质三樱椒面积70万亩。辣椒种植规模(设施)进一步扩大、品种结构进一步调整、产区布局进一步优化、品种品质进一步提升、研发创新和转化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提高产业转型升级的科技支撑能力。三樱椒重点推广“三樱八号”“艳红”“贵族二号”“柘研988”“天问5号”等品种,鲜食辣椒重点推广“湘研”“长研”等品种。通过实施“名牌战略”,大力培育知名辣椒品牌,巩固和扩大传统市场,开拓和占领新兴市场。积极培育原产地整体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进一步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扶持辣椒深加工产业,扩大深加工产业规模,延伸辣椒产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优质辣椒加工率。

三、重点工作

(一)优化区域布局,打造优势产区。提升优质辣椒产业规模,打造核心竞争力突出、特色鲜明的优势区域。

1.做强辣椒特色优势产区。以柘城县牛城乡、远襄镇、马集乡、慈圣镇;睢县城郊乡、河集乡、蓼堤镇、涧岗乡;民权龙塘镇、白云寺镇、林七乡等优势产区为重点发展三樱椒生产。以柘城县安平镇、洪恩乡、起台镇、慈圣镇、陈青集乡、李原乡,梁园区水池铺乡、观堂镇、王楼乡、李庄乡;夏邑北岭镇、胡桥乡、太平镇、歧河乡、会亭镇为重点大力发展鲜食辣椒。通过加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普及标准化栽培技术、装配现代化设备、推广农机农艺结合、改善设施结构、提升品牌知名度、完善利益链接机制等,提高特色优势产区规模和效益水平。

2.做大辣椒生产专业村(专业乡)。结合“一村一品”建设,大力发展成方连片优质辣椒生产核心区,核心区面积不少于1000亩。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结合现有产业基础,调整品种结构,推进“一村一品”建设,发展2~3个优质辣椒生产核心区。

3.扩大规模化种植。以柘城、睢县、夏邑为重点,积极引导社会资本、社会力量发展建设集约化育苗基地,重点推进河南北科种业、传奇种业、柘城奥农种业、亚东农民专业合作社、山里红农民专业合作社、睢县中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懂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育苗基地建设。大力推广“麦椒套”“菜椒套”“瓜椒套”等多种套种模式,保证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

4.做优蔬菜生产标准园。依托国家、省、市蔬菜生产标准园建设,着力提高蔬菜装备水平、机械化作业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积极引进建设高标准智能温室、连栋塑料拱棚示范区,提高设施建设水平。到2020年,全市建成优质辣椒生产基地40个,到2022年,建成优质辣椒生产基地50个。

(二)强化科技支撑,拉长产业链条。大力推广辣椒新品种、新肥药、新种苗和新模式,依靠科技创新拓展产业链条,增强优质辣椒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1.推广普及新品种新技术。加强与市农林科学院、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农业大学等科研机构院校以及国内外相关组织的沟通合作,积极邀请河南省农科院园艺所农业专家来我市指导,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引进推广一批抗病、抗虫、高产、优质辣椒新品种和病虫害综合防治及科学施肥等先进技术。各县(市、区)要组建辣椒生产技术服务专家团,建立“专家团队+农技指导员+科技示范户”的农技推广机制,在辣椒生产重点乡镇配备1~2名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加强“互联网+蔬菜”信息化建设,通过农业技术专家与种植大户、农业产业园、蔬菜专业合作社联网,及时解答有关政策及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发布蔬菜价格等市场信息,指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和销售。大力推广机械化生产技术,促进信息化技术与农技农艺结合,加快配套农艺措施的研究与推广,提升农业设施设备智能化水平。出台优惠政策,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加强种子、化肥、工厂化育苗、机械化推广和烘干设施建设。

2.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不断完善农田抗旱排涝设施,维护、维修田间路网管网,满足椒农种植灌溉需求。推广膜下滴灌技术,加快“智慧农业”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农业科技平台建设,实现辣椒种植的远程控制、远程诊断、灾变预警等智能管理。

3.加大资金扶持。引导银行等金融部门,通过降低抵押贷款门槛、补贴贷款利率等方式,帮助种植大户和经纪人化解资金难题。探索奖补形式,对辣椒产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奖励,调动各方积极性。

4.发展特色加工。不断增加深加工品种数量,大力发展出口创汇农业。针对不同的产品,能进行深加工的要发展深加工;不能深加工的进行分等定级,净菜包装上市。依托辣德鲜食品、吨椒食品、韩邦食品等本土企业,不断开发辣椒深加工产品,扩大生产规模,拉长产业链条;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进一批国内知名的辣椒加工企业落户我市,实现全市辣椒从卖原料到加工增值、卖产品卖品牌的蝶变。

(三)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高适应市场能力。主动适应经营环境与市场环境新变化,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拓展销售渠道,提高市场适应能力。

