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平原新区总体发展规划环评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简介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1]32 号)、《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新乡市人民政府拟在新乡市的最南端,原阳县西南部建设新乡平原新区。

新区规划范围:平原新区辖区 188 平方公里范围,建设用地面积 53.84 平方公里。

新区规划协调范围: 由平原新区辖区188 平方公里和祝楼、桥北和韩董庄乡三乡镇辖区( 188 平方公里未覆盖区域)组成的用地区,总面积为 391 平方公里。

新区总体发展定位:是新乡市“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郑州新乡两个中心城市的新型卫星城区、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对外开放示范区、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和科技成果孵化中心。具体描述为:平原新区是以科技研发、孵化为引领,以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和现代农业等产业为主导,以沿黄文华为特色的中原经济区示范新区。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房辉

电子邮箱: pyxqfzggj@163.com 联系电话: 0373- 737350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郑州大学                  联系人:张志华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7号 联系电话:0371-63887133-8606

协作单位 :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张 慧

地  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2号(邮编:453002)  联系电话:18638318737

邮  箱:zh2005i@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

主要内容: 1 、总论; 2 、规划概述与协调性分析; 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环境问题识别; 4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 5 、规划资源利用及环境容量分析; 6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7 、规划方案综合论证; 8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9 、环境管理机构构建与跟踪评价; 10 、公众参与; 11 、执行总结

五、公示说明

环评单位正在进行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如对此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及时与我们沟通,以便我们把您的意见反映到报告书中。

本公示 10 日内,如需索取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以信函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回复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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