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srmzfsylbzj-2019-0003 公开责任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19-12-25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指南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商丘市医疗保障局。

办公地址:商丘市睢阳区睢阳大道长江路交叉口南50米路西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

通讯地址:商丘市睢阳区睢阳大道长江路交叉口南50米路西

联系电话:0370-2653038

邮政编码:476100

电子邮箱:sqsylbzj@126.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领导有关信息

2.办主要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有关信息

3.办规范性文件

4.历年度计划、总结、重点工作等有关信息

5.公告、公示

6.办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7.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采取在商丘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qiu.gov.cn/)上公开的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 该网站上查阅有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本机关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依法向本机关获取。

(一)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本机关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可咨询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业务。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当面提交”和“邮政寄达”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基本渠道。

(二)申请的处理

1.受理。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等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申请事项表述不清楚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的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办理。本行政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进行登记,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如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本行政机关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照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收费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不收取其他费用。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请向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监督部门投诉,电话:

此外,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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