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37459-2020-0006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信访局 |
公开日期 | 2020-03-05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20 20 年 市 信访系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2020年是“中国之治”再创佳绩之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整治”决战决胜、“长效常治”开局起步、“行业整治”动真除患、“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 全市信访系统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 、 市委市政府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深挖整治”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信访部门来信、来访、来电、网上投诉、手机短信等信访举报平台作用,持续加强对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排查收集和移交工作, 完善并深化长效机制, 扎实推动专项斗争全面发展、纵深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信访部门 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抗在肩上、抓在手上,以上率下推动,层层压实责任。要把专项斗争当做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当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扎实做好涉黑涉恶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排查收集和移交工作,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河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谱写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贡献 商丘 力量。
二、 把握工作重点,做好排查移交
各县(市、区)信访部门 作为 本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是做好信访事项中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排查甄别,及时准确全面向有关部门提供问题线索。要以“深挖整治”为目标,持续加强对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筛选、排查、甄别,对接收的信访事项做到逐案筛查、细致摸排、不留死角,为精准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提供靶向指引。对筛查出的问题线索要规范管理,建立专门台账,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专人保管,按时转送移交,履行签字手续,严守保密要求。对扫黑办、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反馈的问题线索核查结果, 各县(市、区)信访部门 要及时告知信访人。 各县(市、区)信访部门 向本地扫黑办、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等部门提供问题线索的数量和质量,作为 省局年终考评和市 考核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 依托信访系统,办好转交事项
对省 、 市 扫黑办转交的全国扫黑办 12337 智能化举报平台问题事项,要安排专门科室和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省扫黑办《关于做好全省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下发线索核查相关工作的通知》和“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认真核查办理并及时上报;对本地扫黑办和有关单位转交信访部门的其他利益诉求类事项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办理。
四、 广泛发动群众,规范宣传引导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信访部门窗口服务优势,发动引导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和“关系网”“保护伞”的问题线索。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既要通过印制发放宣传页、 互联网 和微信公众号信息
发布、挂横幅、设展板、播放宣传片、 LED 屏实时滚动播放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又要防止出现宣传扩大化、不准不实、过多过滥、表述不清、词不达意、张贴场所不当、出现错别字等问题,坚决防止扫黑除恶宣传引发负面舆情。要注重挖掘培树信访系统关于专项斗争的经典案例、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 按照市扫黑办下发的《商丘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简报信息工作方案》的 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传递社会“正能量”。
五、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
各县(市、区)信访部门 要加强与本地扫黑办、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提高筛选线索的精度、深度和广度;协同做好有关牵头单位需要配合完成的其他专项斗争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部门内部 各科室 形成配合联动、无缝衔接、规范有效的 宣传、线索收集移交和反馈等工作 机制;严格落实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工作要求,及时研判舆情信息,重大敏感信息及时报送本级党委、政府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信访部门“晴雨表”作用。
商丘市信访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