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260-2020-0007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9-11-20 | 公开目录 | 财政审计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2019年第14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商丘市审计局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 商丘市审计局 自 2018 年 3 月 20 日至 7 月 4 日,对 原商丘市农业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 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 基本情况
市 农业 局是主管全市农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 正 处级。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科、产业政策法规科、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等1 1 个职能科室。机关行政编制3 2 人,后勤服务人员编制3人,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市农业局下属二级预算执行单位16个,分别是:商丘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商丘市农村能源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能源办)、商丘市蔬菜生产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蔬菜办)、商丘市 农业信息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市 服务中心 )、商丘市园艺工作站(以下简称市园艺站)、商丘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以下简称市农广校)、商丘市农业技术推广站(以下简称市农技推广站)、商丘市农场管理站(以下简称市农场管理站)、商丘市植保植检站(以下简称市植保站)、商丘市种子管理站(以下简称市种子管理站)、商丘市土地肥料管理站(以下简称市土肥站)、商丘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市经作中心)、商丘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以下简称市水产站)、商丘市渔政渔船检验监察支队(以下简称市渔政监察支队)、商丘市农村经济管理站(以下简称市农村经济管理站)、国营民权农场。 经费实行 全额预算 管理。除 国营民权农场外 本次审计对上述15家单位进行了送达审计。
二、 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农业局提供的会计资料能够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 8 年度该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政预算支出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要求,相关内部控制基本健全有效。但审计也发现,该单位存在挤占农业专项经费及部分二级预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相对薄弱等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 8 年市农业局二级预算单位挤占农业专项经费 1 025759.72元,用于列支超编人员工资、社保及其他费用。
2.2017年年末结余未纳入2018年预算管理1874327.85 元
3 . 市农技推广站超预算支出54874.8元。
四、 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 挤占农业专项经费 1 025759.72元,用于列支超编人员工资、社保及其他费用 问题,要求 以上单位停止上述违规行为,并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对2017年年末结余未纳入2018年预算管理1874327.85 元 问题,要求 农业局今后 年度部门预算时加以改正,防止财政资金沉淀,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对 市农技推广站超预算支出54874.8元 问题,要求 市农业局今后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商丘市审计局建议: (一)加强农业专项经费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挤占专项经费发放超编人员工资等现象的发生 ; (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年初编制部门年度预算时应统筹考虑,将各项 资金 全部纳入单位预算,支出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开支,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
五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2017年年末结余未纳入2018年预算管理1874327.85 元 及 市农技推广站超预算支出54874.8元 问题,商丘市农业局已协同二级单位积极进行了整改;其他问题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商丘市农业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