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jytyj-2020-0080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日期 | 2020-04-3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教体电教〔2020〕64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市直各学校:
为适应新时代教育数字信息化的新形势,积极稳妥推进“互联网 教育”建设,加快教育数字信息化发展,努力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 4月 28日
商丘市“互联网 教育”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和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 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全市“互联网 教育”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建设数字商丘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坚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坚持应用驱动和机制创新,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机制,努力构建与商丘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为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面对新时代信息社会人才培养需求,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自主学习为核心,以信息化为引领,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新教育生态,实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坚持融合创新。顺应“互联网 ”发展趋势,变革传统模式,推进新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以融合促创新,实现信息技术的常态化应用,推进从信息技术应用向能力素质提升发展。
坚持统筹推进。科学设计总体框架,全面统筹区域差异,构建与商丘教育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教育信息化体系,加快商丘教育现代化发展,形成新时代商丘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新格局。
坚持引领发展。优选试点,示范引领,鼓励各地、各学校积极开展新型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实践创新,形成创新引领、梯次推进的发展态势。
三、发展目标
2020年,立足新时代商丘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推进《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落实河南省“互联网 教育”工作目标。高标准完成“三通两平台”建设,“宽带网络校校通”实现提速增智,“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实现提质增效,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与教育管理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融合;在教育资源共享、教学模式创新、教育治理优化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互联网 教育”新模式。
到2022年,基本实现“三全两高一大”的发展目标,即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建成“互联网 教育”大平台。在教育信息化2.0时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四、实施行动
(一)实施中小学信息化教学环境建设攻坚行动
1.弥补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基于“云-网-端”的总体架构,以县(区)为基本单元,统筹推进中小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认真落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规划(2019-2020年)的通知》(教发规〔2019〕715号)要求,到2020年底,全市中小学校(含教学点)光纤接入覆盖率达到100%,互联网出口带宽达到100Mbps(或学校班均出口带宽2Mbps)以上。多媒体教室占教室总数的比例达到95%以上。推动市县统筹建设区域教育城域网,各级各类教育单位通过教育网实现高速互联。
2.推动“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具备信息化教学环境,实现“校校用平台、班班用资源、人人用空间”。到2022年,全市中小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基本完备,80%以上中小学校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校数字校园评估标准》基本要求。加大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力度,到2022年,90%以上的职业学校达到《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基本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和学校加快建设学科教室、智慧教室等创新型教学空间,推进智能化学习终端的普及应用,构建基于物联网的校园感知环境。
(二)实施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构建行动
3.完善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市级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升级改造,探索“市级云 区县云 学校节点”的云架构,将市、区县、学校三个层面有机结合在一起,实现统一视图、分级监控管理。提高可控性、安全性,便利扩展和资源汇聚与共享。2020年底,初步实现与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推进县级既有平台接入市级平台,推进县校级资源平台的虚拟化部署。2022年基本形成以市级平台为枢纽,以县平台为节点,建成互联互通、多级分布、覆盖全市、协同服务的市级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
4.丰富基础教育课程资源。基于我市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持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开展不同信息化应用场景下的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创新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共建共享构建覆盖基础教育阶段各个学段、学科的生成性资源体系。形成文字教材、数字教材和其他数字化学习资源相结合的课程资源体系,实现基于教情、学情的资源精准推送。
5.深化数字教育资源供给侧改革。依照“基础性资源靠政策、个性化资源靠市场”的原则,积极探索“企业竞争提供、政府评估准入、学校自主选择”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数字教育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建立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资源供给与服务模式,实现资源供给的多元化、专业化。提高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和应用成效,构建数字教育资源供给与服务的新模式。
(三)实施教育治理数字化转轨行动
6.加快市级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升级改造。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应用系统,优化再造业务模型,形成以流程全面贯通为基本要求、以信息实时流动为基本保障、以工作全面协同为基本目标、以业务云端全时运行的市级教育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加快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与各级各类资源平台、网络学习空间的融通,促进教育治理体系整体变革,基本建成全市“互联网 教育”大平台。
7.建立教育行业大数据决策与服务机制。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通各类平台资源数据,建设以教育重大决策问题、任务和需求为导向的“教育决策支持服务系统”,有效辅助趋势研判、行政决策、应急管理等工作。2020年起逐步开展基于大数据的测量、分析、诊断的学习过程性评价,从认识水平、学科素养、知识模块和题型掌握四个方面,多个维度科学设计单元教学测试样本,通过采集相关数据,及时反馈学生过程性学业质量,评价学科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生成学生学习诊断报告和错题溯本,逐步对考试结果进行深度挖掘,向学生提供多维的成绩综合分析报告,向学校提供多维评价数据。
8.全面提高教育行政服务水平。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实现网上政务审批服务,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办”,实现政务审批服务事项在“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基本建成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的教育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教育缴费、学校和班级管理、通知通告、调查问卷等功能和应用,主要用于学校、幼儿园与学生家长间的交流和沟通。
