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高速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示

索引号: PO070-2020-0018 公开责任部门 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0-04-30 公开目录 交通安全管理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严格按照《河南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豫公通〔2009〕135号)的规定,在全市高速道路新增设置13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已通过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道路交通测速设备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检验。自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7日公示公告,2020年5月8日正式启用电子监控设备,针对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反标令标志指示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接打电话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抓拍。

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设置地点 所属管理部门 备注
商登高速1公里机场收费站上站 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商登高速1公里机场收费站下站 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商登高速15公里宁陵南收费站上站 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商登高速15公里宁陵南收费站下站 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商登高速37公里睢县东收费站上站 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商登高速37公里睢县东收费站下站 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商登高速45公里睢县西收费站上站 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商登高速45公里睢县西收费站下站 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济祁高速91公里永城北收费站上站 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济祁高速91公里永城北收费站下站 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郑民高速107公里白云寺收费站上站 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郑民高速107公里白云寺收费站下站 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连霍高速439公里连霍高速转郑民高速东向西 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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