1.加快推进专业市场建设。积极推进柘城三樱椒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并在柘城建设商品椒交割库,以实现主导全国辣椒市场的目标。以柘城辣椒市场为依托,吸引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入住,凝聚人气、繁荣市场,规模集约经营。

2.拓宽农副产品市场交易种类。依托商丘市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制定全市农副产品市场规划,引导全市辣椒、大蒜、西瓜、蔬菜等更多的农产品集中进入市场交易,活跃市场,提升人气,合力打造辐射周边的大型综合批发交易市场,增加我市辣椒等蔬菜产品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积极探索建立金融交易平台。充分利用好辣椒种植等农业优势,整合各种资源,搭建金融配资平台,推行期货交易,走多元化道路,有效拓宽融资渠道,把低附加值的传统农业,升级为高附加值的金融产品,实现政府、企业、种植大户、经纪人多方共赢、多方受益。

4.开展目标价格保险。辣椒价格保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与的原则,根据不同辣椒品种的收益确定费率和保费,解决农民后顾之忧,提高农民种植积极性。

(四)强化全程管控,确保质量安全。坚决把质量安全作为底线、生命线,努力做到全过程、全环节管控。

1.加强“三品一标”认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要全部经过无公害基地环评,增加“三品一标”认证数量,推进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GAP)认证,积极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可采取加盟或联合的方式共同进行环评和认证,扩大认证产品生产规模。发挥柘城三樱椒地理标志产品的带动作用,推动地标产品扩大生产规模,积极创建区域公共品牌,打造“辣椒名片”。按照有技术规程、有生产档案、有注册品牌、有检测设备、有行政责任人、有技术负责人“六有”标准,大力发展优质辣椒生产标准园建设。到2020年全市优质辣椒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90%,2022全市优质辣椒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95%以上。

2.完善市场体系。优化批发市场布局,突出抓好产地市场建设。加强冷链物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信息系统等薄弱环节的建设。创新交易方式,积极推行农产品拍卖制、远程交易、网上交易、集中配售、连锁经营等新型交易方式。制订统一的分级分类标准,推行流通标准化和分级包装上市。推进连锁经营,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发展电子商务,加大政府对辣椒营销活动的支持力度。继续支持物流“绿色通道”,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积极培育流通主体,为蔬菜生产和销售提供科技、信息、营销、资金等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播种面积10万亩以上的蔬菜生产大县高标准规划建设专业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基础和配套服务设施,重点建设保鲜预冷库、质量检测室、电子商务、冷链配送车等,使我市成为豫鲁苏皖四省交界区域蔬菜集散地和交易中心。

3.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严格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监管,指导生产经营主体规范施肥用药。推行建立农药销售台账和定向配送制度,在规模化园区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严格落实用药剂量和间隔期,规范用药,确保安全。逐步建立健全田间生产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和全程质量可追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发改、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水利、交通、科技、扶贫、气象、农机、电力、农信社等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优质辣椒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辣椒产业的综合指导、协调、服务等工作。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根据市总体规划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整合农业、科研、教学、推广等部门资源,形成合力,坚持市场引导和行政推动相结合,创新机制、稳步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市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现有的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等专项资金要向辣椒产业倾斜,重点支持辣椒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工厂化育苗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农业银行、农信社等金融部门要增加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出台配套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企业、经济组织、个人投资辣椒产业。逐步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农民为主体,金融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部门、多层次、多形式的投融资机制。

(三)推进产业化经营。在优势产区,创新“龙头企业+基地+椒农”“合作社+基地+椒农”“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基地+椒农”“龙头企业+家庭农场+椒农”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建立辣椒产业产销利益联接机制,形成辣椒产业链共同发展的格局。

(四)搞好舆论宣传。注重典型带动,及时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发展优质辣椒产业典型经验做法,宣传发展成效。不断加大对区域公共品牌的推介力度,支持优秀辣椒产业品牌参加国家、省级展销活动,营造全市发展优质辣椒产业的舆论氛围。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宣传推介优质农产品,提高消费者对我市优质农产品品牌的认可度,提升品牌价值。

附件: 商丘市发展优质辣椒任务分解表

商丘市发展优质草畜专项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我市是全省肉牛、肉羊大市和新兴奶业大市,发展肉牛、肉羊、奶业产业的资源条件得天独厚,市场前景广阔。进一步加快肉牛、肉羊、奶业产业发展,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市场消费升级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种养结合、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农民增收、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是发挥农业畜牧大市优势、建设现代农业强市的重要载体,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为推进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发挥我市肉牛、肉羊、奶业产业优势,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肉牛肉羊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4〕1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质安全、绿色发展为目标,以提高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振兴肉牛、肉羊、奶业产业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科技支撑,突出龙头带动,实施品牌战略,将肉牛、肉羊、奶业产业打造成我市农业的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和品牌产业,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之路,实现由养殖业大市向养殖业强市转变。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奶牛存栏7.8万头,肉牛存栏37.2万头,肉羊存栏300万只,奶牛规模养殖比重达90%以上。到2022年,全市奶牛存栏8.5万头,肉牛存栏43.2万头,肉羊存栏340万只,奶牛规模养殖比重达到92%以上。

