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深化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消除未成年人溺亡安全隐患,抓好各种预防措施的精准落实,有效防范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发生, 决定在全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 特 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要求,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格局进一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进一步完善,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有效遏制溺亡事故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职责分工
成 立 城关镇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 治理 工作 领导小组 (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 由 综治中心 牵头, 中心校 、 派出所、便民服务中心 、 自然 资源 和 规划 所 、 综合执法中队 、 乡村振兴办 、 社会事务办 、团委、妇联 、 安全应急办、纪检监察办和各村 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 办公室设在 中心校 ,全面负责统筹和协调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 治理 工作。 领导小组 各 成员单位 认真履行职责:
(一)镇综治中心 : 负责协调 相关 部门 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督查 、 督促落实工作职责。
(二)中心校: 负责 未成年人 防溺 亡 日常工作,掌握全 镇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落实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组织推动各类中小学校开展学生的预防溺 亡 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 亡 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 督促中小学校 结合实际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市防溺办《告家长书》,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 亡 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三)派出所: 负责组织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 亡 安全宣传, 由学校辖区包村民 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 亡 安全教育,配合镇 、 村 在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 及巡防队员 进行巡查和劝阻。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协调处置有关突发 事故 ,并按规定上报 情况 。
(四)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牵头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 派出所 、 中心校 、 安全安全应急办、 团委、妇联等部门完善留守儿童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关爱保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控。
(五)综合执法中队 :负责 辖区游园 、广场内的沟渠、池塘、喷泉、水系景观的管理,督促 落实 按照相关标准安装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栏,及时排查、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村镇管理办: 负责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七)自然 资源 和规划所: 负责对辖区内 厂矿 内的水池、水坑、石坑的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石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八)乡村振兴办: 负责对 水利 工程的日常管理。对水源地、中型水库、拦河坝闸、输水渠等长年保持有深水的水域,由 水利 工程管理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小型水库、塘、堰、坝等小型 水利 工程按照其管理权限,由管理人负责 监管到位 。
(九)社会事务办: 负责加强对旅游景区水域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的监督,督导旅游景区按照相关标准设立、安装水域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栏。在重要地段设置醒目的 防溺 警示标识,确保安全和警示设施完备。
(十)团委: 要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充分利用团、队活动,宣传防溺 亡 安全知 识,开展 “安全假期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组织志愿者做好暑期未成年人安全防护 工作。
(十一)妇联: 负责开展和睦家庭创建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尤其在暑假期间要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强化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安全防范意识。
(十二)安全应急办: 负责 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十三)镇纪委监察室: 负责 专项治理工作监督执纪,保障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十四)各村、各网格: 负责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加强辖区水库、河流、坑塘、水坑、石坑等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设立重点水域危险警示等标识,加强重点水域安全巡查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构建 “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防护体系,扎实做好辖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5月)
各 村 和 各 相关单位 要及时启动预防未成年人溺亡 专项 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部署本辖区、本系统防溺 亡 工作,利用广播、 微信 、 室外 LED 显示屏 等媒体开展防溺 亡 安全知识宣传,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 开展 宣传预防溺 亡 工作的知识与技能。 中心校 要着眼于提高预防溺 亡 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与有效性,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 ,重点抓好 “十个一”的宣传教育工作。即 :1 .上一堂预防溺亡专题教育课; 2 .印发一份《致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和《告家长书》,并妥善保管《一封信》的《回执》; 3 .开展知识竞赛、展板宣传等一系列“珍爱生命预防溺亡”安全教育活动; 4 .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亡宣传彩页; 5 .召开一次“预防溺亡”主题教育家长会; 6 .布置一篇预防溺亡安全教育作业; 7 .每周利用升国旗、队、班会开展一次防溺亡随机教育及课前课后进行安全提醒; 8 .悬挂一批预防溺亡宣传标语; 9 .开展一次预防未成年人溺亡集体签名和宣誓活动; 10 .建立一项利用微信、校信通、短信等形式的手机提醒制度,真正做到宣传活动“铺天盖地”,安全教育入脑入心。 将预防水安全教育纳入课时,强化 “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要求,增强中小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
(二)危险水域排查整改阶段( 5月中旬—6月)
