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0日
2015年平原新区消防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体检不合格名单公示
根据《平原示范区201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和文职雇员公告》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的规定:消防队员需身体健康、身高1.65m以上,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裸眼视力达到0.6(含0.6)以上,正常心电图窦性心律,心电图各波段形态及时程正常范围,肝、胆、胰、脾、肾未见明显异常。根据新乡市中心医院提供的医学检验结果,发现以下人员未达到体检标准: 20150622040 (右侧裸眼视力0.5) 20150622043(左侧裸眼视力0.5) 20150622048(左侧肩膀有纹身) 20150622051(右侧裸眼视力0.15) 20150622014(右侧裸眼视力0.3) 20150622065(右侧裸眼视力0.5) 20150622011(右侧裸眼视力0.4) 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书写书面材料送至平原新区消防大队办公室,择日到新乡市中心医院进行复查,费用自理。 平原新区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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