二、重点任务

按照“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经营规模化”要求,以“优质肉牛、肉羊、奶牛”为重点,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建设一批优质草畜生产基地。

(一)肉牛基地。加快母牛繁育基地建设,重点在柘城县、民权县等县培育壮大母牛繁育基地,支持存栏母牛10头以上养殖场户,带动发展存栏母牛10头以下养殖户,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加快肉牛育肥基地建设,围绕龙头企业所在地,支持建设500头以上标准化肉牛育肥基地,提升肉牛供应能力,加快推进柘城莲旺、柘牛农牧、汇洋畜牧、民权科尔沁等大型肉牛规模养殖基地项目建设。完善母牛养殖、规模育肥和屠宰加工利益联结机制,发展订单生产,促进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支持优质草畜良繁体系建设,提升制种供种能力。

(二)肉羊基地。巩固发展我市传统优势产区,积极培育肉羊新兴优势区。重点在宁陵县、民权县、虞城县、夏邑县、睢县、梁园区6个县(区)加快建设肉羊规模养殖基地,建设一批存栏1000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加快推进宁陵县豫东牧业、民权县韦业养殖等大型肉羊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羊肉精深加工,推进肉羊标准化屠宰,优化羊肉产品结构。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大力引进开发应用高新技术、设备和工艺,加大新产品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力度,不断培育和提高企业品牌的自主开发能力,在“豫东马头山羊”已被评为“中国著名品牌”基础上,力争再培育1~2个具有较高市场影响力的地方羊肉品牌。

(三)奶源基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办发〔2018〕43号)、《河南省奶业振兴行动计划》(豫政办〔2018〕77号),巩固提升商丘沿黄区域绿色奶业示范带建设重点区域和奶业主产市地位。以虞城县、民权县、睢县为重点,建设奶业优势区,鼓励新建(扩建)300~5000头奶牛场,重点发展2000头左右的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奶农适度规模养殖发展,积极发展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组织,构建“奶农+合作社+公司”的奶业发展模式,提高奶业生产组织化水平。现有奶牛小区通过股份制改造、托管、寄养等方式向牧场模式转型升级,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和生鲜乳收购管理水平,保障生鲜乳供应。以科迪乳业、睢县瑞亚牧业为依托,扩大产能,提高单产水平和牛奶质量,做大做强奶业,提高奶业竞争力。扩大巴氏鲜奶生产,鼓励乳品企业生产低温奶,完善从生鲜乳生产运输到低温乳制品运输、分销、零售等环节全程冷链体系,不断提高优质巴氏鲜奶供应能力。支持规模奶牛场建设智慧牧场,提高牧场智能化水平。发展奶业新兴业态,鼓励建设休闲观光牧场等,展示奶业发展成效,增强奶类消费信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草食家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草食家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逐级分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发展目标,推动草食家畜发展。

(二)强化政策扶持。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发展草食家畜的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统筹现有涉农资金,用于支持草食家畜发展,将符合条件的肉牛、肉羊、奶业发展项目纳入农业生产发展、重大科技专项等资金支持范围。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肉牛、肉羊、奶业发展。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型牧场农业信贷担保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应付款质押贷款、活牛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创新;推进财政补贴的奶牛保险提质增效,不断扩大奶牛保险覆盖面,鼓励有关县(市、区)探索开展生鲜乳目标价格保险,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地方特色险奖补范围。对购置符合条件的全混合日粮(TMR)配制以及其它养殖、饲草料加工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草食家畜养殖用地。

(三)强化科技支撑。鼓励企业与农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进行联合,引进优良品种和推广先进实用肉牛、肉羊、奶牛养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升养殖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产业技术体系、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充实草食家畜专家服务团,积极开展肉牛、肉羊、奶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

(四)构建公平市场秩序。支持养殖企业开展质量安全承诺活动和诚信文化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推动现有信用平台信息共享。建立养殖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形成市场性、行业性约束和惩戒。维护养殖企业合法权益,构建公平合理市场秩序。