镇组织职能部门 对所 属区域内 有水库、河流、干渠、坑塘 ,包括暴雨时节容易积水的低洼地带、涵洞及水流冲积地域、农村私人鱼塘、临时施工开挖的坑沟等危险水域 及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落实情况 , 对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等 进行排查, 以 各村 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 落实整改时限, 限期整改 到位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 易 发生溺亡的危 险水域周边(废弃石子厂石坑),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等警示性标识,需要增建、加固防护栏,务必及时建设到位。无防护栏的必须设立警示标识。全 镇 所有 水塘、 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各类水库易下水位置,以及工地水坑、废弃石坑、沙坑、池塘等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摆放所需绳索、竹竿等简易救生物品。
(三)重点防控阶段( 7—8月份)
由 综治中心、中心校 、 派出所、便民服务中心 、 村镇管理办、自然 资源规划 所 、 综合执法中队 、 乡村振兴办 、 社会事务办 、团委、妇联 、 安全应急办、纪检监察办和各村等相 关部门要组织 村 干部、网格管理员、巡防队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劝阻未成年人下水。 各村 、中心校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村 ( 社区 ) 、网格长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 、不留盲点、工作到位。学校要通过定时发送安全提醒、 进行安全签到等方式, 压实家长(监护人)监管责任, 做到 “四个知道一个跟上”(家长要知道孩子去了哪里;知道孩子去干什么;知道孩子和谁一起去;知道孩子什么时候返回。平时的教育管理要跟上)。对农村留守、父母双亡等缺少监护的未成年,要 开展 “一对一”“一帮一”结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对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有条件的要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特别是重点时段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溺水情况立即开展救援并及时向 防溺办 报告。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 治理 工作结束后, 各 村 和 各 相关单位 要 开展 回头看, 并于 8 月 28 日前将工作总结报 镇综治中心 。
四、工作制度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爱未成年人生命是 各 村 、各有关 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 相关 部门、 各 村 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强化措施,健全制度,强力实施 。
(一)工作台账制度
通 过建立台账,做到 “三清三明”: 1 . 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渠、堤坝、水库、山塘、池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要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 2 . 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要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 3 . 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 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要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
(二)周报告制度
专项治理期间,各 网格 每周要向 镇综治中心 报告工作情况 ( 电话 : 0371 — 60880807 ,邮箱: cgzxfwdb @163.com ) 。出现溺亡事故的要第一时间向 镇党委政府 报告 , 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三)督查制度
在活动期间对各 村 督查, 重点查 “四到位”情况: 1 . 未成年人防溺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 2 . 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 3 . 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区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 4 . 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
(四)奖惩制度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 的开展情况将纳入 20 20 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对每起未成年人溺亡事故都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疏于防范、失职渎职导致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或者瞒报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 1 . 城关镇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 治理 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2. 城关镇 20 20 年危险水域排查登记表
3 . 城关镇 20 20 年防溺 亡 巡查记录表
附件 1
城关镇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魏洪波 党委副 书记 、 镇长
副 组 长: 姚晓伟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 刘天喜 党政办主任
王晓龙 城关派出所所长
李春辉 城关镇中心校校长
陈会晓 综治中心主任
牛晓瑞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高晓菊 乡村振兴办主任
高战东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钱其琛 村振管理办主任
高鑫格 妇联负责人
许 馨 经济发展办主任
阴帅航 安全应急办主任
王晓锋 纪委监察室副主任
郭 昊 综合执法中队队长
各 村支书、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我 镇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各 村 和 各有关部门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 ; 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时,负责上报信息、协助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 中心校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李春辉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 2
城关镇 20 20 年危险水域排查登记表
序号 | 危险水域名称 | 水域位置(村、社区) | 权属主题 | 是否设立警示标识 | 是否设立安全防护栏 | 乡镇分包 责任人 | 村分包 责任人 | 巡查 责任人 | 巡查责任人 联系电话 |
村或个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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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 危险水域:包含河渠、堤坝、水库、池塘、水井、山塘、工地水坑、废弃石子厂石坑等可能危害未成年人生命的重
点水域。
2 . 水域位置:每个危险水域位置需细化到村、组。
附件 3
城关镇 20 20 年防溺 亡 巡查记录表
序号 | 巡查时间 | 巡查区域 | 存在问题 | 签 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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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 巡查人员需在每天 12 : 00 — 19 : 00 在危险水域巡逻。
2 . 巡查人员发现有学生玩水现象需及时制止、处理,及时反馈到辖区中 心 校,
辖区中心校负责教育该学生不到危险水域游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