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城市道路(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新乡平原新区凤湖投资有限公司“ 2014 年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城市道路(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启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 2006 〔 28 〕号)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 2014 年 10 月 9 日~ 2014 年 10 月 21 日。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项目概要:项目位于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主要建设道路共 19 条,分别为:嘉陵江路(昆仑山路 ~ 平原大道)、恒山路(淮河路 ~ 白河路)、华山北路(黄河大道 ~ 永定河路)、丹江路(大别山路 ~ 郑新大道)、汉江路(天山路 ~ 太行山路)、经七路(平原大道西段 ~ 万泉河路)、大别山路(长江大道 ~ 赣江路),文岩工业园区内创业一路、创业二路、创业三路、创业四路、创业五路、创业六路、文岩一路、文岩二路、文岩三路、文岩四路、文岩五路、原获路。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乡平原新区凤湖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 0373-7535159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 38 号金成国际 3 号楼 1805 室

联系人:徐工

电话 / 传真: 0371-65829955 徐工 13137319372

电子信箱: 5496033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环评技术导则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评价。主要工作内容:调查区域环境现状,分析外环境对项目本身的影响,分析项目的主要污染因素,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了解附近居民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将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所造成的影响的意见,和减轻影响应采取的措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完善环评报告,减轻不利影响,维护公众利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价单位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新乡平原新区凤湖投资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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