(五)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市政府建立全市草食家畜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肉牛、肉羊、奶业发展重大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进全市肉牛、肉羊、奶业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商丘市奶业振兴专项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奶业是健康中国、强壮民族不可或缺的产业,是食品安全的代表性产业,是农业现代化的标志性产业和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战略性产业,事关国民健康,事关农民增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办发〔2018〕4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奶业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8〕77号)文件精神,实现全市奶业振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振兴奶业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质安全、绿色发展为目标,着力“建基地、优奶源,降成本、提单产,强加工、育品牌,延链条、促融合”,推动奶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奶业生产经营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乳品生产加工基地,实现由奶业大市向奶业强市跨越。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奶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奶牛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0%以上,奶类产量达到35万吨,奶业生产与生态协同发展,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到2021年,奶类产量达到38万吨,2022年达到42万吨,实现奶牛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全面构建现代奶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产业体系,在奶源基地、产品加工、乳品质量和产业竞争力等方面位居全省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巩固提升商丘沿黄区域绿色奶业示范带建设重点区域和奶业主产市地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虞城县、睢县、民权县、柘城县、宁陵县为重点发展区域,以科迪乳业、睢县瑞亚牧业为依托,扩大产能,提高单产水平和牛奶质量,做大做强奶业,提高奶业竞争力。支持奶牛养殖小区牧场化转型和规模场标准化改造,不断提升奶牛养殖标准化水平。全力配合全国奶业大数据平台河南试点建设,不断提升设施装备水平和智能化管理水平。鼓励新建(扩建)300~5000头奶牛场,重点发展2000头左右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引导乳品加工企业自建奶源基地,提高奶源自给率,推进奶业全产业链发展。支持奶农适度规模养殖发展,积极发展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组织,构建“奶农+合作社+公司”的奶业发展模式,提高奶业生产组织化水平。支持乳品加工企业反哺奶农,加工企业与养殖企业相互参股,互利共赢,融合发展,切实保障奶农合理收益。积极实施畜禽粪污处理整县推进项目,支持奶畜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实施清洁生产。鼓励发展奶山羊养殖,培育奶业新的增长点。积极培育存栏奶牛1万头以上奶业大县。

(二)加大优质饲草料生产供应。虞城县、民权县、柘城县、睢县实施好粮改饲试点项目,推广全株玉米青贮,提升青贮质量。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支持发展苜蓿等优质牧草种植。加大花生秧、红薯秧等粗饲料开发,努力降低饲养成本。支持奶牛养殖场流转土地,建设有机饲草料生产基地。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饲草料收贮企业、物流中心,不断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市粮改饲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2022年粮改饲面积达到15万亩。

(三)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实施奶牛群体遗传改良计划,持续开展品种登记、生产性能测定和种牛遗传评估。提升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和综合数据挖掘应用能力,扩大生产性能测定范围,逐步实现规模奶牛场测定全覆盖,通过测定牛奶成分调整饲草料配方,实现奶牛精准饲喂管理。积极引进优质高产奶牛和冻精胚胎,加快良种扩繁速度,提升良种化水平。

(四)培育乳品龙头企业。鼓励科迪抢抓“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尽快启动二期液态奶加工项目,不断做大做强,叫响品牌。鼓励奶牛规模养殖场、奶农、合作社将奶牛养殖与乳制品加工、增值服务等结合起来,在严格执行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确保乳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推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居民小区和周边酒店、饭店、商店乳制品供应,重点生产巴氏杀菌乳、发酵乳、奶酪等乳制品,通过直营、电商等服务当地和周边群众,积极培育鲜奶消费市场,满足高品质、差异化、个性化需求。鼓励乳品企业加强新产品研发,支持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奶酪、有机奶等附加值高的乳制品。支持奶牛规模养殖场开办生鲜乳现制现售饮品店、创建休闲观光牧场,积极发展奶业新业态。

(五)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持续开展奶牛单产提升行动,推广先进实用奶牛养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升奶牛养殖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充实奶业专家服务团,积极开展奶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加强奶牛口蹄疫防控和布病、结核病监测净化工作,做好奶牛常见病防治。到2020年,全市奶牛平均单产达到8吨以上;2022年达到8.5吨以上。

(六)保障乳品质量安全。落实乳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辆、加工企业收奶区信息化监控设施和市、县、乳品企业监控平台,健全生鲜乳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生鲜乳质量安全实时监控、精准监管、全程追溯。加强源头管理,强化奶牛疫病防控,严格养殖环节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和监管。健全完善乳品质量监测体系,制订并实施乳品监测计划,开展监督检测、风险检测,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生鲜乳行为以及各类违法添加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加工生鲜乳对外销售。开展第三方检测,建立公平合理的生鲜乳收购秩序。

(七)加大乳品消费引导。积极宣传奶牛养殖、乳品加工和质量安全监管等成效,展示乳品良好品质,提高消费者认可度。主流媒体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力度,强化乳品消费正面引导。普及乳品常识,倡导科学饮奶,培育国民食用乳制品的习惯。推介休闲观光牧场,举办乳品企业公众开放日活动,让消费者了解牛奶安全生产的全过程,让消费者走近奶业、感知奶业,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拓展学生饮用奶实施范围,积极推进牛奶进校园行动。实施奶业品牌战略,激发企业积极性和创造性,培育优质品牌,引领奶业发展。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推介产品优、美誉度高的品牌,促进乳品消费。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奶业振兴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发展目标,逐级分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建立推进奶业振兴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协调解决推进奶业振兴重大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金融工作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落实关键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要把奶业振兴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奶业高质量发展。奶业大县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市政府报告。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奶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优质奶源基地建设、良种繁育、优质饲草料生产、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和规模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奶业大县和有机饲草料基地建设给予奖补。将符合条件的奶业发展项目纳入农业生产发展、重大科技专项等资金支持范围。发挥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基金作用,引导带动金融资金、社会资本支持奶业发展。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型牧场农业信贷担保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应付款质押贷款、活牛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创新;推进财政补贴的奶牛保险提质增效,不断扩大奶牛保险覆盖面,鼓励有关县(区)探索开展生鲜乳目标价格保险,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地方特色险奖补范围。对购置符合条件的全混合日粮(TMR)配制以及其他养殖、饲草料加工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将奶畜养殖企业用水纳入农业生产取用水范畴,超限额取用水缴纳水资源税并适用较低的水资源税额标准。落实国家关于乳品产业政策调整的要求,支持发展区域性乳品企业。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奶畜养殖用地。

