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0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20-0163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5-28 公开目录 安排情况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政办〔2020〕11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张建慧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立即制定具体落实工作方案,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工作措施。各责任单位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全面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制定的具体落实方案于6月5日前分别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分别于6月28日、9月28日、12月28日前报市政府(书面材料分别送市政府目标办、市政府督查室,电子版发至市政府目标办邮箱:sqzfmbb@126.com;市政府督查室邮箱:sqzfdcs@163.com)。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市政府目标考评并择时予以考核,市政府目标办每季度对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并向市政府报告,适时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开展督查。

一、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居民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继续保持全省先进位次。

分管领导:吴祖明、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约束性指标完成省定任务。

分管领导:吴祖明、张家明、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

分管领导:吴祖明、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经济效益同步。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商丘供电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同步。

分管领导:吴祖明、岳爱云、李建仓、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6.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紧盯剩余2.93万贫困人口、2.03万有返贫风险人口和2.6万边缘人口,统筹推进、精准帮扶,确保脱贫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分管领导: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协办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财政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紧紧抓住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两个关键,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施1167个扶贫项目,确保上半年财政扶贫资金支出80%以上,公益岗位资金到位率100%,孝善基金和助学基金发放率100%。

分管领导:吴祖明、岳爱云、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建立防返贫长效机制和应急救助机制。

分管领导:李建仓、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民政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残联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扎实做好全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确保在这次大考中交出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合格答卷。

分管领导: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商丘调查队。

协办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等市直有关单位和有关县人民政府。

(二)着力抓好污染防治。

10.加快“四大结构”调整。

分管领导:吴祖明、张家明、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商丘供电公司、商丘火车站、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市机关事务中心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深入推进“三散”治理。

分管领导:张家明、倪玉民、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商丘供电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健全“六控”常态化治理机制,推动环境污染由治标到治本转变。

分管领导:张家明、倪玉民、李建仓、王金启、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商丘供电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强化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确保完成玻璃、商砼、水泥和危化品企业外迁工作。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开展绿色生产、绿色施工达标活动。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完成各县城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

分管领导:张家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巩固水源地整治成果,稳定水环境质量长期向好的局面。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扎实做好土壤污染防治。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供销社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8.加快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和森林商丘建设,完成营造林22万亩。

分管领导:张家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9.以“一河七湖三湿地”为主脉,实施黄河故道生态建设提升工程,把146公里黄河故道建设成为绿树碧水辉映、处处鸟语花香、具有独特魅力、人文特色彰显的生态旅游区,打造商丘人民休闲养生的后花园。

分管领导:张家明、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20.依法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防范处置和问题楼盘化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分管领导:吴祖明、张家明、李建仓。

牵头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信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防办、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1.加强分类指导,帮助企业化解债权债务、违约诉讼等生产经营风险。

分管领导:吴祖明、倪玉民、李建仓。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金融工作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2.严厉打击扰乱金融秩序违法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协办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3.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确保政府性债务风险安全可控。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24.全面实施国务院和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细化配套措施,使营商环境成为新时代商丘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竞争力。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商丘供电公司、市工商联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一)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25.建成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进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程在线审批,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行政审批平台。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商丘供电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6.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行证照合一“六个一”办理模式,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7.推行工业“标准地”出让模式,推动项目签约即落地、拿地即开工。

分管领导:张家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8.加快电子数据共享应用,进一步压缩政务事项审批时限、精简申报材料。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司法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气象局、市人防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商丘供电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9.开展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活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0.整合政务资源,实现一张身份证办理公安、社保、不动产、公积金等100项民生事项,让便民惠民体现在人民群众的口碑中。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商丘供电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 打造公平市场环境。

