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 253 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 2006[28 号 ]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 河南科诚置业有限公司的上海生态科技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开如下:
一、 建设项目概况
河南科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上海生态科技城 建设项目 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平原新区,南侧为珠江路,东侧为华山街,北侧为黄浦路,长江大道,西侧为峨眉山路。 总投资: 245000 万元 , 总 占 地面积 约 900 亩 , 总建筑面积 60 万 平方米 (其中 先进产业技术研发中心 15 万平方米,中试研发及孵化区 2 万平方米,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区 9 万平方米,研发楼 6 万平方米和配套设施 28 万平方米 )。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规划局以 “ 豫 新平原服 [201 3 ]000 04 ”文同意备案,表明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
二、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场地扬尘,其次为施工废水、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由于施工时间相对较短,因此这些环境影响都是暂时性的。
( 1 ) 施工期大气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废气污染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在采取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洒水抑尘、设置挡墙、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等措施后,施工期产生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 施工过程中 采取一定措施, 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对车辆的尾气排放应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汽车排污监管办法相关规定,避免排放黑烟 , 防止尾气对大气造成污染 , 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 2 ) 施工废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项目在项目区内设施工营地,因此,施工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施工 生产废水为泥浆废水、建筑养护排水、设备清洗及进出车辆冲洗水等,主要污染物是 SS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抑尘,不外排;项目施工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 进入桥北 污水处理厂处理。
( 3 )施工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 挖掘机、 塔吊、运输汽车等,施工期噪声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流动性、噪声较高特征。 为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采取以下措施措施 以 减少对周围 环境 的影响:
① 采用低噪声设备 ,从声源上控制。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③在建筑工地四周设立 3.5 m的围墙进行围挡,阻隔噪声。
④施工场所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⑤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⑥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
鉴于施工期较短,所产生的施工噪声为阶段性的短期污染行为。在施工完成后,施工噪声会随之结束,对周围 环境 的影响也会消失。
( 4 )固体废物污染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土石方、拆迁垃圾以及废弃的建筑材料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包装纸类、木制品、金属、塑料等可回收利用部分单独分类收集使用或销售到废品收购站处理 。 开挖土石中部分作为施工场地平整的回填土 , 过剩的建筑垃圾清运至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
此外,还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统一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
2 、运营期
( 1 )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汽车尾气。 停车库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小, 且周围有 大面积 绿化,汽车尾气排放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 2 )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由项目区内污水管网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 符合桥北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COD ≤320 ; BOD 5 (mg/L) ≤150 ; SS(mg/L) ≤180 ; NH 3 -N(mg/L) ≤30 ; TP(mg/L) ≤3.5 , 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桥北 污水处理厂 进行深度处理。
( 3 )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各种风机、水泵 等设备 均位于 地下 设备房内 或地上独立设备房内 , 空调室外机位于户外,预测结果表明, 各产噪设备对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很小;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均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 噪声 排放 标准》 ( GB12348- 2008 )中的 2 类、 4a 标准 ;项目周围敏感点噪声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 6 - 2008 ) 2 类标准。因此,项目运营期噪声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 4 )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 办公楼 及配套的公建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 ,均能得到有效处置, 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主要环保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位置选择可行,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只要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则运营期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查阅期限自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河南科诚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新乡平原区峨眉山路以东、长江大道及黄浦江路以南、华山路以西、珠江路以北。
联系人: 陈经理
联系电话: 13676906301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0371-65829711 ; 18003813995
电子邮件: gh86633060 @ qq .com
通信地址:郑州市农科路 38 号金成国际广场 3 号楼 1805 室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 10 日内。
建设单位:河南科诚纸业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