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jrgzj-2020-0010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金融工作局 |
公开日期 | 2020-04-22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商丘市睢阳区华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小额贷款行业试点资格的申请》,按照《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豫政金〔2017〕31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退出问题的通知》(豫政金〔2018〕10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研究拟报请上级监管部门取消商丘市睢阳区华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行业试点资格。
(一)退出原因:该公司经营不善,难以生存,第一大股东提出撤资,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自愿退出小额贷款行业。
(二)成立清算组情况:清算组以该公司法人代表高新孝为组长,自然人股东尚伟为副组长,法人股东河南华海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姬玉东、张新伟、高丽丽、张顺、闫玉彬、邢龙龙、王涛为成员组成。
(三)债权债务处置情况:经过清算,该公司净资产为11788.2万元,其中贷款余额1000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788.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398.3万元,累计折旧610.1万元),负债为零。截至2019年9月16日,该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公司资产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分配(清收)完毕。
公示期间,敬请社会各界对商丘市睢阳区华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账外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本次取消河商丘市睢阳区华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行业试点资格,不涉及工商营业执照,行业试点资格取消后,商丘市睢阳区华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不得再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经营活动,但法人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继续承担本应承担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公示时间:2020年 4月22日- 2020年 4月 28日
监督电话:0370-3779299
商丘市金融工作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