31.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分管领导:吴祖明、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2.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商丘海关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4.认真落实企业纾困、援企稳岗、减税降费、要素保障等各项政策,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分管领导:吴祖明、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商丘供电公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商丘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5.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决避免随意执法、过度执法、任性执法。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36.放大企业还贷周转金和银行风险补偿金作用,保障银行放贷顺畅、企业贷款及时。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丘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7.发挥银企信息共享融资服务平台的作用,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提高信用贷款和无还本续贷比例,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确保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高于去年。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协办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商丘银保监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8.加强上市辅导,帮助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39.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政府带头讲诚信,做到守契约、重践诺;企业主动讲诚信,做到守信誉、重合同;个人自觉讲诚信,做到守信用、重承诺。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弘扬诚实守信的商丘精神,以诚信诚招天下客。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

协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加快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产业集聚区提质增效。

40.坚持以亩均论英雄,新上项目亩均投资不低于180万元,产出效益不少于12万元。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提质发展。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1.加快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公司”改革。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2.抓住产业集聚区规划修编机遇,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依法全面清理闲置土地,盘活低效用地,为先进产能腾出空间。

分管领导:张家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3.支持永城产业集聚区晋升四星级产业集聚区。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永城市人民政府。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突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44.设立专项资金,鼓励支持企业创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5.加快产业集聚区“双创”综合体建设,每个产业集聚区都建立与主导产业匹配的产品研发、创新和孵化中心,5个省级高新区率先建成投入使用。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6.加快与牛津大学、浙江大学、江南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离岸孵化器。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商丘科学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7.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园力争年内入驻企业10个以上,支持其以电竞产业为主导建设数字工厂。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协办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48.依托北航星空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年内引进研发和创新企业6家以上。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梁园区人民政府。

协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49.加快中关村商丘离岸创新中心建设,构建高新技术资源对接绿色通道。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梁园区人民政府。

协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50.加快中英产业园引进和建设,力争落地一批高科技项目。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51.大力实施引才入商工程,完善柔性引进人才工作机制,鼓励支持各类人才在一线创新创业创造。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人才办。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52.每个县(市、区)切实抓好“五个五”重大工业项目,推动产业链式布局、专业化配套、集群化发展。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3.加快先进制造新城建设,力争示范区北汽福田新能源汽车二期早日开工,新吉奥商用汽车年内建成投产,神火双零铝箔10月底前联调联试。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协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54.加快梁园区洋森医药集团组建,带动医药产业转型发展。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梁园区人民政府。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5.加快睢阳区光电材料产业园建设,吸引上下游关联企业集群集聚发展。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睢阳区人民政府。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6.确保永城煤化工年产20万吨乙二醇项目投产运营,推动年产10万吨聚甲醛、45万吨醋酸酯等项目早日建设,以资源优势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永城市人民政府。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7.推进夏邑印染产业园一期、恒天永安智能纺织二期高端纺纱项目年内建成投产。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夏邑县人民政府。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8.推进虞城生态食品产业园一期、环保电镀中心三期年内建成投产。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虞城县人民政府。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9.确保柘城力量钻石10月底前达产见效,打造高品级粗颗粒工业金刚石和大颗粒人造钻石生产基地。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柘城县人民政府。

协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60.加快宁陵宁宇电子科技和金坤科技项目建设,打造新兴电子产业集群。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宁陵县人民政府。

协办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1.加快民权英诺二氧化碳制冷机组、缘成科技光电产业园建设。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民权县人民政府。

协办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2.加快睢县足力健产业园、雄安制鞋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力争制鞋产能突破3亿双。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睢县人民政府。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加大“三大改造”力度。

63.持续深化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信息产业在工业领域的应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三大改造”300家以上,累计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60%以上,创建智能工厂、智能车间50家以上。加快纺织服装、电动车等行业云平台建设,推动信息化与制造业深度融合。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乡村全面振兴

(一)加快县域高质量发展。

64.坚持以强县富民为主线、以改革发展为动力、以城乡贯通为途径,各县要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找准定位,坚定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不动摇,不断提质增效,扩大规模,彰显特色。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市金融工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5.支持永城建设公园化的副中心城市,在县域发展中当先锋、作表率,力争财政收入超50亿元,经济总量向1000亿元迈进。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永城市人民政府。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66.支持各县向县城人口超30万、财政收入超20亿元、产业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亿元的目标迈进。

