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ssydwsjgswglj-2019-0023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19-11-27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使信息报送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各项机关事务工作和谐、有序开展,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报送原则
1.及时性原则。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2.准确性原则。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用词严谨、数字精准。
3.实效性原则。能服务决策,推动落实,促进工作,切忌空谈和形式主义。
二、信息报送内容
信息要围绕中心重点工作、各科室(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典型工作经验、先进事迹、模范人物等撰写报送。
三、信息报送要求
1.各科室(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上报信息工作。
2.各科室(部门)每周五前至少要报送一篇有价值的信息至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编发。
3.报送信息标题能准确概括信息的核心内容。
4.报送信息正文要言简意赅,短小精悍。
四、信息报送考核办法
将信息报送工作纳入中心目标考核管理中,与年终考核挂钩,对出现漏报、迟报、误报现象的科室(部门),将取消其评优资格,并追究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