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落实《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春季粮油和物资库存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szfgzbmslshcbj-2020-0018 公开责任部门 市粮食和储备局
公开日期 2020-04-01 公开目录 储备管理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收购储备中心)、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粮食仓储安全防范和夏粮收购及救灾物资供应突发应急各项工作,加强我市粮油和物资储备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春季粮油和物资库存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豫粮文〔2020〕53号)转发你们并结合中储粮《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综合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储粮豫〔2020〕25号)文件要求内容,同步抓好工作落实。

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收购储备中心)和各承储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收储中心)。按照省局文件要求撰写书面报告,如实反映工作落实情况,并于 4 月 29日前将情况报告报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电子版同时报送)。

联系人:张飞宇

联系电话:0370~3217929

联系邮箱:lsp630718@126.com

附件1.《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春季粮油和物资库存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豫粮文〔2020〕53号)

2020年4月1日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文件

豫粮文〔2020〕53号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

开展春季粮油和物资储存安全检查

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储备粮保障中心、省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中心、中原粮食集团、省粮食交易物流市场有限公司、豫粮集团:

今春以来,全省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各涉粮企业积极投入到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战“疫”中,确保了我省粮油市场稳定。当前,新冠疫情缓解,全省粮油企业已陆续开工复工,安全储粮和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随着天气转暖和夏粮收购腾仓并库工作的开展,粮食库存压力和仓容不足的矛盾仍然突出,安全储粮形势依然严峻。为了认真做好粮食仓储安全防范和夏粮收购及救灾物资供应突发应急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两个安全”稳定局面,省局决定开展春季粮油和物资储存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承担政策性粮油收储任务及救灾物资储备的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粮油储存

1.仓储安全管理制度。围绕制度建立和账卡簿管理,重点查看安全储粮岗位责任是否落实;粮油保管员和检化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粮食出入库管理、账卡簿管理、粮情检查及异常粮情处置、储粮害虫防治制度等是否建立;粮油出入库作业规程、各类设备管理维护与操作规程、熏蒸作业操作规程、粮情检测系统操作规程、通风作业操作规程、储存事故应急预案等是否建立并认真执行。

2.粮油安全储存管理。围绕库存粮油基本情况和粮情状况,重点查看粮食是否分仓储存,仓房是否超限装粮;粮情检测设备是否性能良好;储粮种类性质标志牌、库存粮油货位卡、粮情检测记录簿、技术应用簿是否健全,记录是否及时、规范、准确;储粮是否有发热、结露、霉变、虫害等情况;粮食储存期间,是否对库存粮食质量指标和品质指标进行检测并记录在案;储备粮油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食品安全指标合格率(稻谷查看镉,小麦和玉米查看呕吐毒素)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3.仓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围绕仓房、简易设施、设备器材维护保养情况,重点查看仓房编号是否规范;仓房屋面、门窗有无破损、渗漏,地坪、墙壁有无返潮、裂缝、变形、下沉;是否有防虫、防鼠雀设施;设备器材是否登记、建立使用台账、是否摆放整齐维护保养良好。

4.仓储作业流程安全管理。围绕各项仓储作业流程,重点查看是否严格执行熏蒸作业审批制度;是否按规定程序操作,熏蒸记录簿记录是否及时、规范、准确;熏蒸、气调作业前是否测定粮堆或仓房气密性;是否按规定配备压缩空气呼吸器;粮食出入库作业是否执行作业操作规程;出粮口排堵、粮食结拱(挂壁)处置、挡粮板拆卸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是否存在机械设备违章操作行为;机械设备转动装置是否安装防护罩。

5.夏粮收购备仓情况。针对前期统计上报的空仓调查情况,要深入调查,仔细核实,认真研判。重点查看仓容数据是否真实,仓房是否符合标准和储粮要求;查看在建仓房建设进度,能否在夏粮收购前建成并投入使用;预计拍卖销售出库的仓容,能否顺利销售出库并按计划投入使用等。

(二)救灾物资储存

1.救灾物资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检查仓库管理、出入库等制度的修订及是否按照制度落实;是否建立安全、消防等安防制度;救灾物资应急发运、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等预案修订完善情况;是否建立安全例会、设备操作等制度;制度上墙情况。

2.物资储备管理情况。查看仓库管理人员是否定岗定位,是否按时巡库,填写巡库记录;救灾物资的摆放是否规范有序,符合消防安全及快速发运的要求;是否设立货位卡,账、物、卡是否相符;库房是否编号;仓房屋面、门窗有无破损、渗漏,地坪、墙壁有无返潮、裂缝、变形、下沉;是否有存放设备器材的指定位置。

3.安全管理。应急值守制度落实情况;安保人员巡库情况;监控设施是否运转正常;是否张贴防火标识及逃生标志;是否定期检查及更换消防器具;消防培训及演练情况;消防水池、泵房、供电等危险地点是否设有安全标识;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有资格证书;库区内部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这次检查时间紧、任务重,采用承储企业自查和省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月20日前,各承储企业完成自查,4月底前,省市县完成抽查。

四、工作要求

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承储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条件的仓库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安全检查,减少人员聚集,确保防疫安全。这次检查结束后,各地、各承储企业要认真总结检查成果,撰写书面报告,如实反映检查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汇总本辖区检查结果,并于 5 月 7 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告报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电子版同时报送)。

联系人:杨冰

联系电话:0371~65683613

联系邮箱:hnslsjcbglc@126.com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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