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豫政办〔 2014 〕 41 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新政办〔 2014 〕 41 号)和《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开展投资类企业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发改财金〔 2014 〕 357 号)要求,为防范打击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促进全区投资类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我局对全区范围内投资类企业集中整治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和投资类企业信息登记。
《 2014 年新乡市集中整治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专项工作方案》 ( 新发改财金〔 2014 〕 343 号 ) ,要求各县(市)区做好投资类企业信息登记、风险评估、信息披露工作。依据投资类企业信息登记和风险评估情况,把投资类企业分为正常、风险、涉嫌非法集资和无经营活动 4 类,分类进行监管。要求所有投资类企业都要进行信息登记,未按期到辖区发改委信息登记的企业将被认为“非正常”经营状态,存在风险隐患、无经营活动或涉嫌非法集资。现对全区投资类企业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告:
平原示范区共 2 家。其中正常营业 1 家,无经营活动 1 家。已信息登记 1 家,未信息登记 1 家。
正常营业企业:新乡平原新区凤湖投资有限公司。
无经营活动企业:新乡市金地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已信息登记企业:新乡平原新区凤湖投资有限公司。
未信息登记企业:新乡市金地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公告期: 11 月 13 日至 12 月 5 日 。凡公告未信息登记投资类企业,请在公告期内到示范区发改局进行信息登记,同时受理社会举报和进行监督。逾期不参加信息登记的,我局将通报有关部门提示风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为此,请广大群众引起注意,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失。
示范区监督和咨询电话:
平原示范区发改局: 7553068
平原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2014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