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市监综罚字〔2020〕11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公示

索引号: szfgzbmsscjdglj-2020-0028 公开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0-03-27 公开目录 案件信息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商市监综罚字〔2020〕11号

二、案件名称

商丘鹤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案

三、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商丘鹤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四、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42MA46WWWH4U

五、法定代表人姓名

朱玉杰

六、主要违法事实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

七、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警告、罚款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

八、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履行方式:主动履行           期限:2020年4月10日

九、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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