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审计局关于市财政局2018年度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索引号: P0260-2019-0041 公开责任部门 市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19-11-20 公开目录 财政审计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2019年第2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和商丘市审计局201 9 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商丘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 9 年4月1日至 5 月30日,对商丘市财政局201 8 年度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 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753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56628万元、非税收入110906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20289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845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264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1792万元。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56946万元。

收入总计743697万元。

支出总计716235万元。

结转下年支出2746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政府基金收入924553万元。

2018年政府基金支出123720万元。

收入总计352155万元。

支出总计211858万元。

年终结余140297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收入812091万元。

2018年社会保险支出781191万元。

本年收支结余309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9220万元。

4.三公经费收支情况

2018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4042.28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4650.71万元减少608.43万元,下降13.08%。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 2018年市级财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对三大攻坚战的支持, 加强民生保障, 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狠抓预算执行管理。 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水平得到逐步提升,财政收支行为进一步规范。但也还存在财政代编预算,应缴未缴预算收入,财政资金下达拨付不及时,财政资金使用效果不佳及以前年度暂付款长期挂账等问题,今后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代编预算。

2018年市财政局代编事项有6项,预算规模72743万元没有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市级支出预算491874万元的14.79%。

(二)应缴未缴预算收入4854万元。

2018年底市财政局将部分罚款、人防易地建设费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资金缴入非税专户,挂暂存款科目4854万元。

(三)财政资金下达拨付不及时10441.69万元。

1.超时限分配上级资金9441.69万元。2018年商丘市财政局有13个项目在收到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在30日内的期限内分配下达,涉及资金9441.69万元。

2.未拨付预留在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科资金1000万元。2018年12月29日商丘市财政局收到上级财政提前下达2019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1566万元,市财政局批复各县区10566万元,有1000万元未批复预留在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科。

(四)财政资金使用效果不佳。

1.预算支出不均衡。2018年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56946万元,其中4季度完成支出321365万元,占全年支出比例57.7%;12月份支出250559万元,占全年支出比例45%。

2.个别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1)2017年至2018年上级下达就业补助资金2628万元,实际支出1698.25万元,2018年底有929.75万元未支付。

(2)2017年至2018年市财政局将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补助资金拨付至市城管局4640万元,该项目资金截至2019年5月底尚未支付。

(3)截至2018年底项目资金长期挂账未拨付938万元。其中:2017年普通干线公路桥梁改造资金40万元,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898万元。

3.2018年度保障性住房异地配建资金年初余额2950万元,当年转入641万元,年底余额3591万元,此笔资金长期在非税专户挂账。

(五)以前年度暂付款长期挂账11775.71万元。其中:未来农业11137.53万元,职业技术学院638.18万元。

四、审计处理及建议

商丘市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建议商丘市财政局 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严禁财政部门代编预算 ;加强对 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非税收入及时入库,保证收入完整;强化财政资金使用,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 加快专项资金的拨付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五、商丘市财政局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商丘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截至目前, 未将非税收入及时入库 的问题,已入库;项目资金已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对长期挂账的财政资金进行了调账处理。具体整改结果由市财政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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