(三)构建公平市场秩序。建立完善奶畜养殖和乳品加工利益联结机制,强化以奶农规模化养殖为基础的奶业生产经营理念,夯实发展根基。支持乳品企业开展质量安全承诺活动和诚信文化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推动现有信用平台信息共享。建立乳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形成市场性、行业性约束和惩戒。加强复原乳标识制度管理,对不落实标识制度的,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监督签订和履行规范的生鲜乳收购合同,排除霸王条款,严肃查处违反合同约定和“潜规则”行为。依法查处和公布不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以及凭借购销关系强推强卖兽药、饲料和养殖设备等行为。奶业大县率先建立由政府引导、行业协会主导、乳品加工企业和奶农共同参与的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保障养殖、加工环节的合理收益。行业协会建立生鲜乳购销情况公告机制,及时发布生鲜乳购销价格和奶款结算情况等信息,构建公平合理市场秩序。

商丘市金融支持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

发展十条意见

第一条 各县(市、区)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和农业农村局要重新梳理本地区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企业名单,从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筛选出100家,按照企业法人诚信、守法、产权清晰、产业发展前景好、符合环保要求等条件,与全市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百千万”行动计划一起,上传到商丘市银行企业信息共享暨融资服务平台,提高金融机构与企业的融资合作效率。

第二条 初步拟定选取夏邑县为金融支持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试点县,与普惠金融试点县和《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精准扶贫企业贷款”实施方案》(豫金发 ﹝ 2019 ﹞ 184 号)中提出的“精准扶贫企业贷款”试点县有机融合。

第三条 各县(市、区)金融工作局建立贷款监测和应急机制,要求主办银行(农发行、农行、农信社、邮储银行、华商行)定期向金融工作局、金融服务中心通报贷款情况,协调解决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发展中遇到的融资问题。

第四条 联合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建立县级金融服务中心、主办银行、扶贫办、金融监管等多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多渠道掌握了解企业贷款和信用状况。

第五条 在市、县企业应急还贷周转金项目库中,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项资金,对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进行专项支持。

第六条 做大做强市、县担保公司。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项担保资金,对接国家、省融资担保基金,对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提供优质的融资担保服务。

第七条 建立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专项基金或农业品牌发展基金。

第八条 支持市、县投融资平台以股权、基金等投资方式参与产业扶贫,实现产业扶贫与此项工作的联动,助推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做大做强。统筹利用市县金融业发展奖补专项资金,支持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在中小板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上市。引导培育优质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带动乡村振兴。

第九条 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企业应加强公司经营治理和创新能力,增强对信贷资金的吸纳能力。规范公司内部治理,规范财务核算和日常结算,健全公司财务治理制度,提升公司财务报表的质量和可信度。强化信用意识,树立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形象。

第十条 开展特色农产品金融升级服务,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开展“保险保障+融资支持+特色产业的发展”模式。

附件:商丘市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附 件

商丘市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进“四优四化”,巩固脱贫成果,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建立健全特色农业保险支持保护体系,加快推动商丘市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升级,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密围绕商丘产业经济发展工作要求,坚持产业发展与保险保障有效衔接,积极探索适合商丘实际的“保险保障+融资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农业保险服务地方经济、为农业保驾护航的作用,为商丘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和融资服务,全力助推商丘市实现发展特色产业、打造区域品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省、市、县三级财政保费补贴支持政策为依托,引导和鼓励农民、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积极参加特色农业保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按照《农业保险条例》相关要求,根据市场规律履约经营,强化风险管控,承担理赔责任风险,提升保险服务水平。

(二)立足特色、协同推进。结合我市特色农业发展方向、优势农产品产业特点及我市近年气象灾害整体情况,确定特色农业保险整体方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县机构要从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高度出发,协作配合,共同发力,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积极探索、互利共赢。政府、保险、银行等多方机构,从助力乡村振兴大局出发,积极探索全新合作模式,将保费补贴政策同农业信贷、保险保障、其它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发挥财政政策综合效应,达到政府满意,社会稳定,农户受益的互利共赢目的。