分管领导:吴祖明、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市金融工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7.坚持产业集聚区和服务业“两区”引领、生态优先、产城融合、功能复合、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努力提高县城综合承载和吸纳能力,打造“美丽县城”。

分管领导:倪玉民、张家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8.推进100个特色乡镇和28个重点镇建设,加快构建以县城为龙头、中心镇为节点、乡村为腹地的县域发展体系。

分管领导:张家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69.新建高标准农田77万亩,每个县至少建成一个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方。

分管领导: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商丘供电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0.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140亿斤以上。

分管领导: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农林科学院、市粮食和储备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市供销社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1.围绕粮食核心竞争力,在“三链同构”上下功夫,扩大优质强筋小麦种植面积,引进上下游关联企业,增强粮食就地转化能力,推动“从田间到餐桌”全产业链发展。

分管领导: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2.增加优质粮储备,提升粮食应急安全水平。

分管领导: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粮食和储备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中储粮商丘直属库、中储粮宁陵直属库、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丘分行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持续推进高效种养业。

73.认真落实“1 6 3”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推进“四优四化”种植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分管领导: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4.市级重点发展辣椒、花生两大主导产业,各县结合实际,突出发展瓜菜、水果等特色产业,创建一批知名农业品牌和“三品一标”农产品。

分管领导: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商丘海关、市科技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5.建好柘城三樱椒、夏邑食用菌、民权葡萄、虞城大豆等4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促进高效种植业园区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分管领导: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6.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加快推进宁陵牧原、虞城正邦、豫东牧业、柘牛农牧等养殖基地建设,引导夏邑桂柳、懂菜网等企业种植、养殖单元下乡,建立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多渠道带动农民增收。

分管领导: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加工业。

77.围绕面业、肉奶、果蔬等食品深加工产业,实施“3个10”专项行动,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分管领导: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8.支持五得利面粉、诚实人集团等10家面粉及制品企业,贵友实业、牧原食品、科迪乳业等10家肉奶加工企业,饮之健、天邦农业等10家果蔬加工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农产品从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

分管领导: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79.加快主食产业化和商品化步伐,支持金豆子、和谐、阿衡等中央厨房项目建设,创新消费新模式。

分管领导: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80.实施“百镇千村规划”工程,编制完成村庄布局规划,有序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

分管领导:张家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1.持续开展“千村整治、万村示范”工程,重点抓好96个省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28个自然风貌特色村、19个传统村落规划建设。

分管领导:张家明、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2.完成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建立适宜农村特点的垃圾分类机制。

分管领导: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3.建成运营5个垃圾秸秆发电厂。

分管领导:吴祖明、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责任单位:夏邑县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柘城县人民政府、宁陵县人民政府、睢县人民政府、民权县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

84.大力实施“厕所革命”,完成农厕改造14.5万户。

分管领导: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5.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倡树农村文明新风尚。

分管领导:李建仓。

牵头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六、发挥比较优势,推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一)加快日月湖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86.确保绿地星级酒店一期、建业总部港、文化艺术中心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87.加快城乡规划设计中心、金融大厦、市民之家等项目进度,力争会展中心年内主体完工。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88.加大引金入商力度,做好浙商银行、渤海银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等落地对接工作,引进设立天使、风投、股权基金,着力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

89.大力发展快递、冷链、电商等新兴物流业,早日开工建设京东豫东物流分拨中心、惠龙易通智慧物流园等重点项目。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物流产业发展办公室、市邮政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梁园区人民政府。

90.发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作用,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打通农产品上行通道。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1.加强与阿里集团的合作,促进商丘产业带加快发展。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责任单位:中国联通商丘分公司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92.推进中心城区传统商贸市场转型升级和有序外迁。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协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多措并举扩大消费。

93.用足用活消费政策,举办欢乐购物节、名特优产品云上展销等活动,扩大消费规模。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4.加大住宿、餐饮等行业扶持力度,着力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线上线下消费。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5.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分管领导:张家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协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6.持续推动消费升级,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信息共享、线上教育、云购物等疫情防控期间催生壮大的新业态新模式,释放新兴消费潜力。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大力发展康养产业。

