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P0080-2020-0004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0-01-30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商丘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商丘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工作宣传,民政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充分发挥民政局新媒体信息平台作用,优化服务体系,增强服务功能,全年共发布信息410条,其中日常动态类356条,信息公开类49条,概况类信息5条,微信和微博平台回复共211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收到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经过核查审定,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规要求均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做好保密审查工作,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目标考核和科长述职范畴,定期发布各项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实时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河南省和商丘市政务服务网,我局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办事指南与便民服务事项公开,将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权力都在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我局在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发布和转载官方机构与专家学者对各级民政部门发布的最新法规政策的解读。通过门户网站的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公众意见征集3次,广泛听取了群众对我市民政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不准确、不全面、不及时和对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及时答复的,年度考核时将做相应扣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我局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各类培训,在2019年邀请我局法律顾问对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政务公开信息员共计40人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六)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为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和质量,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工作考核与社会评议工作,对机关各处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情况综合评比,量化评分,并广泛收集包括服务对象在内的社会各界社会评议意见,及时工作成效受到广泛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0

6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还存在着信息公开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的现象,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局将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内容简单方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结果,我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民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补充完善主动公开内容。

2.形式单一方面。我局进一步强化公开平台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部门新媒体平台作用,扩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涉及民生的重大政策发布要在新闻媒体平台上公开,重大舆情处置要通过新闻媒体主动发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