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260-2020-0014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9-11-20 | 公开目录 | 财政审计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2019年第21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商丘市审计局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 商丘市审计局 自 2019 年 4 月 2 日至 7 月 4 日,对商丘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下简称 市发改委 )201 8 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 政 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 基本情况
(一) 市发改委 基本情况
市发改委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宏观经济发展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运行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参与分析研究全市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政府性融资的政策措施,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等。
(二) 市发改委 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1.财政预算情况
市发改委属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商丘市财政局批复市发改委机关支出预算25640000元。
2.财政收支及结余情况
(1)市发改委机关。2018年收入总计25441163.43元。支出总计23175195.91元。 当年结 转结 余 1498310.23 元,年初 结转 结余 3373076.88 元,年末 结转 结余 4871387.11 元。
( 2 )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 2018年收入总计5567621.80元。支出总计5652578.29元。 当年结余- 84956.49元, 年初结余 701296.63 元,年末结余 616340.14 元。
(3)市价格认证中心。2018年收入总计1107900元。支出总计1111850.84元。 年初结余 110129.80 元, 当年结余- 3950.84元, 年末结余 106178.96 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 8 年市 发改委 机关及其二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总计 232902.96 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市发改委机关“三公经费”支出总计230232.06元。
(2)2018年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350元。
(3)2018年市价格认证中心“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320.90元。
2017年市发改委机关及其二级预算单位 “三公经费”支出总计 269078.73 元, 2018年比2017年下降36175.77元 。
(三)市发改委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情况
1.信息系统建设管理情况
商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于2016年5月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中心进行项目评审,2016年11月22日发布招标公告,12月15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标单位为联通系统集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标价2839600元。平台于2017年1月启动建设,项目于2018年2月开始试运行,6月28日经专家组验收合格后,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已建成“信用商丘”门户网站、信用信息采集、查询分析、信用评级、双公示、基础管理等子系统。
2.信息系统应用绩效情况
商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2018年6月与省信息中心数据库完成了数据对接,实现了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截至目前,共享平台已归集各类信息2.2亿条。“信用商丘”门户网站已面向社会开放企业信用记录查询功能。“信用商丘”网站累计访问量316万次,已开展信用核查3万余次,奖励反馈51次,信用服务大厅已出具核查报告超过1000份。
3.网络和信息安全情况
商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硬件(数据库)部署于市政府机房(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机房),2018年6月提交了等级评定申请,由市政服务和大数据局(原智慧办)负责等级评定工作,符合系统安全等级第三级的要求。为保证信息安全,市发改委已与承建方签订了数据保密协议,和原市智慧办签订了数据保密和共享协议。
二、 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发改委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信息系统管理使用基本规范。但审计中,也发现存在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办法、用专项经费支付日常经费、支出手续不完整等问题,应加以整改和完善。
三、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办法,涉及金额 60940.67 元。
(二)用专项经费支付日常经费支出,涉及金额376011.50元。
(三)支出手续不完整,涉及金额326207元。
(四)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2800元。
(五) 不合规票据支出 3400 元。
(六)违规报销差旅费用267元。
四、 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办法,涉及金额60940.67元问题,要求加强公务卡结算管理,严格财务支出核算;对用专项经费支付日常经费支出,涉及金额376011.50元问题,要求限期调整账务,将资金归位,并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支出手续不完整,涉及金额326207元问题,要求加强管理,完善支出手续,严格财务支出核算;对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2800元问题,要求调整账务,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不合规票据支出3400元问题,要求以上单位及时整改,停止以上违规行为,并严格财务审核管理;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用267元问题,要求市价格认证中心对此行为予以纠正处理,严格财务支出审核工作。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商丘市审计局建议:
1. 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办法,规范日常零星支出行为。
2.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与核算,严格按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严禁扩大开支范围。
3.加强财务核算,强化单位财务支出报销审核管理工作,完善相关手续,严格发票审核工作,做到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合法、合规。
4.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进一步健全资产管理登记制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五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 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办法和不合规票据支出 问题,市发改委已修改相关财务制度,并在今后报销时加强审核管理;对专项经费支付日常经费支出、支出手续不完整问题,市发改委已部分进行整改,并调整账务;对固定资产未入账和违规报销差旅费用问题,市发改委已补充入账或调整账务。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发改委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