97.建立康养产业项目库。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8.加快推进梁园区恒大养生谷、虞城县健康养老园、宁陵县梨花康养小镇等一批康养产业项目。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9.积极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等新业态,实现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有机衔接,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七、以建设区域中心城市为目标,增强中心城区辐射带动能力

(一)精心编制国土空间规划。

100.科学划定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发展边界“三条红线”,按照“多规合一”、全域空间规划的要求,明确“一中心两组团五卫星城百镇区”的功能定位、发展规模。

分管领导:张家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1.虞城、宁陵要突出向心发展,强化主导产业链式发展、基础设施统一构建,完善与中心城区梯度推进、优势互补的产业体系,打造联建共享、畅通快捷的交通体系。

分管领导:吴祖明、张家明、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虞城县人民政府、宁陵县人民政府。

协办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增强中心城区综合承载能力。

102.围绕城市转型、品质提升、内涵发展,持续提升“四率”保障水平。

分管领导:张家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协办责任单位: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3.重点抓好环形主管网建设,扩大城市集中供热范围。

分管领导:张家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4.完成第四水厂改扩建。

分管领导:张家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园区人民政府。

105.加快建设雨污分流和污水管网连通工程,做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分管领导:张家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6.以新理念推动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安置房26055套,建成6.3万套,确保18万人乔迁新居。

分管领导:张家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7.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完成137个小区1.5万户改造任务,实现无主管楼院物业管理全覆盖。

分管领导:张家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商丘供电公司、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8.推进城市绿化体系建设,加快9个带状公园二期、3个湿地公园、33条城市道路、12个便民公园、19个游园等绿化项目建设,新增绿地1200万平方米以上,塑造更多的居民休闲健身“打卡地”。

分管领导:张家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加快完善重大基础设施。

109.积极推动京港高铁雄商段、三洋铁路商丘段早日开工建设,力争开工建设商丘动车运用所和铁路物流基地。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协办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商丘火车站、市物流产业发展办公室和梁园区人民政府、永城市人民政府、柘城县人民政府。

110.开工建设商丘机场,同步推进空港经济区规划。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商丘机场建设办公室。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11.依托商丘东站,规划建设高铁物流园和存车场。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协办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商丘火车站。

112.加快阳新高速建设。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商丘供电公司、中国移动商丘分公司、中国联通商丘分公司、宁陵县人民政府、柘城县人民政府。

113.3个环城高速出入口竣工通车。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商丘供电公司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4.力争“三环九放射”一期部分工程通车。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商丘供电公司、中国移动商丘分公司、中国联通商丘分公司、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和睢阳区人民政府、夏邑县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宁陵县人民政府、睢县人民政府、柘城县人民政府。

115.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完成“通村入组工程”1000公里以上、1868个自然村道路硬化。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6.建设6个高速出入口物流园、10个县级物流中心、9个县级客运站、60个乡(镇)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物流产业发展办公室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7.推进引水入商工程,全面开工引江济淮(商丘段)配套工程,实施黄河故道梯级水库清淤扩容。

分管领导: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和永城市人民政府、夏邑县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梁园区人民政府、柘城县人民政府、民权县人民政府。

118.加强引电入商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商丘沙盟(宁陵)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3个220千伏、12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智能坚强电网,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电力保障。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商丘供电公司。

协办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大力发展城区经济。

119.加快发展楼宇经济,重点引进企业总部、结算中心、商务中介、会计审计、评估认证等业态集聚发展,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工作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0.加快发展特色街区经济,推进向阳路片区“一街一坊三巷”特色步行街、香君路特色商业街、宇航路特色商业街等项目建设。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协办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121.加快高铁商务区建设,梁园万达广场建成开业,绿轴特色文化休闲步行街、爱琴海购物公园年底前主体完工,申海国际6月底前开工建设。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梁园区人民政府。

协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2.加快发展夜间经济,打造一批承载城市记忆、符合市民消费需求的小吃、服饰、古玩和文娱等特色商圈,延伸消费时段,让夜间消费成为现代生活的新时尚。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持续推进“两城”联创。

