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时期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通知

索引号: szfgzbmsscjdglj-2020-0079 公开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0-06-02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时期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按照市局党组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好市场监管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好市场秩序,为打赢防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要立足监管职能,突出工作重点。要坚决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有效发挥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重要职能作用,不断建立联动机制,突出工作重点,重点查处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尤其对药品、医疗器械或其他商品的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组织虚假宣传,宣称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或流感具有预防或治疗作用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

三要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从快查处。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要组织专门执法力量,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违法案件,形成强有力震慑力。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要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迅速依法立案调查,快查快办,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要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要注重上下沟通和内外协调,信息共享,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要充分发挥12315投诉电话、短信平台、市局内外网站等投诉举报渠道作用,及时办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要加强舆论宣传,形成监管执法良好氛围。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在立案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局反不正当竞争科,重大案件及时上报。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时期,案件查处情况,每周五下午5:00前上报一次,没有案件的,实行零报告。市局将适时对各单位案件查处情况予以通报。

联 系 人:张国印

联系电话:0370-2027051

邮    箱:sqfbzdjzk@163.com

附件: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4日

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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