三、主要内容

(一)重点支持特色产业发展。

1.优质花生。优质花生每亩保险金额813元,费率为6%,保费49元/亩。

2.西瓜。西瓜每亩保险金额1200~2000元不等(分为大棚种植和露天种植),费率为3%~6%,保费为60元/亩不等。

3.蔬菜。蔬菜每亩保险金额800~1500元不等,费率为5%,保费为40~75元/亩不等。

4.酥梨。酥梨每亩保险金额2000元(其中果实1500元,果树500元),费率为7%,保费140元/亩。

5.食用菌。食用菌每袋保险金额4元,费率为5%,保费0.2元/袋。

6.马铃薯。优质马铃薯每亩保险金额1700元,费率为3.53%,保费60元/亩。

7.辣椒。根据种植品种不同,辣椒每亩保险金额1200~2000元不等,费率为5~6%,保费60~120元/亩不等。

8.苹果。苹果每亩保险金额2000元(其中果实1500元,果树500元),费率为7%,保费140元/亩。

9.芦笋。芦笋每亩保险金额1500元,费率为5%,保费75元/亩。

10.葡萄。根据种植品种不同,巨峰葡萄每亩保险金额2000元,费率为8%,保费160元/亩;夏黑葡萄每亩保险金额6000元,费率为8%,保费480元/亩;酿酒葡萄每亩保险金额2000亩,费率为8%,保费160元/亩。

11.草莓。草莓每亩保险金额为2000元,费率为8%,保费160元/亩。

12.山药。山药每亩保险金额为2000元,费率为6%,保费120元/亩。

13.其它具有一定种植规模,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业产业种植品类。

以上品类保险产品、保险金额、费率和保费为参考方案,具体保险方案以各县(市、区)保险机构根据当地种植产品、种植品种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各县(市、区)根据特色农业发展情况,农业农村部门与保险公司密切配合,因地制宜设计开发适合当地需求的特色农业产业保险产品,包括完全成本保险、目标价格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和“保险+期货”等创新性保险产品,全力保障我市特色农业保险发展。

(二)支农融资。保险公司可利用自身融资优势,面向带动脱贫的特色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规模种植户等特色农业主体提供及时、有效的金融支持和服务。探索解决特色农业经营者“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三)保费来源。根据《河南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豫财金〔2017〕28号)、《农业保险支持农业“四优四化”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豫财金〔2017〕63号)等文件,明确规定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各地特色农业保险发展给予支持,鼓励各地通过险种创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各县(市、区)可根据各地实际,采取政府完全补贴或农户自交与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收取保费。

四、工作重点

(一)合规承保。加强承保管控,切实履行说明告知义务,严格坚持投保自愿原则。严禁以各种方式欺骗、误导或者强制农户投保。对保险标的数量、权属和识别信息等核心要素据实审核,确保承保信息真实准确、农户知情、愿保尽保,依法合规经营。

(二)绿色理赔。严格按照保险条款理赔,严禁拖赔、惜赔、乱赔、无理拒赔。严格执行理赔公开制和责任追究制,在规范操作基础上,通过优化流程、建立理赔绿色通道等多种有效途径,提高理赔的时效性和精确度。对与被保险人已达成赔偿协议的赔案,应在10日内将赔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到户,杜绝截留、侵占、挪用农业保险赔款。按规定及时足额缴付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确保大灾之需。

(三)接受监督。高度重视特色农业保险的规范健康发展,不断加强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督,着力构建农业保险监督体系,定期对农业保险经营情况、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弄虚作假、套取赔款、套取财政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侵害参保农民利益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特色农业保险组织领导机制。市成立由农业农村、财政、气象和保险公司等部门组成的特色农业保险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我市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推进特色农业保险发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晰和落实各职能部门及保险机构的分工负责制,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建特色农业专家库,研究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协调解决特色农业保险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建立特色农业保险风险分担机制。特色农业保险出险频率大、损失程度高,开办此类保险风险极高。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支持农业“四优四化”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豫财金〔2017〕63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建立财政年度超赔风险保障机制。

(三)建立特色农业保险贫困户补贴机制。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豫财金〔2017〕57号)文件精神,鼓励由县(市、区)财政承担贫困户自缴保费,保障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得到最基本的收益,有效防范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

(四)建立健全防灾防损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防灾减损工作,各地成立防灾防损工作组,在大灾前,及时做好灾前防范、灾后抢救工作,降低灾害损失。定期组织相关专家进村入户,宣传防灾防损知识,开展种植技能培训。

