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scjdglj-2020-0067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0-06-01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示范区分局: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用电梯,各县区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落实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督促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电梯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认真排查口罩等防控物资生产单位特种设备相关情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促做好电梯日常巡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尤其对医院、车站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加强电梯日常巡查,发现运行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维保单位排查处理,保障电梯的安全正常使用。疫情防控期间,电梯维保单位可以结合电梯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与电梯使用单位协商一致,在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或延长现场维保周期,鼓励通过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实施在线实时检查维护,或者通过视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远程检查维护,提醒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和维保人员的安全防护。
二、督促做好电梯困人故障应急救援工作。督促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做好人员值班,确保应急对讲和电话畅通,做到及时应急救援。加强协调和调度,及时处置“12315”、“96333”转办的电梯投诉案件,及时处置电梯困人等突发情况。
三、强化警示提醒工作。对医院、商场、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开展行政约谈或行政提醒,提醒电梯使用单位在保障电梯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定期对电梯进行清洁和消毒,重点做好电梯候梯厅、轿厢按钮、自动扶梯扶手带等乘客聚集区域和容易接触部件的通风、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电梯安全运行。
四、做好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特种设备排查工作。坚持全链条监管的思维,把握价格传导机制,迅速摸清辖区内口罩等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新购进或预购进特种设备价格是否出现大幅度上涨等情况,并于2020年2月10日前上报市局特设科。
联系人:武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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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