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19-0407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12-27 公开目录 其他监督检查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推动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落实,加快构建供给稳定、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安全市长县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5〕159号)和《河南省2019年度粮食安全市长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分工表》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推动相关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考核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对2019年度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开展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结合当前粮食安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本着“突出重

点、切实可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各县(区)粮库智能化项目建设、“优质粮食工程”建设、粮食产业经济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耕地质量等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配套资金落实、农业粮食执法机构建设、制定并落实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或地方特色种子种苗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等重点工作督导检查。(逐项对各县(区)项目落实、指标进度、工作台账等进展情况开展督查)。

二、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组成工作组,对县(区)政府进行督查。督查主要采用听取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

三、督查时间

2019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

四、督查组成员

组  长:张银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副组长:张洪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蔡振海(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孙立新(市财政局财贸科科长)

王长京(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科长)

王传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产业发展科科员)

联络员:王传伟  18623867905

五、督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牵头单位,搞好协调配合,做好各督查事项的准备工作。

(二)履职尽责。督导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在督导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了解情况,一旦发现线索,要一查到底,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三)廉洁自律。督导组要轻车简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开展督导工作。督导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督导人员。

(四)及时衔接。接到通知后,各县(区)要主动与市督导组对接,做好配合工作。

联 系 人:王传伟

联系电话:3217918  18623867905

邮  箱:sqlslfk@126.com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