商丘市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

变股东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统筹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农村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求,把开展“三变”改革作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统领农村综合改革的“总抓手”,作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农村资源要素的“重头戏”,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新引擎”,作为做实做强乡镇经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切入点”,以打造“股份农民”为核心,以“守底线、尊农民、补短板、破瓶颈、增收入”为关键,以加快确权活资源、培育产业强后劲、抓好融资强支撑、化解风险保利益为主线,围绕农民、土地、资金、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五大要素,突出政府主导和经营主体带动,引导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下简称“三变”),发展现代农业,有效破解“三农”发展难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始终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进“三变”改革的政治保障,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耦合性,形成改革合力。以“三变”改革统揽全市农村改革,统筹考虑农业和农村发展,统筹考虑城乡改革发展,统筹考虑效率公平和共享,增强管控能力,提高依法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工作水平。二是坚持改革底线,尊重各方意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确保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充分尊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和农民意愿,依法行政,不搞强迫命令。三是坚持循序渐进,把握正确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好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以改革为动力,综合各方关切,凝集各方共识,寻求最大公约数。要先行试点,寻求突破。试点工作既要有条件、按顺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进,又要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积累经验,靠改革破解难题,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四是坚持保障权益,确保风险可控。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民主协商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使改革事项得到群众支持,接受群众监督,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真正让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农民。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推开“三变”改革工作,按照“有变就变、做活存量,能变则变、做足增量,灵活多变、做大总量,变就变好、做优质变”的思路,重点推广“党支部+经济合作社”的党社联建模式为主,“党支部+民间合作组织”为辅,形成利益共同体,互促互进,真正把党支部建在产业上、能人聚在党旗下,实现农村“三资”保值增值、产业发展加速、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脱贫攻坚加快推进的互促共赢的改革发展。

具体目标任务:

(一)选择试点。各县(市、区)要在2019年11月份选择3~5个村先行试点,按程序推进,正式挂牌运行,推进集体经济发展。2019年底前做好试点工作总结,提炼形成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为全面铺开奠定基础。

(二)全面铺开。从2020年春季开始,全面铺开。1.根据清产核资结果,有经营性资产的行政村,到2020年底,集体经济收入突破5万元;2.到2021年底,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集体经济收入零突破,30%的村实现分红。

(三)完成“三变”。到2022年底,彻底解决集体经济 “空壳”村,农民分红的行政村达到5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资源变资产,激活沉睡资源。将村集体土地、林地、闲置的房屋、设备等资源的使用权,在清查核实、确权登记、评估认定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合农村土地资源、林地资源、劳动力资源、旅游文化资源、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等,采取存量折股、增量配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推动农村资产股份化、土地股权化,盘活各种资源要素,形成资源叠加效应,提高资源利用率。

1.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确权颁证基础上,加快推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使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财产在权属上清晰、在权能上明确、在管理上规范。

2.推进股份制运作。按照“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总体要求,通过对农村土地等资源清理核查、登记备案、资源评估等程序,对农村经营性资产进行量化,通过协议的方式,将农村资源转变为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资源资本化的发展模式,有效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一是自主经营,由村集体或农民直接创办股份制企业、合作社,自主发展生产经营。二是合作经营,由村集体或农民通过与其他企业、合作社开展股份合作,共同进行生产经营。三是参与经营,由村集体或农民将资产作为股份,有偿交由相关企业、合作社开展经营,按股分红。

3.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以县农村产权交易网络平台为支撑,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将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农户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纳入交易范围,搭建起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农村资源向资本转变的制度性平台,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开放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二)资金变股金,聚集闲散资金。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农村发展生产的财政扶持资金(财政直补、社会保障、优待抚恤、救济救灾、应急类资金除外),按照各自使用管理规定和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产收益扶贫等国家政策要求,量化到村集体或农户,通过合同或者协议入股方式,集中投入到经营主体,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统带作用,使分散的资金成为股金,做强产业,做大规模,推动农村加快发展。

1.强化财政资金引导。整合涉农、扶贫等相关项目和资金,用好财政政策,发挥整体合力。将财政投入到农村的涉农资金按有关规定量化为村集体的股金(直补农民、优待抚恤、救灾救济、应急类资金除外),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及用途的前提下,集中投入到各类农业经营主体,采取折股量化分红或固定收益等方式,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探索将没有发挥作用、停留在账面的互助资金在符合政策要求前提下,量化为村集体股金,投入到经营主体,按股分红获得利益。

2.发挥社会资本作用。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运作市场化,集聚激活社会闲散资金,充分发挥社会资本作用,推进产业做大做强,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产业布局,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三)农民变股东,实现增收致富。坚持农村“三变”改革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与“三权分置”改革相结合,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结合,引导农民以土地入股、技术入股、劳力入股等形式,做大做强种植、养殖、特色农业等产业,让农民从传统农业中解放出来,让资金在市场中流动起来,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实现增收致富。

1.发展多种形式土地股份合作。鼓励和推动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入股方式,采取“合作社+农户”“合作社+集体+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多种组织形式开展股份合作,让农民持股享受股份分红增加收益。

2.开展农户住房使用权股份合作。在生态条件较好、人文资源丰富、设施农业发展较好等开发潜力较大的村,发展以休闲娱乐、健康养生、农事体验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产业,引导农民以住房使用权入股,建立农家客栈、农家乐等旅游设施,盘活闲置房屋资产,扩宽农民增收渠道。