(四)实施信息化教学模式创新行动
9.强化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按照“学校引导使用、教师率先使用、学生充分使用”的原则,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物理空间的融合互动和创新发展。2020年在总结和巩固疫情防控期间“停课不停学”网络教学成果的基础上,实现教师、学生、家长网络空间开通率100%,初步形成实名制、组织化、可管可控的网络学习空间体系。2022年基本完成覆盖基础教育阶段各个学段、学科,利用空间突破课堂时空界限,实施项目式教学、探究式教学、混合式教学等新模式,开展差异性和个性化教学及优秀案例库的指导与创建。推进教育信息化从应用融合到空间建设,鼓励和推进中小学教师利用空间开展备课授课、家校互动、网络研修等日常活动;鼓励职业学校教师利用空间加强校企合作,协同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利用空间创新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模式等。
10.实施“精准帮扶”,开展“网上结对、线上牵手”行动。推进“网上结对”,通过优势互补,协同开展优质特色资源共享和教学模式协同创新,通过市域、县域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以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方式,开展联校网教、数字学校建设与应用,实现“互联网 ”条件下的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2020年,网络直播课覆盖到全部有需求的教学点,开展10个市级示范性协作共同体实验。到2022年,打造100个市级示范性协作共同体,形成一大批信息化教学创新案例。深入开展“线上牵手”,通过“1 N”或“N N”的网络直播课堂方式,以县(区)为基本单元,构建强校带弱校、优秀教师带其他教师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教育高位均衡。
11.改革职业教育教学模式。积极推进信息化环境下的职业学校教学模式创新,实现信息技术与实训教学深度融合,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模式,解决实训教学中“进不去、看不见、动不了、难再现”的问题。推广远程协作、翻转课堂、混合学习等教学模式,探索现代学徒制试点与“互联网 ”人才培养相结合的新模式。
(五)实施信息素养全面提升行动
12.实施教师信息素养提升行动。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纳入教师培养培训必修学时(学分),推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与“一师一优课”相结合。实施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研修计划,推动教师利用智能化教育工具和系统解决复杂教学问题,探索人工智能环境下的教学应用,培育一批信息化教学创新名师。
13.实施学生信息素养培育行动。将学生信息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完善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好信息技术课程;强化创客教育、机器人教育、编程教育和人工智能等教学内容,提升学生的数字化学习与实践能力。开展多样化信息技术应用展示活动与“互联网 ”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学习机会和学习内容。加强学生网络安全、网络道德教育,全面提升学生网络修养。鼓励学校开展信息技术、创客教育、机器人教育、编程教育和人工智能等教学内容的融合与整合,将教学内容纳入考试或考评范畴。
(六)实施“互联网 教育”示范引领行动
14.实施“互联网 教育”示范引领工程。实施“九县百校千课”行动,即推动9个县(区)开展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与实践探索,实现教育理念与模式、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创新,提升区域教育水平。遴选10所职业学校和90所中小学校开展智慧校园示范校建设,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差异化教学、个性化学习、精细化管理、智能化服务的新途径。
15.打造“百人名师”网络教研联盟。以中原名师、中小学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市级骨干教师和职业教育教学名师为领衔人,组建“百人名师”网络教研联盟,到2022年,构建100个以上基础教育网络教研联盟、20个以上职业教育网络教研联盟。鼓励教师开展教育信息化理论研究和创新应用探索实践,将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纳入骨干教师评选、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兼职从事信息化建设与运维的教师,其在信息化方面的劳动应按适当比例换算成标准课时并计入教师工作量。
16.遴选“千堂信息化融合示范”课例,包括500堂基础教育信息技术融合示范课、200堂职业教育信息技术融合创新示范课、200堂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100堂线上线下学前教育精品课,充分发挥示范课例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信息化教学手段的普及和提高。2022年,遴选一批示范区和示范校参加省级“互联网 教育”示范引领工程评选。开展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评选展示活动,遴选汇聚一批优秀教学案例、管理案例和服务案例。加大先进模式、成熟经验应用推广和工作典型的宣传表彰,发挥辐射引领效应,全面提升我市信息化教学水平。
(七)实施网络安全保障提升行动
17.规范网络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风险评估、应急响应、督查考核、追责问责等工作机制,将网络安全工作纳入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核内容。
18.健全网络安全监测与预警体系。加强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监测平台建设,健全网络安全日常监测、预警通报机制,提高网络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构建与教育信息化发展相适应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发展改革、教育、工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通信管理等部门参加的“互联网 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互联网 教育”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有效整合管理部门、业务部门、技术部门的力量,抓好任务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由校领导担任首席信息官(CIΟ)的制度,全面统筹信息化发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落实国家关于财政教育经费可用于购买信息化资源和服务的政策,按照“政府主导、分级多渠道投入”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在“互联网 教育”经费投入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运营维护经费保障机制,探索多渠道投入模式。将教育信息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财政部门要在统筹整合现有资源基础上,足额保障教育信息化建设。各级各类学校应加大对教育信息化建设支持力度,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优先保障教育信息化建设所需资金。引导和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教育信息化进程,实现多元投入、协同推进,探索引入第三方服务及家长购买服务等运行服务新机制。
(三)加强队伍建设。健全教育信息化管理队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须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以4年为周期,开展教体局局长和学校校长的信息化领导力轮训,着力提升教育信息化规划、指导与管理能力。壮大教育信息化建设与运维队伍,职业学校要有独立设置的信息化专职机构,配齐配强信息化专业人员;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设立信息化管理机构,配置信息化专职人员。
(四)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网络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筹协调的领导机制。完善网络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网络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五)完善政策措施。加快“互联网 教育”的制度化建设。加强“互联网 教育”发展政策研究,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制定“互联网 教育”优先发展的配套政策或措施。协调制定和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和相关教育机构在网络接入等方面的资费优惠政策。将“互联网 教育”建设及应用成果纳入对地方政府和学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互联网 教育”工作绩效的专项督导评估,并对督导评估结果实施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