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龙源新镇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拟投资44743.45万元建设原阳县龙源新镇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乡平原新区中州大道以东、华山路以西、丽江路以北、汉江路以南。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2013年5月2日~5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原阳县龙源新镇廉租住房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建设高层廉租住房十三栋,共安排住户3001户。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6191.34m 2 ,总建筑面积178179.50m 2 ,其中:廉租住房建筑面积150019.85m 2 ,地下室建筑面积6097.87m 2 ,商业建筑面积9159.72m 2 ,会所及活动中心建筑面积3869.20m 2 ,地下车库9032.86m 2 ,户型建筑面积均为50m 2 。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李春 联系电话:0373-7535537 地址:新乡平原新区G107中州大道北段001号 三、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地        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2号       邮    编:453000 联   系   人:郭立萍                     电    话:0373-3670606 传        真:0373-3670603                电子信箱:axmglp@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公司委托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为: 1、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2、研究国家的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调查和工程分析; 3、环境影响因素和评级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4、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 5、开始环境现状调查同期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 6、评价环境影响; 7、公众参与调查。 (2)该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1、工程分析; 2、环境现状质量评价; 3、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公告信息的内容,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相关单位及专家可对工程选址和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反馈意见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 主要 方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的工作程序,在发布公告信息后陆续将公告建设项目内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并采取公众问卷调查;座谈会或听证会等形式来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交给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特此公告!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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