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平原新区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为了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新区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新财监[2013]5号)精神,我局拟对河南丽华燃气有限公司、河南丽华水务有限公司、桥北乡盐店庄中心校等三家单位进行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新区开展检查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自公示之日起至2013年8月底结束。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会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会计内容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检查以2012年度为重点,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或相关单位。 欢迎社会各界对上述公示单位接受检查情况进行监督,如知晓上述单位有违反财经纪律情况的,可进行举报。 举报联系电话:0373-7373199 联系人:李森 特此公告。 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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