123.坚持创建为了人民,创建依靠人民,通过创建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改革发展成果。巩固提升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创建成果,丰富精神文明创建方式,健全精神文明创建载体,让街区更有特色,让社区更加温馨,让人民更加幸福。

分管领导:岳爱云、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明办。

协办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等市直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八、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外向型经济体系

(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124.深入推进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

分管领导:倪玉民、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协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5.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转变经营机制,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有关(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6.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市发投、市政投、市交投等国有投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多元化发展。

分管领导:吴祖明、张家明、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投公司、市政建设投资公司、市交通投资集团。

协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127.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解决乡村振兴资金和土地等要素保障问题。

分管领导: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8.深入推进夏邑、虞城、宁陵、睢县农村信用社改革。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农信办。

协办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和夏邑县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宁陵县人民政府、睢县人民政府。

129.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最大限度降低群众就医成本。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医药经济发展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

130.加大对外开放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开展线上贸易。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1.发挥“一带一路”节点城市优势,支持更多的企业和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办责任单位:商丘海关、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2.深化与河南物资集团合作,建设商丘国际陆港,开通中欧班列“商丘号”。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商丘火车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丘海关、市交通运输局、商丘铁路建设办公室。

133.用好国家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机遇,进一步扩大保税贸易业务,推进民权保税物流中心早日封关运营。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商丘海关、民权县人民政府。

134.以商丘保税物流中心为载体,积极申报综合保税区,建好全省跨境电商“东大门”。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虞城县人民政府、商丘保税物流中心。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商丘海关、市市场监管局。

(三)强力推进招商引资。

135.建立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网上招商会商机制,以“云洽谈”“云签约”推动项目落地。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6.加大“产业 基金 服务项目”招商力度,围绕主导产业招大引强,完善产业链条,推动集群发展,提高项目签约率、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发投公司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7.以第八届中国·商丘国际华商节等平台为依托,实施精准招商。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8.各县(市、区)年内至少落地两个5亿元以上、三个3亿元以上的主导产业项目,力争落地一个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九、抢抓机遇谋划项目,为高质量发展积蓄力量

(一)切实抓好项目谋划。

139.着眼于长远发展,谋划一批5G、智能充电桩、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项目。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丘供电公司。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移动商丘分公司、中国联通商丘分公司、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0.着眼于转型升级,谋划一批医疗卫材、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工业高质量发展项目。

分管领导:倪玉民。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1.着眼于扩大消费,谋划一批大健康、文化教育、休闲娱乐等民生项目。

分管领导:岳爱云、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2.着眼于补齐短板,谋划一批公共卫生、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生态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

分管领导:张家明、倪玉民、王金启、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全力抓好项目建设。

143.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特别国债,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通过扩大有效投资,进一步促进就业、推动消费。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4.对于全市第一批安排的502个重点项目,全方位做好土地、资金、环境等要素保障,确保新建项目早开工,在建项目早建成,建成项目早达产。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

145.坚持区域中心城市定位,运用战略眼光和创新思维,把困难挑战分析透,把发展机遇研判准,科学提出“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高质量编制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十、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增进民生福祉

(一)千方百计保就业。

146.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以上。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7.切实落实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免减缓降”和中小微企业扶持等政策,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8.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9.加强就业创业培训,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季节性、非全日制等形式实现灵活就业。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实施教育优先战略。

150.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新建改扩建城乡幼儿园36所,消除公办中心幼儿园空白乡镇。

分管领导:岳爱云。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1.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心城区22所中小学校全部建成。

分管领导:岳爱云。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2.开工建设市回民中学新校区。

分管领导:岳爱云。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协办责任单位:梁园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53.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鼓励职业院校开展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培养更多技术技能人才。

分管领导:岳爱云。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4.推动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有序发展。

分管领导:岳爱云。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5.发挥市长教育质量奖导向作用,鼓励广大教师在教学中创新、在岗位上奉献。

分管领导:岳爱云。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6.加快农村教师 “两房”建设。

分管领导:岳爱云。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7.探索开展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切实减轻家长负担。

