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建立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措施》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

现将《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6月10日

 

 

 

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建立创建全国

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措施

 

为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常态长效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不断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现结合单位实际,现就落实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创建领导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抓创建、负总责不动摇,建立局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文明办协调推进、各科(室)履职尽责、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创建体制和工作格局。根据《商丘市常态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每年制定《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提升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商市区各营业网点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定期督导汇报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对创建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对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实行现场办公,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创建文明城市总结动员会议制度,及时总结提炼创建工作中形成的制度性成果,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深入动员党员干部职工推动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建立健全创建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组织网络体系,明确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确保上下有序衔接,运行通畅。把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工作指标和任务纳入局目标考核体系,通过签订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指标任务融入到各责任科(室)日常工作之中,坚持牵头科(室)与责任科(室)相协调、重点工作与长效建设相促进、突击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实现文明城市创建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项项有指标、限时必达标”的创建组织体系,确保创建工作常态化。

三、建立健全创建引导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各类创建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进展以及本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报道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感人事迹,在局机关形成浓厚的创建宣传氛围。大力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力度,主动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多、治理难度大、标准要求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长效管理。

四、建立健全不文明行为通报机制。对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站等媒体曝光的我局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文明行为、不作为人员进行全局通报批评,问题严重和性质恶劣的,将加重处理力度。

五、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根据商丘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导奖惩考核办法有关要求,对参与创建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参与创建工作消极怠工,年度考评中被市直机关文明委以上通报批评且未及时整改的,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对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理;积极探索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文明单位创建管理、文明单位文明奖和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文明奖挂钩制度,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并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任用的重要内容,实现“创建主体明晰化”、“目标责任具体化”、“监督检查常态化”。

六、建立健全创建保障机制。强化人员保障,进一步充实各级创文机构工作队伍,加强对各级各单位专职创文工作人员的培训,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精神文明创建专业队伍。

七、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共同创建文明城市。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为根本,广泛开展“文明监督员”清洁家园、关爱他人等系列公益活动,深入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普及活动,通过宣传教育、规范管理等途径,教育引导市民懂礼貌、知礼仪、守秩序,引导市民摒弃破坏环境卫生、影响公共秩序、不遵守交通法规、言行失范失当等不文明行为。发挥党员志愿者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党员志愿者进社区活动。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基层拓展延伸,实现城乡文明程度整体提升,持续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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