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260-2019-0045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9-11-20 | 公开目录 | 财政审计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2019年第5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和商丘市审计局201 9 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 商丘市审计局 自 2019 年 4 月 24 日至 6 月 6 日,对 市国资委 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 基本情况
市国资委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管企业的国有资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相关制度;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
根据单位职责,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企业改革与规划发展科、财务监督与收益管理科、产权管理科、经济合作科、监事会工作科、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宣传与群众工作科。纪工委、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市国资委机关下属单位3个,分别是:商丘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公司)、商丘市豫东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产权交易中心)、商丘市正平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正平清算公司)。经费实行企业化管理。本次审计不延伸审计下属单位内容。
市国资委是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商丘市财政局批复市国资委支出预算7059000元。实际2018年度年初结余 1002744.91 元,拨入经费7244600.25元,支出7473373.57元,年末结余773971.59元。
二、 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国资委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但审计中也发现超预算支出、差旅费报销手续不规范等问题,应加以整改和完善。
三、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
按市编办核定市国资委职能,市国资委负有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责任,实际该单位未执行此项职能。
(二)差旅费报销手续不规范65940元
经审计抽查,市国资委2018年度差旅费支出中存在原始凭证不完善,缺少审批单、签字、会议通知,出差人员不明确,出差日期与过路费日期不符等情况。
四、 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问题,要求市国资委认真履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的职能;对差旅费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要求市国资委完善财务手续、加强财务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商丘市审计局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正确履行单位职责,完善财务制度及报销手续。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问题,市国资委已高度重视,编制相关项目预决算;对差旅费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市国资委已完善资料,制定制度,加强管理。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国资委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