3.通过创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等人才到农村去,把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作为创业创新的平台,让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农业经营管理。一方面组织农民就近就地就业,获取工资性收入。另一方面可以是集体参股,农民也可以直接以技术、资金入股,直接参与分红,多渠道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四、方法步骤

(一)确定可变资本。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对集体或农民的资源性资产进行评估折价,核定可变资源价值(含财政资金投入原则上可量化转变为村集体或者农民持有的可变资本),经全体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确定可经营性资本。

(二)选好合作对象。村集体按照产业发展或实际需求选择承接经营主体、合作方式和合作项目进行合作,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农民的入股合作自行选择确定。

(三)建立股份合作。村集体、农民及经营主体之间达成协议,确定合作项目、合作方式、持股比例、利润分配等事项,按照股份量化的要求,开展股份合作。

(四)签订合同协议。合作当事人按有关要求,依法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股份合作的权利和义务。

(五)履行合作协议。按照合同当事人签订的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开展经营活动,兑现收益分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三变”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市、县、乡三级“三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坚持市统筹、县(市、区)为主,及时研究解决“三变”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三变”等农村改革的重要政策,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县(市、区)要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农村改革精神,认真学习“三变”改革政策和相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三变”改革的措施和方法步骤,提高推进“三变”改革的领导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驻村帮扶队伍、村“第一书记”、党支部书记和农村致富带头人等重点人员的培训,增强推进“三变”改革的核心领导力量。把县、乡、村三级干部培养成为推进“三变”改革的行家里手,让农民了解“三变、参与“三变”、收益“三变”。

(三)建立保障机制。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是推进“三变”改革成否的关键。1.建立融资担保机制。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探索创新“合作贷”“小额贷”等新型金融产品,发挥更深层次的政策合力作用。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机制。积极支持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引导其向“生产经营合作+信用合作”延伸。加快担保机构发展,扩大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规模。2.建立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业务发展,扩大粮食、果蔬、畜禽等特色农产品保险范围,增强农业和农户的抗风险能力。开发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建立合同备案机制,引导合作当事人按合同协议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建立股权退出机制,农民和村集体持有承接经营主体的股份部分,成员内部之间可以依法转让并办理相关手续。3.建立权益保障机制。各级有关部门要把保护农民产权利益列为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确保土地流转的合法性,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立股份利益联结机制,股权分红机制,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联结机制。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股权收益分配机制和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四)通力部门协作。市委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好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做好统筹协调;市农业农村局抓好清产核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资产价值评估、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工作;市财政局做好加大资金投入和资金管理工作;市扶贫办做好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用好扶贫资金,加强农民技能培训等工作;市金融工作局引导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服务、信贷投放、风险保障、融资支持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加强业务指导,做到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合力推动。

(五)落实主体责任。县、乡两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改革的主体责任,亲自研究、谋划推动。同时发挥村级组织“神经末梢”作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力量,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和“村第一书记”的日常管理,探索实行村干部职业化管理,通过各种激励措施,调动村干部积极性。

(六)严格考核奖惩。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把“三变”改革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于在“三变”改革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和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商丘市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

考核办法

为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考核评价激励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市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发展,根据《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专案的通知》(商办〔2018〕2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评价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

从六个方面设置进行考核评价,其中前五项是必需考核项,第六项是奖励项。

(一)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根据市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工作规划及任务,县(市、区)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二)树立典型突出引领。县(市、区)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都要树立典型,两个转型升级典型要分别不少于5个。

(三)制定具体支持政策。县(市、区)制定支持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发展政策,包括财政、金融、保险等方面的政策。

(四)制定重点产业规划。各县(市、区)结合当地产业优势,制定发展单项规划。

(五)组织观摩活动。各县(市、区)每半年要组织一次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出席,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观摩活动。通过观摩,奖先罚劣。

(六)建立产业园。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鼓励建设市级以上产业园。

三、评价方法

考核评价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10分,其中必考项为100分、奖励项为10分。各项评价指标的考核内容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打分,其中涉及市定任务的指标,每年一季度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作为评价依据。

各项评价指标的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组织实施

(一)考核评价工作在市转型发展攻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领导下,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每年初按照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对上年度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转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每年1月22日前将自评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抄送市有关评价负责单位。

(三)市有关评价负责单位依据评分标准,结合各地自评报告及相关数据和支撑材料,对所负责评价指标的考核内容进行考评,每年1月31日前将考评结果和相关说明材料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有关评价负责单位可根据需要,针对相关考核内容,在评分标准基础上制定具体评分细则。

(四)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形成综合考评结果,每年2月8日前报市政府(市领导小组)审定。

(五)运用好考评结果。对在全市年度考评中排序前三名的县(市、区)作为“全市先进县(市、区)”,由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并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五、其他事项

(一)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严格审核相关数据和支撑材料,确保真实性。对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的县(市、区),一经查实,取消县(市、区)该年度考评排序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本办法适用于2020~2023年,由市转型发展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商丘市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2. 商丘市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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