分管领导:岳爱云。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协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积极发展文化事业。

158.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开展“舞台艺术送基层”“百戏进百乡”等文化惠民活动,推进“七大文化专项工程”。

分管领导:岳爱云。

牵头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9.尽快开工建设方特动漫主题公园和广播电视观光塔。

分管领导:岳爱云。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商丘广播电视台。

协办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商丘供电公司。

160.加快古城历史文化创意创新区建设,坚持古城保护和文脉传承并重,遗迹修复与业态培育并重,加快在建修复工程建设,确保年底前对社会开放。

分管领导:岳爱云。

牵头责任单位:睢阳区人民政府。

协办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61.围绕历史街区修复与保护,植入客栈、老字号、老工艺、传统美食等民俗业态,讲好闹龙街、月老祠、文雅台、八大家七大户等历史故事和人文轶事,展示殷商文化独特魅力,进一步叫响“游商丘古都城、读华夏文明史”文旅品牌,擦亮“殷商之源、通达商丘”城市名片。

分管领导:岳爱云。

牵头责任单位:睢阳区人民政府。

协办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四)推进健康商丘建设。

162.建立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机制,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共卫生应急服务能力。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3.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加强医保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4.推动市第一人民医院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感染病房楼及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和市中心医院等改扩建工程,发展各类优质专科医院,全部县级人民医院达到二甲以上标准。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和梁园区人民政府、夏邑县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柘城县人民政府、宁陵县人民政府。

165.加强基层医疗能力建设。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6.强化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分管领导: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7.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分管领导:岳爱云。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协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8.完成121所社会足球场建设任务。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体育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提升社会保障能力。

169.全面落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现社会保障由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0.完善社会救助和福利补贴政策。

分管领导:李建仓。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协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1.保障城乡居民的“米袋子”“菜篮子”。

分管领导: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储备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国家统计局商丘调查队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2.城乡低保对象人均财政月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286元、17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继续提高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分管领导:吴祖明、李建仓。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国家统计局商丘调查队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3.全面完成退役军人保险接续。

分管领导:李建仓。

牵头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4.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着力解决“一老一小”问题。

分管领导:吴祖明、李建仓、王金启。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六)加强创新社会治理。

175.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分管领导:李建仓。

牵头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6.深化平安商丘建设,构建“党建 一中心四平台”新型治理服务体系,推进“一村(格)一警”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动“扫黄打非” 专项行动,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分管领导:岳爱云、李建仓。

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7.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切实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让群众吃得更放心、用药更安全。

分管领导:王金启、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8.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双重预防体系和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协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商丘供电公司、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商丘火车站等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9.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道德模范、致敬平民英雄、讲好“好人故事”,让商丘好人成为新时代精神坐标。

分管领导:岳爱云。

牵头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协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80.继续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分管领导:吴祖明、李建仓。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协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81.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分管领导:倪玉民、岳爱云。

牵头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共青团商丘市委、市妇联。

协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82.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方针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分管领导:李建仓。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局。

协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83.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分管领导:吴祖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协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84.做好机关事务、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史志、气象、邮政等工作。

分管领导:吴祖明、张家明、倪玉民、岳爱云、王金启、曹月坤。

牵头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中心、市人防办、市应急局、市史志办、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商丘分公司。

协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一、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 始终做到对党忠诚。

185.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始终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令行禁止、不打折扣,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面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巡视整改任务。

分管领导:市政府各位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 始终坚持依法行政。

186.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法治水平。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市人大法律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使各项决策更贴实际,更合民意。

分管领导:市政府各位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 始终强化作风建设。

187.坚持崇尚实干,积极争先晋位,保持攻坚克难的勇气。坚持“三·五”基层工作日、马上办抓落实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细。坚持群众路线,时刻与群众心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

分管领导:市政府各位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 始终保持清正廉政。

188.强化“一岗双责”,注重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以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让权力公开透明。发挥财政保基本的作用,以政府的“紧日子”换取人民群众的“好日子”。

分管领导:市政府各位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