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wsjkw-2020-0089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卫生健康委 |
公开日期 | 2020-11-12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夏邑县卫生健康委、夏邑县妇幼保健院的申请,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方案》,商丘市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委员会依据《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其实施细则(2016年版),组织专家对夏邑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了现场评审,专家组根据现场评审情况出具结果报告。
经评审委员会审定,夏邑县妇幼保健院达到了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的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商丘市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370-3229116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 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